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宁路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baz0055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西宁路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3BFBAZ00557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宁路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AZ00557)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根据相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取得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因本项目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其他项目任职,所以项目负责人只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即可,同时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中“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删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打分要求。
回复:删除此评分项,最终分值构成为:(1)商务部分:22分;(2)技术部分:38分;(3)投标报价:40分。修改后评分项如下:
疑问2:您好,请问总公司授权给分公司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及业绩是否接受。
回复:本项目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3年4月4日
原项目编号:2023BFBAZ00557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宁路综合为民服务中心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AZ00557)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根据相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取得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因本项目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其他项目任职,所以项目负责人只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即可,同时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中“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删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打分要求。
回复:删除此评分项,最终分值构成为:(1)商务部分:22分;(2)技术部分:38分;(3)投标报价:40分。修改后评分项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1) | 商务评分标准 (22分)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1.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供配电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供配电工程或变电工程安装业绩(【不包括单个合同仅含有下列内容的业绩: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等); ①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②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供配电工程或变电工程项目的业绩【不包括单个合同仅含有下列内容的业绩: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 1.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等); ①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②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
免费质保期 | 5分 | 在满足本项目免费质保期3年要求的基础上,每承诺增加1年(须满365天)免费质保期,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 4分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及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2分。 2.其他项目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证人员8人及以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2.3(2) | 技术评分标准 (38分) | 本项目环境的了解 | 4分 | 投标人提前了解现场,并对项目现场环境进行描述,描述要正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详细的得3≤F≤4分;良的得2≤F<3分;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现场现状的照片,未提供的不得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6分 | 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评委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4分≤F≤6分,良的得2分≤F<4分,一般的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计划措施 | 5分 | (1)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主要物资、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进行评审。 (2)与总包及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的措施:具有与总包及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的措施,措施内容合理的酌情给分。 (3)工程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靠度;工期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3分≤F≤5分,良的得2分≤F<3分,一般的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3分≤F≤5分,良的得2分≤F<3分,一般的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 5分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3分≤F≤5分,良的得2分≤F<3分,一般的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工程重难点 | 7分 |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阐述,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描述要正确,有具体正确的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5分≤F≤7分,良的得3分≤F<5分,一般的1分≤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本地化服务方案 | 3分 | 维修响应时间安排、人员配备合理性、日常运维工作流程及事故应对方案,巡视、维护后续服务方案到位、全面。 优的得2≤F≤3分;良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调试及试运行方案 | 3分 | 投标人提供的调试及试运行方案科学、合理,有完整的调试和试运行流程、方法和重要设备的调试方案,针对调试及试运行方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和故障,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详细说明各系统调试后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系统功能及保护功能。评委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分<F≤3分,良的得1分<F≤2分,一般的得0分≤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3(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 评标价 | 40分 |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5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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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2:您好,请问总公司授权给分公司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及业绩是否接受。
回复:本项目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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