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锅炉管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木樨园锅炉房集分水器更换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6.2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为锅炉管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木樨园锅炉房集分水器更换项目(第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比选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锅炉管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木樨园锅炉房集分水器更换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项目控制价金额:6.242584万元
4.采购需求:木樨园锅炉房分集水器更换包括但不限于集、分水器拆除与安装,设备保温层、管道防潮层、保护层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内
6.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指定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þ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þ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外埠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4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
3.方式: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到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供热科。资料递交齐全后发放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2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2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比选公告在 北京市体育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
联系方式:麻工,010—672110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锅炉管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木樨园锅炉房集分水器更换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项目控制价金额:6.242584万元
4.采购需求:木樨园锅炉房分集水器更换包括但不限于集、分水器拆除与安装,设备保温层、管道防潮层、保护层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内
6.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指定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þ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þ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外埠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4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
3.方式: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到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供热科。资料递交齐全后发放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2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2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比选公告在 北京市体育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院
联系方式:麻工,010—67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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