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p122000001002621
预算金额6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博宇18642156615
中标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61万元
中标联系人阳志虎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2621
工程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编号 TP122000001002621001001
建设单位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联系人 季女士 联系电话 0421-682256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凌源市乌兰白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610000.000元 30 合格 94.8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且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韦健军 高级工程师 205000071201700757
2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85000.000元 30 合格 77.72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且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李欣鸿 工程师 183100597
3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24000.000元 30 合格 64.14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且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阳志虎 高级工程师 20190032716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29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01
填报单位 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吕博宇 联系电话 18642156615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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