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沂芮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871-63113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子项目四)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子项目四)勘察设计
资金来源: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45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07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2月4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沂芮
办公电话: 0871-64130739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工
办公电话: 0871-63113028 移动电话: 151987834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408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子项目四)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8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昆明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子项目四)勘察设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注:因项目需分子项实施,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阶段为招标人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及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地质勘察: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等,并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成果文件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2)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标书)、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全套成果资料的编制、提供,全套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配合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5.1-3.5.6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可联合其他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并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1)工程勘察: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道路或市政给排水工程勘察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2)工程设计: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700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或单个项目设计费不低于270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执行。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其他: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业绩要求:(1)工程勘察: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道路或市政给排水工程勘察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2)工程设计: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700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或单个项目设计费不低于270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在2021年0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的声明,并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证明材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证明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5.1-3.5.6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可联合其他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并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子项目四).docx2024-05-07 11:09: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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