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净化工程项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净化工程项目(HBSJ-202301FJ-010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312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1fj-010001001
预算金额3122.4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浩伟027-678125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6
公告正文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净化工程项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净化工程项目(HBSJ-202301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1FJ-010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净化工程项目已由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院长办公室以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号楼三层手术部、四层手术部、五层设备层 建设规模:三层手术部:位于中南医院5#楼三层,设计面积约为1614m2,净化面积约为1073m2。共设有5间手术室,其中1间Ⅰ级手术室、1间Ⅱ级手术室、3间Ⅲ级手术室。洁净走廊及其辅房为III级,污物外走廊及其辅房净化级别均为Ⅳ级,5号楼与4号楼对接的连廊净化级别为IV级(不含连廊结构工程),5号楼与4号楼相连部分的局部改造。(三层板下层高4.93米,梁下净高4.35米,本层外窗均为玻璃幕墙);五层设备层:其中二层手术部空调设备也在五层,注意合理布局。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三层手术部:位于中南医院5#楼三层,设计面积约为1614m2,净化面积约为1073m2。共设有5间手术室,其中1间Ⅰ级手术室、1间Ⅱ级手术室、3间Ⅲ级手术室。洁净走廊及其辅房为III级,污物外走廊及其辅房净化级别均为Ⅳ级,5号楼与4号楼对接的连廊净化级别为IV级(不含连廊结构工程),5号楼与4号楼相连部分的局部改造。(三层板下层高4.93米,梁下净高4.35米,本层外窗均为玻璃幕墙); 四层手术部:位于中南医院5#楼四层,设计面积约1704m2,净化面积约为1704m2。共设有11间手术室,其中3间Ⅰ级铅防护手术室、2间II级铅防护手术室、6间III级铅防护手术室(其中2间III级负压防护手术室)。Ⅰ级铅防护手术室洁净走道净化级别为II级,其它洁净走道净化级别为III级,污物外走廊及辅房净化级别为Ⅳ级。(四层板下层高4.93米,梁下净高4.35米,本层外窗均为玻璃幕墙)。 五层设备层:其中二层手术部空调设备也在五层,注意合理布局。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28 合同估算价:3122.4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医疗器械,需提供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具备医用气体相关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的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净化工程项目业绩,至少包含手术室,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日期为准。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人单位任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半年以上社保,且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⑥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⑦拖欠工人工资被省人社厅列入重大违法案例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且在惩戒日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⑧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没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期之后),并分别提供相关承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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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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