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乙方:北京维鲸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2018067的广播影视专业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HEVC(H.265)编转码平台等 | 1 | 批 | 国内 | 1180000 | 1180000 | 锐马视讯 | RM6600马赛克导航系统、RM900-64IP矩阵、RM9030-HD在线多屏编转码器、RM9000切片服务器、RM-SNMS在线集群管理系统、H3C S7503E-M | ||||||
合计: | 11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元(¥11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马赛克视频导航多画面合成服务器 品牌型号:锐马视讯RM6600规格:1.标准1U机架式服务器2.CPU+GPU架构3.CPU: Intel Xeon E5-2678V3*24. GPU:nvidia芯片 p5000*35.内存:16*4GB6.双千兆网口,冗余电源。7.单机支持36路高清IP信号输入,输出8路4X4的合成画面8.输出支持MPEG2H.264H.265AVS+AVS2格式信号。9. 支持HLS、RTMP、RTSP、RTP、HTTP协议信源10.支持画面分割的管理和输入频道的管理。二、IP切换器 品牌型号:锐马视讯RM900-64规格:1.标准1U机架式服务器2.单机支持64路输入和64路输出之前任意切换3.支持断电直通,输出输出之前关联。4.主备1:1备份,支持心跳自动切换。三、在线多屏编转码平台 品牌型号:锐马视讯RM9030-HD规格:1.标准1U机架式服务器2.CPU+GPU架构3.CPU: Intel Xeon E5-2678V3*24. GPU:nvidia 芯片p5000*25.内存:16*4GB6.双硬盘配置。8.配置6千兆网口,冗余电源。7.单机支持15路AVS+高清信号转码输出30路高清节目直播流(15路UDP组播、15路HLS流) 8.1:1备份,设备可自动主备倒换,配置4台设备。9.支持MPEG2H.264H.265AVS+AVS2视频编码10支持AAC、MP2、MP3、DRA音频编码11.支持HLS、RTMP、RTSP、RTP、HTTP协议信源12.支持网管系统。四、高标清切片封装系统 品牌型号:锐马视讯RM9000切片服务器规格:1.1RU标准机架式设备。双电源。2.CPU:Intel Xeon E5-2620V2*2.3.内存:16*4GB 内存4.支持双硬盘配置5.千兆网口单机实现40路HEVC信号切片封装.支持1:1备份配置。五、在线集群管理系统 品牌型号:锐马视讯RM-SNMS规格:1.1RU标准机架式设备。双电源。2.CPU:Intel Xeon E5-2620V2*1.3.内存:6*4GB 内存4.千兆网口支持转码设备分组管理、设备冗余管理、转码任务调度、负载均衡、模板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告警管理。其中1套用于管理马赛克视频导航系统,2套用于管理HEVC编转码系统六、汇聚交换机 品牌型号:H3C S7503E-M规格:1.4U框式机箱2.交换容量:48Tbps;包转发率:3.双主控,3个业务插槽4.交换机实配千兆电口24个,千兆光口20个,万兆光口4口,配置以上接口后空余业务插槽2个5. SFP+电缆3m(用于堆叠)、6个光模块-SFP-GE-多模模块-(850nm,0.55km,LC)、14个光模块-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6.支持10G EPON 功能,支持10G对称和非对称ONU,支持RPR接口,支持802.3at POE,单端口供电功率可达30W,支持FCoE,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支持智能图形化管理功能7. 支持FW、IPS、NSM、ACG、LB、SSL VPN,支持MACsec硬件加密技术。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步:出厂检验。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招标方认可后实施。投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招标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招标方安装现场后,由投标人和招标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第三步: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投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投标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招标方或投标方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在招标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用户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货到安装,并经使用部门初次验收合格支付; |
2 | 60 | 试运行一个月,经使用部门再验收合格后; |
3 | 10 | 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如因供方责任,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供方应从规定交货之日起,按每天逾期移交设备款总值的千分之一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2)如需方逾期支付合同设备款,则需方应从应付款之日起,按每天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如违约方对违约金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金额达成协议后的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乙方: | 北京维鲸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61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丽胡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3887871 |
联系方法: | 1370136341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21090100100266164 |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