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沱江路西段一号(原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废旧机器设备、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沱江路西段一号(原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废旧机器设备、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
挂牌日期:2021-09-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1SC1002401 |
---|---|
项目名称 | 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沱江路西段一号(原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废旧机器设备、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德阳天府旌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0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09-3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拟处置资产为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沱江路西段一号(原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废旧机器设备、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其中废旧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生猪屠宰及相关配套设备,如西式猪肉生产设备、生猪分割设备、屠宰生产线设备、制冷机组及设备等;办公及实验用品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沙发、电脑、打印机、检验设备、空调、热水器等。意向受让方参照《机器设备和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明细表》进行本次交易,并同意最终以移交现状为准。 2、本次拟处置资产采用动态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加价幅度为1万元及1万元正整数倍,延时报价期为180秒。 3、本次处置资产系废旧设备,受让方购买后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 特别是其中的特种设备。因此受让方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在拆除、装卸、转运该批物资过程中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本次处置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交易的其他项权利。 5、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整体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自行在西南联交所网站下载打印彩色“看货通知”,携带“看货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现状,确认后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最终处置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7、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8、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在本次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后办理交接,受让方应在付清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标的全部运离转让方场地。 9、交货方式:该批资产存放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沱江路西段一号(原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受让方应自行到交易标的存放地点提取;货物提取过程中的装卸、运输等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安全;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交易标的拆卸、搬迁、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10、特别提示: 对该交易标的拆除的资质要求:鉴于本次拟处置设备中包括生猪屠宰配套的制冷机组及设备,可能存留或残留有液氨等危化及易燃易爆等物质(原资产管理人已于2017年10月对该设备中的液氨进行了处置,但不能保证所有管道中无残留),该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持有危化学品拆除资质或委托有危化品拆除资质的专业队伍方可允许进行拆除。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其他标的的拆除和运输若转让方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若转让方未做要求的,受让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拆除、运输等作业操作。若由此产生的争议不影响交易所确认交易成交。 11、在本次转让标的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原有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损坏厂区内任何物品及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内路面、绿化,构、建筑物内部地面、墙面、门窗等,如有损坏,受让方将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转让方有权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2、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 13、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4、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5、本次资产处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关票据。 16、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15892483885;标的查看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7、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和《机器设备和办公及实验用品处置明细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