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东物资供应中心型钢、水泥、粉煤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48.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东物资供应中心型钢、水泥、粉煤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东物资供应中心型钢、水泥、粉煤灰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WZ-202428)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线下招标的要注意);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31日10:00起至2024年4月6日10: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和平台响应相关的所有工作,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电子招标文件无标书费,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以其他履约担保形式提供的凭证,凭证需注明投标编号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需发送至邮箱。 5.3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供应商须于2024年4月11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等,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报价。投标电子版投(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鲁班网上报价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 5.4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 联 系 人: 唐爽 18723019744 区域联系人:兰春意 18061628519;韦锦汰1889782082 项目联系人:张晓宇18523402513;吴志远15928549233 邮 箱:5768633311@163.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三)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 (二)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WZ-202428 包件号:SN-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5%,90日内支付20%,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1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为六个月。卖方须于结算后10日内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及时开具,甲方上述支付时间可按延迟开具天数顺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行 E 信通、中铁 E 信、云信、航信、信用证、招行云证等)等形式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买方可采用“买方付息”形式承担卖方在买方指定的银行贴现产生的贴现费用,卖方应配合买方向银行办理“买方付息”手续,买方保证“买方付息”后卖方收取与汇票面额等值的现金;若不采用“买方付息”方式,买方向卖方另行支付贴现费用,支付费用额为按卖方加价政策计算值与买方指定银行当期“买方付息”利率计算值的孰低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外的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买方按照卖方实际向银行支付的贴现利息另行向卖方支付贴现利息。若卖方转让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或不在买方指定金融机构贴现,买方不承担贴现利息。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作为购买物资的价外费用,由卖方在下一批次结算中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给买方。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需求明细表(三)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WZ-202428 包件:FMH-01
注: 1、表中为招标预估规格数量,实际供应在包件总量范围内可根据各项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整,按最终供应规格及数量进行结算。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为一个供应周期。结算后60日内付60%,剩余40%在结算完成后第90-150日内按月均衡付清。卖方须于结算后10日内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及时开具,甲方上述支付时间可按延迟开具天数顺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行 E 信通、中铁 E 信、云信、航信、信用证、招行云证等)等形式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买方可采用“买方付息”形式承担卖方在买方指定的银行贴现产生的贴现费用,卖方应配合买方向银行办理“买方付息”手续,买方保证“买方付息”后卖方收取与汇票面额等值的现金;若不采用“买方付息”方式,买方向卖方另行支付贴现费用,支付费用额为按卖方加价政策计算值与买方指定银行当期“买方付息”利率计算值的孰低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外的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买方按照卖方实际向银行支付的贴现利息另行向卖方支付贴现利息。若卖方转让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或不在买方指定金融机构贴现,买方不承担贴现利息。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作为购买物资的价外费用,由卖方在下一批次结算中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给买方。 5、发票要求:开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附件六 一、管材和型材技术规格书 1、镀锌钢管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管道均采用内外热浸镀锌加厚型钢管,加厚满足《低压利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15要求,压力排水系统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钢管。 1)基本要求 (1)热镀锌钢管公称压力等级:1.6MPa,公称通径为DN25~DN200。 (2)热镀锌钢管管径≤DN50时,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50时,使用沟槽连接或法兰连接。 (3)选用国产优质钢管,应有钢管材质证明。钢管外表面光滑平整,不允许有伤痕或裂纹等。不允许有镀层和涂层缺陷。管材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弯曲,但两个端面与管轴线应垂直。钢管内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裂纹、脱皮、无明显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锌层厚度不小于80um。 (4)所有管件内径应与管材内径一致,管件不得有通径损失。如管件有缩径现象,应加大一个规格型号。 (5)内外热镀锌钢管及配件镀锌层应完好无破损;管道的螺纹连接应保证螺纹无断丝,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口处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2)执行标准与规范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15)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GB/T9124-20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 1.1.1.2内外壁热浸锌镀锌无缝钢管 室内消防水炮系统管道均采用内外壁热浸锌镀锌无缝钢管。 1)基本要求 (1)内外壁热浸锌镀锌无缝钢管公称压力等级:2.5MPa,公称通径为DN25~DN200。 (2)内外壁热浸锌镀锌无缝钢管管径≤DN50时,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50时,使用沟槽连接或法兰连接。 (3)选用国产优质钢管,应有钢管材质证明。钢管外表面光滑平整,不允许有伤痕或裂纹等。不允许有镀层和涂层缺陷。管材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弯曲,但两个端面与管轴线应垂直。钢管内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裂纹、脱皮、无明显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锌层厚度不小于80um。 (4)所有管件内径应与管材内径一致,管件不得有通径损失。如管件有缩径现象,应加大一个规格型号。 (5)内外壁热浸锌镀锌无缝钢管及配件镀锌层应完好无破损;管道的螺纹连接应保证螺纹无断丝,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口处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2)执行标准与规范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GB/T9124-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 其余型材按现行国标执行。 1)钢管的机械性能(YB242-63):
钢管的技术规格: 1)热浸锌镀锌线管 2)镀锌钢管长度一般为4~9米。 3)镀锌钢管制作工艺可冷拔。 4)镀锌厚度≥80μm。 5)钢管壁厚详见清单。 2、型材 1)热镀锌槽钢,镀锌层厚度不小于70μm,国标; 2)热浸锌镀锌扁钢,锌层厚度不低于70μm,国标, 3) 镀锌钢板,锌层厚度不小于100g/㎡,国标。 其余型材按现行国标执行。 二、水泥技术规格书 执行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以及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随车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1. 等级:32.5 2. 比表面积:≥350 3. 初凝时间min:≥45 4. 终凝凝时间min:≤600 5. 安定性:必须合格 6. 抗压强度:32.5(3d)≥10,32.5(28d)≥32.5 7. 抗折强度:32.5(3d)2.5,32.5(28d) ≥5.5 8. 烧失量:<5.0 9. 游离氧化钙含量:≤1.0% 10. 氧化镁含量:≤5.0 三、粉煤灰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除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外,还必须满足《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映技术条件》(TB/T3054-2002)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 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为准。 表1-1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
注:1.当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为严重冻融破坏环境时,宜采用烧失量不大于3.0%的粉煤灰。 2.当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时,应检测半水亚硫酸钙含量。 3.“*”碱含量值用于计算混凝土的总碱含量。 (二)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粉煤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出厂检验项目、分类、等级。具体执行(TB10424-2018)(TB/T3275-2018)(GB/T1596-2017)的相关规定。 2.进场验收 粉煤灰进场时,需方对其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及抽样试验检验应符合下表要求。粉煤灰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上的检验项目必须包含(表1-2粉煤灰的检验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表1-2 粉煤灰的检验要求
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1%)的质量计算。取样方案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检验符合“表1-2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在同一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凡低于“表1-2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三)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1.包装 粉煤灰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每袋净含量为25kg或40kg,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其他包装规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标志 散装粉煤灰应提供卡片,包括产品名称、分类、等级、净含量、批号、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注明与散装粉煤灰卡片相同的内容。 3.运输与贮存 粉煤灰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同时防止污染环境。 4、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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