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威市丰华街道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窑坡街片区、龙泉窑坡上片区及缪家河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鸣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15087454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宣威市丰华街道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窑坡街片区、龙泉窑坡上片区及缪家河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地方投资、居民自筹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3-26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3-03-30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进入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网站选择“曲靖市”跳转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本单位所投标段招标文件;无须进行现场报名;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在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7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2020年1月至今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总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8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施工企业人员,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拟派本项目设计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施工过程中必须有1名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附相关承诺;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2)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8人(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拟派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等;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1施工企业近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应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宣威市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云南鸣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381086382483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81MA6PF4HP6T

联系人:
赵工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
13769167629

联系电话:
0874-6078688

办公电话:
13769167629

办公电话:
15087454175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宣威市丰华街道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窑坡街片区、龙泉窑坡上片区及缪家河片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0

招标规模:

窑坡街片区实行改扩翻496户,改造面积约105900平方米,建设地点为宣威市丰华街道窑坡街片区。

招标范围:

采用改(扩、翻)建设方式,对丰华街道窑坡片区内房屋主体进行功能改造、结构加固以及拆临拆违,同步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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