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已由永发改备(2023)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润登商贸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多渠道筹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大同镇北同村
3、项目规模及内容: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195.00平方米(约25.79亩),总建筑面积6992.22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293.37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432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378.85平方米,容积率0.41,建筑基底面积6218.74平方米,建筑密度36.17%,绿地面积2579.25平方米,绿地率15.00%,停车位47辆(其中:小车38辆,大车9辆)。项目由2栋冷库及车间,1栋展示中心,1栋宿舍组成。本次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1293.37平方米,基底面积931.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展示中心及室外管网、道路硬化、铺装,绿化等组成。
4、建设总投资:约1178.97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多渠道筹集
6、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07日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
(2)工程施工: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3)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9、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施工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采购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一)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四)管理人员(项目总负责人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业绩要求:
(一)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8、省外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及甘建服〔2020〕296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3、各投标人请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和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及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填写并录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人及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投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承诺制,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与监督系统里填报及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于2024年3月25日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及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状况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注明拟派人员姓名、岗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后附人员证件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和业绩真实性法人承诺书送至永登县建筑市场中心(广场西四楼),最终将备案登记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纬七路佳宁综合1#楼A座8层)第二开标室;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甘肃润登商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振福
联系电话:1889377304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264号
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永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6414292
地址:永登县建筑市场中心(广场西四楼)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甘肃润登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祁连路264号
联 系 人:沈振福
联系电话:18893773040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604号八楼东A区050号
联 系 人:倪工
联系电话:15393178960
3、监督单位:永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31-6414292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