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汪清县东光镇至塔子沟村公路金城村至大梨树沟段改扩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0/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cjt202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茂财0433-88249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女士0433-2861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27
公告正文
汪清县东光镇至塔子沟村公路金城村至大梨树沟段改扩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招标

汪清县东光镇至塔子沟村公路金城村至大梨树沟段改扩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CJT202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东光镇至塔子沟村公路金城村至大梨树沟段改扩建工程(防护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汪清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汪清县东光镇金城村至大梨树沟段;

2.2 规模:矮墙及排水设施、片石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导流坝、铁网石箱护坡,盲沟等;

2.3计划工期:20201010日~2021531日;

2.4招标范围:防护及排水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最低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3年内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以上工程指20171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施工标段投标人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如提供的业绩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7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7日至20209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jlzczb666@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经办人身份证;

5)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招标文件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编辑的文档。

6)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合格的投标人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091116: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建工街支行

账户:2205 0168 9501 0000 0015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433-2861677

业务回单备注一栏可填写:“项目简称+资料费”。

5.3只有按本公告5.1款和5.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款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4在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购买款(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邮寄地址发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927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汪清县汪清镇解放大路7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927930分,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镇解放大路7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镇解放大路7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7.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3 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人:汪清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办公室

: 汪清镇汪清东路878

: 王茂财

: 0433-88249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

:133001

:申研

:0433-2861677 151430620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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