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盘锦某部厂房建设及教室改造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盘锦某部厂房建设及教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盘锦某部厂房建设及教室改造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盘锦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大厅和现有教室多功能改造
2.2建设地点: 辽宁 省 盘锦 市 大洼 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新建大厅建筑面积约6500㎡,改造建筑面积约5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429万元  估算价:26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3-09-15开工,2024-06-17竣工,2023年年底前新建厂房完成主体建设。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其他:
2.6.1投标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
2.6.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统一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一级(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外资、港澳台背景,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建筑工程类40米大跨度和合同额2400万元以上(含)钢结构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具有截至投标日前与投标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善、保密信誉不合格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投标人及其委派的项目经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7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xyln.ln.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3.8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盘锦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    编:124000                      邮    编:110021
联 系 人:张鹏                        联 系 人:韦芳
电    话:15109242130                 电    话:024-25158333
传    真:                            传    真:024-25840581
电子邮件:290771827@qq.com            电子邮件:huicheng_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8112901012500706511
 
2023年08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