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新化乡水头村莲花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山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X-2023-04号
2.项目名称:金沙县新化乡水头村莲花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山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90000.00元
5.采购数量:1批
6.采购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标价、运营管理制度公示栏:1块(不锈钢材质,高1.8米、长2.2米含顶棚支架);
墓间过道硬化:墓前连接通道总长400米(宽50公分宽、厚10公分,用c25混凝土浇筑);
公墓连接道路硬化:公墓接通道总长120米(宽100公分宽、厚10公分,用c25混凝土浇筑);
墓区塔柏树种植:50棵(直径2-4公分,成活率达90%以上);
修建项目:火炮池1个(长1.5米、宽1.5米、高1.5米)、焚烧池1个(要求:长1.5米、宽1.5米、高1.2米,墙体水泥砖修建,内外墙水泥清光);
公墓山标识:1块(蓝底白字,不锈钢材质,高0.8米、长1.5米,含顶棚支架);
生态停车场:500平方米(土地平整,含周边土地协调)。
(2)采购数量:1批
(3)完工时间:2023年10月1日前
(4)项目地点:新化乡水头村莲花山
二、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且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日期是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22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22年已年报的证明。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并承诺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彩色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彩色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应体现查询网址、版权信息等内容。
(4)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验证明: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备注: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8:30至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报名地点: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五、采购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采购地点: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六、采购人: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孙念念 联系电话:18748584712
七、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纪委县监委0857-7227386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
1.项目编号:XHX-2023-04号
2.项目名称:金沙县新化乡水头村莲花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山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90000.00元
5.采购数量:1批
6.采购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标价、运营管理制度公示栏:1块(不锈钢材质,高1.8米、长2.2米含顶棚支架);
墓间过道硬化:墓前连接通道总长400米(宽50公分宽、厚10公分,用c25混凝土浇筑);
公墓连接道路硬化:公墓接通道总长120米(宽100公分宽、厚10公分,用c25混凝土浇筑);
墓区塔柏树种植:50棵(直径2-4公分,成活率达90%以上);
修建项目:火炮池1个(长1.5米、宽1.5米、高1.5米)、焚烧池1个(要求:长1.5米、宽1.5米、高1.2米,墙体水泥砖修建,内外墙水泥清光);
公墓山标识:1块(蓝底白字,不锈钢材质,高0.8米、长1.5米,含顶棚支架);
生态停车场:500平方米(土地平整,含周边土地协调)。
(2)采购数量:1批
(3)完工时间:2023年10月1日前
(4)项目地点:新化乡水头村莲花山
二、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且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日期是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22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22年已年报的证明。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并承诺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彩色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彩色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应体现查询网址、版权信息等内容。
(4)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验证明: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备注: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8:30至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报名地点: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五、采购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采购地点: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六、采购人:金沙县新化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孙念念 联系电话:18748584712
七、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纪委县监委0857-7227386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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