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晋能控股集团芦子沟煤矿2023年一季度物资采购材料(锚杆、锚索)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040401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40401407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4-18 23:59
报价截至时间:2023-04-21 23:59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锚索
规格型号:φ17.8mm(参考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品牌:
采购数量:18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配套托盘及调心球垫
规格型号:300×300×12mm(参考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品牌:
采购数量:385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配套锁具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385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锚杆(配套托盘及调心球垫)150×150×8mm
规格型号:φ18mm,L=1000mm(参考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品牌:
采购数量:11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锚杆(配套托盘及调心球垫)150×150×8mm
规格型号:φ20mm,L=1800mm(参考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品牌:
采购数量:780

一、交货地址:山西忻州市保德县芦子沟村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及其它一切费用的包到价。
2、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品为所报制造商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相关资质,满足报名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3、临时供应商中选后需进行试用(试用期 3 个月)。
4、质保期为投入使用12个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须免费保修或更换,如果仍无法满足使用方的要求,将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5、(1)供货方应按合同及时供货,如有违约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供货方应向需方全额退还已支付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 %的违约金、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合同生效后,供货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及地点交货。每逾期一日,供货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0.05 %交纳违约金,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3)如供货方延期交货超过 30 天,应视为供货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应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
6、付款方式:货物到后,买受人不提供预付款,每批货物送货后进行结算。结算实行一票制(税票),结算手续完备后分批付款。
7、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品制造商。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8、如询所报配件与询单配件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配件互换。
9、交货地点:需方要求的合格物资运输至指定地点。
10、交货时间:详见订单。
11、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
12、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13、样品要求:无
14、供应商报价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发询附件,要求加盖公司公章)。
15、供应商违约规定:
1)合格库中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 个月以上;
2)合格库中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 个月以上;
3)临时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以上;
4)临时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永久禁止其参 与平台业务。
5)提供虚***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以上。
6)内部企业报价范围内未参与报价,将纳入考核。
16、监督电话
晋能控股集团忻州公司监督电话:18735739071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四、技术条款:详见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应明确主要技术参数)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报价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说明:参考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有效报价供应商仅1家,须进行二次公开寻源;有效报价供应商两家及以上的,最低有效报价高于近期20%的,须进行二次公开寻源;设备、配件及重要材料一次公询生产厂商不足三家,二次公询可放开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二次公开寻源,查明原因,可放开代理或授权经销商。设备、配件项目,一次寻源须为生产厂商。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和相应的供货发票为准(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商的合同和相应的供货发票),近三年指2020年3月至今,(以上传营业执照及合同业绩等书面文件为准,不提供或弄虚做假者按无效标处理,弄虚做假者将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
1.3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1.4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1.5 投标人须不属于晋能控股集团禁入(黑名单)供应商。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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