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新村屯水库移民六经滩水坝修复及渠道建设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新村屯水库移民六经滩水坝修复及渠道建设工程。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新村屯
三、采购内容
(一)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新村屯水库移民六经滩水坝修复及渠道建设工程。水坝墙体外侧新建挡土墙70.83m,修建渠道160m。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35168.14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2.要求工期:2022年11月上旬前竣工验收。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
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新村屯水库移民六经滩水坝修复及渠道建设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为235168.14元。最终的金额都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谈判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项目由招标单位统一分配给中标单位。
(七)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需分包的工程,其分包工程项目及单位须经甲方同意。
(八)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包括水泥、沙、石料等材料均采用合格产品,并经有关质检合格或有资质的监理方认可方可进场使用。
(九)采购前需当场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证件,证明及资质文件: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8.项目实施方案(主要体现本公司优势、工作经验及近几年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贡献等)
七、现场踩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踩勘现场,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保证金的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签约合同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缴纳)。
账户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账号:241612010101501695
开户行: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签约合同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桂劳社发〔2007〕1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18时
十、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应持有效资格证件参加报名,资格证件齐全且合格的可领取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
报名结束后,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实施方案等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十ー、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7号
联系人:潘益林
电话:18076369741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13788460088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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