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198001
预算金额1308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刘0593-2835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9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格式)
(仅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编号为E3509010902100198001的宁德市民兵和人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设计已由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20】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住建局(人防办)及宁德军分区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市民兵和人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畅路武警基地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7211㎡,地上建筑总面积22347.9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500㎡,建设300米田径场、400米障碍训练场、战术训练场。第一阶段完成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第二阶段完成装饰工程(含二次装修)、室内场馆信息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室外水电管网等附属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30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184.67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迁建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6.2.内容: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迁建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具体如下:(1)方案设计包含1.总平面方案设计;单体及附属设施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方案设计;2.综合管网、园林景观及相关水电气讯配套设施方案设计;3.编制设计估算;4.制作效果图。(2)初步设计包含1.总平面初步设计;单体及附属设施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暖通初步设计;2.综合管网、园林景观及相关水电气讯配套设施初步设计;3.本项目其他所有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幕墙、智能化专项、基坑与边坡工程、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人防、燃气供应、消防专篇等。4.编制工程概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1)施工图设计(一阶段)包含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包括强、弱电)室外景观、室外管线综合、基坑与边坡工程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业主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密切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施工图审查要求的修正、 回复工作;5.编制预算。(2)施工图设计(第二阶段)包含1、室内装修概念设计。2、室内装修设计成果要求完成各区域立面图,剖面图各主要区域效果图,各功能区域效果图(施工图版)细部大样、节点详图主要固定装修及细部大样、节点详图,含水、电、暖施工图设计。3、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4.编制预算。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宁德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年5月9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0万包干计取(其中一阶段设计费75万元,二阶段设计费75万元)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http://www.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塔山路6号建闽小区1幢101D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9718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35269  传真:/
联系人: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8243300000539-3639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根据招标项目所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按照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规定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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