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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拟对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公示期:11月13日-11月17日联系人:田璐联系电话:0317-2175072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11月13日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华润电力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沧县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沧县李天木镇北阁村、自来屯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0MW农光互补发电站项目及配套设施,容量为60MW/12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设施,1000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项目。项目投资12901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1.85万元。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大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和运营期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1、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覆盖等措施,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环评编制单位预测施工期能够满足颗粒物等相关排放要求。2、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废水、泥浆水等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环评编制单位预测施工期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3、施工期不设取、弃土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4、施工期采取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就近回铺,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用地原有使用功能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5、运营期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环评编制单位预测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全部用于绿化、道路泼洒不外排。6、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物、过滤器清洗废水、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7、运营期通过采取使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环评单位预测升压站、制氢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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