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施工监测服务(新北路)-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_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施工监测服务(金融大道、新北路、新联路)招标公告
金额
1123.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40115-48-01-007062
预算金额1123.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8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施工监测服务(金融大道、新北路、新联路)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115-48-01-00706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施工监测服务(金融大道、新北路、新联路)
标段(包)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施工监测服务(新北路)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南段(新北路)包括建筑、道路、交通、桥梁、绿化、机电设备安装及其它附属等工程。(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新北路部分,不包含金融大道及新联路) 2、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南段(新北路)包括基础处理、土石方和基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以及管廊附属的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给排水、监控系统等。(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新北路部分,不包含金融大道及新联路)
招标内容 1、基坑监测,按图纸、规范要求须进行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桩(边坡)顶部水平位移;桩(边坡)顶部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护桩内力;支护桩测斜;支撑轴力;立柱内力;锚杆轴力;坑底隆起;支护桩侧向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倾斜、水平位移);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縫;周边管线(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等。 2、高大支模监测,按图纸、规范要求须进行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1)支撑结构监测项目:立杆轴力;水平位移;沉降;倾斜等。2)立杆基础监测项目:沉降等。 3、主体结构沉降监测,按图纸、规范要求须进行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沉降等。 4、道路工程监测,按图纸、规范要求须进行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沉降、地表沉降、深层水平位移等。 5、桥梁监测,按图纸、规范要求须进行监测的包括但不限于:桥墩沉降、桥面沉降等。 6、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图纸、规范要求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的相关工作。。 7、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3)负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备注:对于监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而乙方未具有相关资质的,应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监测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因项目规划正在完善中,甲方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工期(交货期) 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23.5846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8.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3900688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招标代理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3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0-3900688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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