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概念方案设计国际竞赛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1.2项目定位
1)对项目总体定位:打造东莞有别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特色办公新地标。
2)分物业定位:本项目办公业态占比约95%、商业占比5%。
3)功能定位:最具活力的人文艺术高地 最IN都市生活方式引领者 最具腔调的高端办公场所
4)面积需求:本项目平面功能布局如下,设计单位可进行合理化调整。首层及二层为商业,二层有连廊,3F及以上为办公,塔楼标准平面以实用率优先为原则,允许设计单位结合规划条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竞赛设计内容
本次竞赛的设计内容为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的概念方案设计(详见竞赛设计任务书),竞赛第一名需负责概念性方案优化的整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概念方案成果修改、深化,完善概念方案成果等)。
三、竞赛规则
3.1 第一阶段:报名及方案团队遴选
1) 竞赛方式及报名条件
a)本次竞赛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境内外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中国境内设计机构必须具有在有效期经营内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且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取得
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中国境外设计机构必须为所在地合法注册的设计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开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b)鼓励优秀设计机构组成设计联合体(须有建筑、城市规划、景观等专业设计师参与)报名,联合体内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竞赛。
c)有类似设计经验的团队将优先考虑。
d)参与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的在册人员,首席(主创)设计师须由主持过同类型项目的人员担任,且必须直接参与竞赛全过程(包括负责方案设计、出席汇报,并在设计成果签字署名等)。如设计机构为境外机构,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e)报名的设计机构根据竞赛文件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材料。
f)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的首席(主创)设计师需参加重要节点的汇报会议等工作;在竞赛过程中若首席(主创)设计师与资格预审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和竞赛资格。
2) 资格预审方式
主办方将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的企业资格、业绩、拟投入项目的团队等资格预审文件(详见 5.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进行评选,选出三家入围的参赛机构进入第二阶段的概念方案阶段;同时评选出两家备选参赛机构(须排序),如前三家入围的参赛机构出现退出第二阶段竞赛情况的,则备选参赛机构依序替补。
3) 通过资格预审的三家入围参赛机构应按时提交《参赛确认函》。
4) 若递交《参赛确认函》的参赛机构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参赛,主办方有权在今后拒绝该参赛机构参加主办方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竞赛。
3.2 第二阶段:设计概念方案阶段
1)参赛机构应提交符合竞赛任务书要求的概念方案等竞赛文件,由概念方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专家评审排序的基础上,报相关部门决策最优方案,并由最优单位完善概念方案成果。
2)每家入围参赛机构只允许提交一份竞赛文件。
四、竞赛日程
五、设计补偿费与奖金
1)被选出三家入围的参赛机构和两家备选参赛机构,在资格预审入围阶段不予支付设计补偿费与奖金。
2)最终报相关部门决策确定为最优方案单位的设计机构定义为第一名,可获得12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费与奖金(其中40万元人民币为奖金);未确定为最优方案单位但经专家评选排序较前的设计机构定义为第二名,可获得10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费与奖金(其中20万元人民币为奖金);第三名,可获得8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补偿费。
8.2 费用支付
本次竞赛的设计补偿费和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参赛机构应按照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所获设计补偿费和奖金等产生的任何税金由参赛机构承担,须提供符合主办方要求的中国国内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补偿费在最终竞赛结果公示结束后(且没有异议)开始办理支付手续;第一名、第二名所获奖金须在优胜机构完成完善概念方案成果经主办方确认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国外设计机构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并共同与主办方签订三方支付协议,因此产生的税费由设计机构自行承担。
8.3 其他
参赛机构参加本次竞赛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差旅住宿费)均自行承担。
1.1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位于东莞国际商务区D单元05街坊,东南侧紧邻城市主干道--东莞大道。东北部为纬二路。西北侧临经七路。东南侧靠纬三路。项目地面占地面积12289.43 m2。
地块编号及土地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规划建筑计容面积(m2) | 拟建建筑控制高度(m)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D05-01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12389.81 | ≤9 | 111508.29 | <150m | ≤50% | ≥20% |
阶段 |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报名及资格预审阶段 |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0日17时 | 发布竞赛公告及接受报名 | |
2020年8月30日17时前 | 将填写完的《附件1:报名简表》WORD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 ||
2020年9月3日17时前 |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 | ||
2020年9月4日(暂定) | 资格预审会 | ||
2020年9月4日(暂定) | 公布预审结果 | ||
竞赛阶段 | 2020年9月7日(暂定) | 踏勘答疑会,参赛单位递交《参赛确认函》 | |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 | 竞赛文件编制周期(含答疑澄清) | ||
2020年9月28日9时前 | 竞赛文件提交截止日 | ||
2020年9月29日(暂定) | 专家评审会 | ||
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暂定) | 决策最优方案,并由最优单位完善概念方案成果 |
六、资料获取 项目竞赛资料(包括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概念方案设计竞赛文件、东莞市湾区国际制造中心总部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由拟参与机构自行网上下载。下载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btb.gd.gov.cn);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www.dgsy.com.cn)、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栏目(www.weiyecoltd.com)。 七、组织机构 主办方: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主办方: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7楼 联系人:田先生、林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69-28681293 电话: 0769-22652033(13929225368) 传真:0769-2882238 邮箱:534109560@qq.com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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