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档案标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8天
金额
63.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档案标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档案标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63.52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质量高,获得采购单位认可,经双方同意可续约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服务外包、档案整理或数字化等相关的服务);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备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4年12月25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217944@qq.com,并与相关联系人电话确认,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获取,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31 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五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五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513-69918679/13861988670
十三、其他
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档案标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63.52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质量高,获得采购单位认可,经双方同意可续约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服务外包、档案整理或数字化等相关的服务);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备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4年12月25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217944@qq.com,并与相关联系人电话确认,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获取,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31 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五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五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513-69918679/13861988670
十三、其他
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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