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20s1655838
预算金额2500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田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20-37861031
中标公司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曾振文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724-2320S1655838
项目分类:房屋建筑业
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9-440111-04-01-731248)、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70-03-000614)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
(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065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941㎡,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1121㎡,道路用地约5350㎡,绿地约1470㎡。计容面积84484㎡,总建筑面积124891.24㎡,建筑最高层数地上32层,地下2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100米(含女儿墙)、屋面造型框架高度约4米。地铁归家通道(如有)。(注:以上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88253万元。
(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380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4,计容面积约为18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09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80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工程投资估算:2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项目:暂定驻场服务期约36个月;(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暂定驻场服务期约32个月;但最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各项合同全部结算之日止。
协助招标人编制和审核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项目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和目标成本;编制及审核所包含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合同计量支付、签证及变更、索赔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结算审核,协助完成结算审计,配合竣工决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9.41万元。
(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065地块:招标控制价为含税268.64万元,其中: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目标成本编审为12.49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为256.15万元。
(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60.77万元,其中: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目标成本编审2.21万元,控制价及清单编制13.25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45.3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同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自2018 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单项造价咨询合同额 200 万元或以上。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详见《投标人声明》)。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12月5日00时00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2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城轨采购网站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5日0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4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十、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1)联合体主办方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管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组建成立项目总承包经理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管理、监控,全面落实、履行并兑现合同目标。
(2)联合体成员:拟承担自有资质可承接的工作内容;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主办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项目分类:房屋建筑业
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9-440111-04-01-731248)、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70-03-000614)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
(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065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941㎡,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1121㎡,道路用地约5350㎡,绿地约1470㎡。计容面积84484㎡,总建筑面积124891.24㎡,建筑最高层数地上32层,地下2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100米(含女儿墙)、屋面造型框架高度约4米。地铁归家通道(如有)。(注:以上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88253万元。
(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380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4,计容面积约为18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09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80米。(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工程投资估算:2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项目:暂定驻场服务期约36个月;(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暂定驻场服务期约32个月;但最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各项合同全部结算之日止。
协助招标人编制和审核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项目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和目标成本;编制及审核所包含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合同计量支付、签证及变更、索赔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结算审核,协助完成结算审计,配合竣工决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
1 | 设计阶段 | 一、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设计方案相关文件,进行各方案的价格比对; 2.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方案造价,与自行测算的造价进行对比分析; 3.依据以上的对比分析和招标方的审核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4.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5. 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 二、目标成本编制及审核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三、施工图预算编制 1. 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按要求格式提供成果文件及指标分析。 2. 依据施工图预算成果,分析与目标成本的偏差。 |
2 | 招标阶段 | 一、编制、审核招标文件; 二、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工程招标采购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作,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 五、根据甲方需要完成工程清标工作;协助甲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六、协助甲方进行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甲方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
3 | 施工阶段 | 一、审核各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 1. 对各合同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对其编制的准确性提出相关审核意见,根据项目开发时序,按甲方要求,审核各承包单位工程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 依据自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和审核各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提交差异对比情况,审核情况给甲方进行审核,并按甲方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 分析与目标成本的偏差; 4.必要时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合同计量支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审核要求审核支付资料的完整性; 2.复核实际完成工程量; 3.审核计量支付项目的单价、合价; 4.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审核要求在纸质资料中列明应扣款项,写明实际支付金额和审核意见; 5.建立并登记合同支付台账;周期性或按招标人需求及时统计并汇报投资支付的相关信息和情况; 6.归档、保留合同支付相关资料,以便随时向招标人提供支付明细; 7.配合招标人与外部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8.跟踪、掌握资金支付的过程情况; 9.定期将合同支付落实到目标成本回归表中,统计各单元的投资执行情况。 三、工程变更审核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变更预估:按设计变更的图纸、技术要求等设计文件,参考施工合同的相关计价要求进行合同预估金额编制; 2.审核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审核变更资料的完整性; 3.审核变更内容及范围的必要性、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 4.审核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单价分析、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5.编制变更审核报告; 6.建立并登记合同变更台账;周期性或按招标人需求及时统计并汇报变更的相关信息和情况; 7.负责保管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前的变更资料(如有); 8.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资料的送审(如有);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送审资料的预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变更资料(如有); 10.跟踪变更项目进程,掌握各变更送审项目所在的审核单位、进展状况、项目审核联系人等,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11.根据审核单位的对数需要,主动了解变更送审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审核单位提出的疑问,积极推进变更送审直至完成终审,取得终审审批文件; 12.收集、汇总责任内各项目的终审审批文件,并报招标人备存。 四、签证:服从招标人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复核签证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建立相应的台账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五、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材料调差管理办法等; 2.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投资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计量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负责审核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建立动态投资台账,定期向招标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有预见性的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招标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 4.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 5.协助招标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审核变更价款。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协助招标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6.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7.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工地现场服务,要求不少于2人,且必须有1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配合现场签证,并到场旁站; 8.为招标人提供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的参考信息; 9.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形成台账文件每月提交,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10.有计划有组织到施工现场巡视、取样、拍照和记录,掌握工程施工管理及项目进度动态信息。组织现场巡视的次数不能少于每月3次。 |
4 | 竣工阶段 | 本项目各承包人出具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结算资料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各承包方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及结算审核报告。协助和配合甲方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1.协助招标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计划、竣工结算工作方案、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处理与相关参建单位的有关结算纠纷; 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可研、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4.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5.编制结算台账。 |
5 | 其他服务 | 1.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 2.协助收集和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定期接受招标人的检查。 3.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 4.零星工程造价咨询增值服务。 |
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9.41万元。
(1)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065地块:招标控制价为含税268.64万元,其中: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目标成本编审为12.49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为256.15万元。
(2)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60.77万元,其中: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目标成本编审2.21万元,控制价及清单编制13.25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45.3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同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自2018 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单项造价咨询合同额 200 万元或以上。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详见《投标人声明》)。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12月5日00时00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2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城轨采购网站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5日0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
联系人:田工 | 联系人:黄工 |
电话:020-31921374 | 电话:020-31921374 |
|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
联系人:赵工、梁工 | |
电话:020-37861031、0741 | |
传真:/ | |
电子邮件:zhaoshuhua@ebidding.com | |
|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品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4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十、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9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1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3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1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6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8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2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4 | 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6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7 | 中铁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8 | 四川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 |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
30 | 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其下属支行 |
31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33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34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36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37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8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9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0 | 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2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40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41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2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3 | 陆耀井(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9202006847) |
44 | 李涛(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1809) |
45 |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
46 |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
47 |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
49 | 申百囤(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陕16120 05200803200) |
51 | 王彩霞(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5923) |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设计之都三期 AB2603065地块、悦江A1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1)联合体主办方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管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组建成立项目总承包经理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管理、监控,全面落实、履行并兑现合同目标。
(2)联合体成员:拟承担自有资质可承接的工作内容;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主办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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