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编号:CGSQ2016-SC16
三、建设单位: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拟分别在广东省珠海市世锠金属有限公司厂区、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投资建设两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并入用电系统。本工程标段一拟采用低压并网接入,标段二拟采用低压/高压并网接入。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结算。
七、招标范围:
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电池组件、高压接入部分的升压变压器(低压升至10KV)及开关柜、计量柜、PT柜和直流屏(为开关柜和计量柜供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
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的评审仅表示对投标人的错误或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的不符合项进行修改,不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中上述错误或不符合项进行确认或承担责任。图纸会审后,如图纸中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修改,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提供服务范围。
本项目总容量为8.6MWp,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地区 |
装机容量 |
屋顶结构 |
1 |
珠海世锠金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珠海市金湾区 |
2.6 |
彩钢瓦 |
2 |
江门市安诺特光伏发电项目 |
江门市江海区 |
6 |
彩钢瓦 |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
从承包人进场时间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止,两标段总工期控制如下表,除开工日期、并网日期及竣工验收日期必须严格遵守外,其他时间节点仅供参考,投标方需对进度计划进行细化。
标段1珠海世锠金属光伏项目二期工程总工期120天,工程节点时间计划6月16日开始,合同考核节点即并网日期预计为10月15日。
标段2江门安诺特光伏发电项目,总工期160天,进场时间与标段1相同,合同考核节点即并网日期预计为2016年11月25日。
工期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9、投标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投标人必须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同时参与我司《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江门安诺特光伏项目屋顶更换及加固工程施工》的项目(招标编号:CGSQ2016-SC17)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各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均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上传相关安全资料至南度度网站(www.nandudu.com)。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8日-2016年05月2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8日-2016年0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www.gmgitc.com或www.nandudu.com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下述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或南度度网www.nandudu.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所需资料,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综合部购标室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龙工(020-37860637,18148906865),姜工(020-37860639,13570978866),赵工(020-37860621)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官村大厦3楼(邮政编码: 519000)
传真:0756-3335893
十五、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所有相关信息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为准。
招标人: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8日
请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或南度度网www.nandudu.com下载: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2投标报名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