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管理人员外包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ZBGG-2023-0106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管理人员外包项目
3.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
4.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宿舍管理员
项目经理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8人
女性、58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负责宿舍安全巡楼;宿舍宿管站值班和进出学生的登记管理;
宿舍安排管理,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宿舍楼清洁卫生;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学校老师做好学生的内务管理;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工作仔细,认真负责;具备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1人
女性、45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负责宿舍管理员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公寓宿舍项目管理工作;对接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安排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感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三年或以上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项目经验;

 
5.报名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到现场勘察(现场对接人周老师:13856083850)。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贰万元,开标前2日内将保证金直接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账号(联系项目商务联系人获取),招标人凭银行回单开收据,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经营期内业绩、服务信誉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原则上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承接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项目经验,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服务公司。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联系电话。
5.投标单位从事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有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相关业绩及类似本项目规模的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项目业绩案例(含在管项目)。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9.具备独立完成招标方要求的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且具有先进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理念。
10.投标单位须具有在南京市提供长期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服务的能力。
11.投标单位必须有成熟且服务成功案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平台,并承诺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12.投标单位须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三、投标文件编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字样。
1.商务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1  开标一览表;
1.2  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能力、设备、人员等)资质证明文件;
1.3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1.5  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
1.5.1  投标总报价;
1.5.2  投标分项报价;
1.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2.1 企业简介;
2.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3 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2.4 近三年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2.5 类似高校案例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
2.6 服务承诺书;
2.7 项目人员平安过渡方案;
2.8 过渡风险承诺函;
2.9 团队组建周期承诺书(时间推进表);
2.10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2.11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后传给招标人);
2.12 项目人员服务配置表;
2.1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7时前
五、联系方式(递送投标资料前请务必提前商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 杨老师(13615695143)程老师(15855198331) 
六、重要提示
1.投标单位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8月3日
附件:
106号公告附件.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