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 | ||
项目法人: |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将军岭路与彩虹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合肥创新产业园三期项目备案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10-11 16:42:19 |
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GGWZ0013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GGWZ00136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高新区
2.6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将军岭路与彩虹路交口创新产业园三期内部东侧,规划建筑总面积31780㎡,共2栋单体(F1/F2)楼。此次委托运营面积27720㎡(公区1160㎡,宿舍区26560㎡,最终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共512户。项目为精装交付,中标人须为项目的客户提供公寓租赁服务。另有预留区约830㎡,若后期委托本次中标人运营,相应费用参照本次委托运营面积的中标价折算成平方价执行,委托时间参照本次中标合同签约时间。项目所在园区总建筑面积40.7万㎡,占地210亩,园区配套食堂约0.3万㎡、商业约1万㎡、地下停车场约9.8万㎡。
2.7合同估算价:运营费:242.01216万元/年(约13.13元/日/户、7.28元/㎡・月);一次性开办费:69.668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服务期限:服务时间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2个月;第二阶段最长为24个月;第三阶段最长为36个月。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以上各服务阶段,甲方(招标人)按季度对乙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每个阶段的综合评价结果,由甲方综合评估是否与乙方开展下一阶段的合作以及下一阶段的合作期限。如果综合评价结果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合作期限按阶段服务时间自然截止;如果综合评价结果达标,则甲乙方以补充协议形式将合同顺延至下一个服务阶段。
2.10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将军岭路与彩虹路交口创新产业园三期内部东侧,规划建筑总面积31780㎡,共2栋单体(F1/F2)楼。此次委托运营面积27720㎡(公区1160㎡,宿舍区26560㎡,最终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共512户。项目为精装交付,中标人须为项目的客户提供公寓租赁服务。另有预留区约830㎡,若后期委托本次中标人运营,相应费用参照本次委托运营面积的中标价折算成平方价执行,委托时间参照本次中标合同签约时间。项目所在园区总建筑面积40.7万㎡,占地210亩,园区配套食堂约0.3万㎡、商业约1万㎡、地下停车场约9.8万㎡。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租赁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房屋租赁运营管理业绩(房屋用途须为公寓或住宅)。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3日00:00至2022年11月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07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H2栋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6532650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D103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65311079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 址: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服务中心1205室
电 话:0551-65309502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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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2022AGGWZ0013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00:00
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2AGGWZ00136
“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项目(项目编号:2022AGGWZ00136)补疑如下:
1、问:我司部分人员社保为人力资源公司代缴,提供我司与人力资源公司委托服务的合同及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代缴证明,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49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第2项备注第3条修改为:①如荣誉为投标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获得,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被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或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②如荣誉为投标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所属集团公司获得,且所属集团公司对该物业管理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被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或合同扫描件)及该物业管理企业与所属集团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评分标准—管理体系认证”修改为: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4、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部分要求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租赁总建筑面积≥10000 平方米房屋租赁运营管理业绩(房屋用途须为公寓或住宅)。”此业绩若为投标人关联公司(包含母子公司、合资公司、同一品牌(集团)下的地产项目公司)委托或租赁给投标人的,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5、问:如委托人提交类似园区或产业园业绩,其中有租赁性质的公寓,但合同未明确委托人提供公寓租赁服务,此业绩是否认可?
答:合同中须明确提及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房屋用途须为公寓或住宅)相关内容方可。
6、问:IOT设备包括智能门锁、智能水电表如果因型号参数等无法对接,实现不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关于“信息系统开发运营维护”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中标方须配合已有的终端智能设备配置适用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是否无法满足项目或招标人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因适配终端设备、调整智能化管理系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问: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智能系统须支持用户端APP,APP可实现在线充值、开门等操作并满足消防联动功能要求”,此要求是否需要在商务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提供至少1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用户端APP对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对其功能进行说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变更商务评审内容。
8、问:如按照招标文件描述,中标人承担公共部位水电能耗,且向租客收费须为政府指导价,此部分造成的亏损甲方是否弥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公共能耗费用(水费、电费等在收、缴过程中产生的差额费用和损耗费用计入公共能耗)由中标人承担。”
9、问:合同中针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严格,已有的大物业单位是否可帮助实施部分工作?
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为园区公寓楼(大物业不入层服务,大物业不含楼内物业服务和公寓运营管理工作),公寓外围保安、保洁、室内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外墙清洗工作由大物业负责”。
10、问:在投标文件对项目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派驻项目的人员个数是否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招投标项目运营管理人员、物资配置方案,满足项目运营管理招标需求,结合项目整体设想编制。”
11、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必须为将来拟派驻在项目上的项目负责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12、问:开办物资清单列明的物资有些涉及到现场尺寸,对成本影响较大,请问如何确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次招投标项目运营管理人员、物资配置方案,满足项目运营管理招标需求,结合项目整体设想编制。”另,一次性开办费用中提及“请投标人谨慎报价,后期将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栋
邮编:230000
联系人:袁工
电话:0551-6532650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D103室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65311079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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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业园三期宿舍F1F2楼委托运营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