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区规划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150号)招标公告
金额
547.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松)征地补告〔2024〕第1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松预征地告〔2024〕第109号 )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松江区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工业区东部园区IV-176号(SJC0024单元25-09号)地块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松江区原车墩镇新兴村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28518.29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1071.36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9589.65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 执行,标准 185.1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 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 执行,标准为粮棉地 4.95 元/平方米,蔬菜地 8.7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四、 拟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 拟征地村组 | 拟征地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青苗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 |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 其他 | 小计 |
1 | 松江区原车墩镇新兴村 | 29589.65 | 5477044.22 | 123574.87 | 0 | 0 | 0 | 5600619.09 |
2 | 松江工业区原车墩镇新兴村农民集体 | 0 | 0 | 0 | 75338.57 | 0 | 0 | 75338.57 |
合计 | 29589.65 | 5477044.22 | 123574.87 | 75338.57 | 0 | 0 | 5675957.66 |
五、 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 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 松江区 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 松江区 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 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孙凡宇
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
联系电话: 57740157 监督电话: 3773596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盖章
2024 年 10 月 15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