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溪市]塘湾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
金额
1000.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塘湾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塘湾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9:30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场共有633家有效投标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30家投标人名单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向贵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逾期投诉或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投诉的,概不受理。
受理单位:贵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01-3316399
邮编:335400
贵溪市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2023年11月10日
塘湾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9:30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场共有633家有效投标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30家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审是否通过 |
1 | 江西省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 | 温州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 | 山东晨波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4 | 江西赣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5 | 江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6 | 江西丽硕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7 | 河南省河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8 | 江西坤翔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9 |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0 | 江西华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1 |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12 | 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3 | 江西奕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4 | 江西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5 | 江西正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是 |
16 | 湖北浩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7 | 江西隆锦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18 | 湖北宗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19 | 湖北省水安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20 |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1 | 贵州新时代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22 | 山东黄河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3 | 湖北郢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4 | 江西天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5 | 江西弘智嘉煜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26 | 湖南衡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7 | 江西中渊建筑工程公司 | 是 |
28 | 江西鹏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9 | 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30 | 沈阳市胜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江西省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004594.56 | 承诺工期 | 150日历天 |
建造师 | 谢鹤春 | 证号 | 赣236131318481 |
第二排序人 | 温州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004037.98 | 承诺工期 | 150日历天 |
建造师 | 胡志超 | ||
第三排序人 | 山东晨波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003634.26 | 承诺工期 | 150日历天 |
建造师 | 张洪永 |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向贵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逾期投诉或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投诉的,概不受理。
受理单位:贵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01-3316399
邮编:335400
贵溪市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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