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二标段土方运输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fa00000028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付明0202812675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
公告正文


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二标段土方运输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二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土方运输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兰太高速二标段,标段起止里程为 K23+300~K54+500,全长31.2km。本标段位于杞县境内,路线从西寨乡与柿元乡中穿过后与郑民高速交叉,经过杞县县城以东,在裴村店乡区域与S316省道交叉,继续向南穿过邢口镇,上跨S325省道。主线路路基长23.977km,本工程全线设有桥梁54座,总长6.452km,其中主线大桥2.526km/10座,主线中桥1.636km/29座,匝道桥2.203km/14座,天桥127m/1座,涵洞通道72座,路线涵盖2个互通、1个交通枢纽,1个服务区。工作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机电、交安、绿化、房建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所用K36+300到K45+700、K45+700到K51+400的土方运输量100万方,以双方联测现场压实方。详见附件1-报价表。
招标土方运输及保管要求:
a)、甲方将购买的河南省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项目清淤上岸的土方(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经双方量测后移交给乙方保管。乙方必须将土方全部运送到兰太高速二标范围内指定的卸土点,不得私自外运和倒卖。
b)、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当地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要求,乙方要充分到现场调查并结合当地环保要求,严格控制进场,尤其对通过地方省道道路的车辆其证照、防尘、载重等均要满足地方交通和城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因违章造成工程滞后、产生法律纠纷、事故案件等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c)、甲方移交的土源乙方必须尽到保管义务且不得将土方运往他处,如果双方量测的现场压实方小于按合同约定的吹填方换算为压实方数量时,减小的部分按甲方购买土方的价格由甲方在当期计量中扣减,当期计量款不足扣减的,可在下期计量款中扣除,当一个取土区取土完毕且当期计量款不足扣减的,由乙方交现金赔偿。
d)、取土开挖前双方分批次共同对待取土区原始地形进行联合测量,原始地形测量成果双方认可后,乙方外运土方;取土区取土完成后,再由双方共同对开挖后的地形进行测量,测量成果双方认可后,根据测量数据计算出吹填土方体积。
双方认可吹填土方体积与现场压实方体积的比值为1.15,根据吹填土方体积计算出的现场压实方体积为:现场压实方体积=吹填土方体积÷1.15。
e)、乙方的土方运输量须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求,且月供应量不少于压实方80万立方米。因乙方原因致使土方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或节点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增加供应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2.3服务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中交四航局兰太高速二标
2.4服务期限:暂定为2025年2月到2025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家同类投标项目(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41715分至2025119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5本次招标文件售标费用¥500【银行缴费回执请在售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方邮箱:958678345@QQ.com】,逾期未交缴纳标书费的单位招标方不予受理。缴费方式:银行电汇,汇款单上请备注招标编号:FWFA00000028112以便查询。
5.5.1 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8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琴湾支行
账号:4400 1430 4150 5250 0664
地址、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020-83530329
5.5.2 开票指引
5.5.2.1 标书费发票统一默认电子发票,投标单位可选择获取电子专用发票或者电子普通发票。
5.5.2.2 投标单位支付标书费后请在线填写【腾讯文档】,网址:
https://docs.qq.com/sheet/DZWhBRE5kY21MbGlw,我司财务在当月30号前完成发票开具。开票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完成发票的交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5119190020251241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
8.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835301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
联系人:郑付明 ,电 话:02028126750)
联系人: 张利常 陈爱萍,电 话:020-83530278
项目部联系人:马文礼,电话15014335138

2025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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