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2020年12月-2023年3月31日云南新华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专项审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志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2020年12月-2023年3月31日云南新华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专项审计询价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对其关于2020年12月-2023年3月31日云南新华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专项审计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0年12月-2023年3月31日云南新华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专项审计
2、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0日前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付费标准及付费时间
项目资金在贰万元人民币以下,审计报告出具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四、公告发布期限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五、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以中文编印、款项以人民币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所报价格包含税金,报价单需明确响应采购方的完成时间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服务方案;
(六)报价文件须装订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无需报名,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即可;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
(三)递交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398号后勤科303室;
(四)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拒绝接受未密封或未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的报价文件。
七、询价评审方式及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由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成立询价项目评审组,根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综合供应商报价、服务方案和业绩等因素,且遵循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询价结果在昆明市民政局网站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武   电话:0871—6530112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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