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太湖新区杨家埠南单元XSS-02-03-8B地块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澄清修改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f2023-064x-hs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律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要通知】南太湖新区杨家埠南单元XSS-02-03-8B 地块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重要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南太湖新区杨家埠南单元XSS-02-03-8B 地块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招标编号:JF2023-064X-HS】的招标文件重要通知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现调整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但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的,视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资质”,其余投标人资格要求按原文件执行。
2、本项目副总监资格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现调整为“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要求按原文件执行。
3、本项目人员配备中“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员”,现调整为“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监理员”,其余要求按原文件执行。
4、问:项目副总监在建情况有无要求?
答:无在建要求。
5、问: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类别为水利工程,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是否适用于本项目水利人员。
答:可以。
6、问:该招标文件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有二个,但是第69页投标承诺书第五条: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情形描述有误,建议修改为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二个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
答:投标承诺书中第5条修改为“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二个及以下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7、本项目原定2023年11月07日9时30分开标,现延期至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开标,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变更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