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宁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吉车路(通航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发改投【2022】28号,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杭州湾新区北部高新产业园,其中海宁路南起规划十一塘大道,北至规划在建通航大道;吉车路南起在建通航大道,北至规划十二塘大道。
项目规模:海宁路长1916.067米,标准横断面宽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千米/时,道路沿线新建桥梁2座,均采用简支空心板。吉车路长983.058米,标准横断面宽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千米/时。工程概算投资为21779.76万元,工程造价约14998.85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且无在监项目。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5名(含总监),主导监理工程师、主导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5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6时30分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093)。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05 7096 4653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6月27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6月27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6月27日(含)前。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2年6月28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
6.2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 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价格法 。
7.3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5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八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鹿东、石祥法
电话:0574-82375221 电话:158245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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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