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
预算金额42.1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志洋0532-85761207
中标公司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招标文件编号:HYHAQD2022-058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联合大厦503
中标(成交)金额:3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 | 详见成交附件 | 详见成交附件 | 详见成交附件 | 详见成交附件 | 详见成交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忠革、赵伟平、王石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
联系方式:郭警官 0532-68059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B室
联系方式:于志洋 0532-8576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志洋
电 话: 0532-857612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五金、家具和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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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11:4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牟忠革、赵伟平、王石青 | ||
总成交金额 | ¥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志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85761207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警官 0532-680592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B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志洋 0532-85761207 | ||
附件: | |||
附件1 | 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3).docx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3).docx | ||
附件2 | 【磋商定稿】边防检查站家具采购项目.doc【磋商定稿】边防检查站家具采购项目.doc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元) | 备注 |
1 | 多媒体学习桌 | 志远 | 1000*60 0*780 | 872 | 49 | 42728 | |
2 | 多媒体学习椅子 | 志远 | 780*660 *1100 | 688 | 60 | 41280 | |
3 | 衣橱柜 | 志远 | 900*550 *2000 2 门 | 1161 | 62 | 71982 | |
4 | 单人床 | 志远 | 1200*20 00*1280 | 1374 | 62 | 85188 | |
5 | 单人床垫 | 志远 | 1050*20 00*80 | 658 | 62 | 40796 | |
6 | 双人床 | 志远 | 1800*20 00*1280 | 1973 | 1 | 1973 | |
7 | 双人床垫 | 志远 | 1800*20 00*200 | 687 | 1 | 687 | |
8 | 桌子1 | 志远 | 1600*60 0*780 | 856 | 19 | 16264 | |
9 | 桌子2 | 志远 | 1200*60 0*780 | 638 | 23 | 14674 | |
10 | 隔断桌 | 志远 | 1200*60 0*1150 | 1016 | 42 | 42672 | |
11 | 办公椅 | 志远 | 560*645 *1050 | 290 | 42 | 12180 | |
12 | 三抽活动柜 | 志远 | 400*470 *645 | 228 | 42 | 9576 | |
总报价(元) | 小写:¥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
福
海逸恒安
HAIYIHENGAN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
一、说明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2年11月
七、授予合同32六、询问和质疑30五、磋商会议仪式、磋商与评审21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20三、响应文件编写15二、采购文件15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39第三章评分办法34十一、其他33十、解释权33九、成交服务费33八、履约担保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yuzhiyang@sdhyha.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海逸恒安申请电子发票流程8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五章合同格式47
最高限价:40.215万元预算金额:41.52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至项目完成(质保期满)为止。采购需求: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家具 | 1批 | 详见公告附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3)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第二步:扫码填报报名信息:供应商扫描下方二维码(项目经理选择于志洋),选取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报名信息后保存提交。第一步:供应商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yuzhiyang@sdhyha.com)。写明XX供应商报名XX项目。2.方式:1.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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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响应文件提交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账号:3715019868270000135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4.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
六、公告期限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会议室。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方式:0532-85761207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B室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2-68059233联系人:郭警官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32-85761207项目联系人:于志洋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重要提示:本采购文件中,标注有“★”的条款,为本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且属于在磋商过程中不会变动的内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 |
1 |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HYHAQD2022-0582 |
3 |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 |
4 |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志洋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
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2.14万元;最高限价:40.21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依法缴税凭据;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函。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8)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9)供应商依法按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10)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7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8 | ★报价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第9条。 |
10 | 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且再次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
11 | 首次响应文件份数:纸质首次响应文件4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3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数:1份(介质为USB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电子版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首轮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
12 | 首次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首轮报价一览表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首轮报价一览表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20__年__月__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注: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 |
13 | 首次响应文件的装订: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每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14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
15 | 财务状况年份要求:2020年或2021年。如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
16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17 | 磋商会议仪式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会议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8 | 是否公开首次响应文件报价(首轮报价)等主要内容:不公开,采购代理机构将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直接送磋商小组审阅。 |
19 | 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20 |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2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
22 | 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附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差额累进法计算后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交纳。 |
23 | 进口产品报价:不允许。 |
其他 | |
24 | 交货期/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可竞报最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相应的具体房间)。 |
25 |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5年。 |
26 | 付款方式:所有家具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所有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
27 |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担保。 |
28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含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报价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属于无效报价。 |
2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2。 |
30 | 1)磋商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供应商的注意。2)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签订合同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优惠措施。3)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上述关于印章的约定均指参与项目的该自然人签名。 |
31 | 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人员出席磋商会议,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附表
采购代理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人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费用。4.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代理机构
7.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报名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提出答疑,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预留邮箱。6.采购文件答疑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5.采购文件组成二、采购文件
9.响应文件组成8.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8.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编写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报价明细表;(3)首轮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报价函;9.1商务部分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0)类似业绩;(9)商务响应一览表;(8)质保期满后长期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7)质保期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6)主要设备及配件报价明细表(如有);(5)分项报价表;
(4)专用工具及备品清单(如有);(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2)详细的交货清单;(1)货物的规格型号、详细配置(包括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9.2技术部分(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方案、项目实施人员及培训、应急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时间、紧急故障处理、定期回访、质保期);(8)供应商的承诺(如有);(7)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制造商白皮书或对外公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需提供全文,如为英文,应提供中英文对照版);(6)技术响应一览表;(5)本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10.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包干总价(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该包干总价为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响应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的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等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10.报价供应商可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顺序胶装装订,并自正文首页开始编制连续页码。页数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拟格式。(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9.3资格证明文件:
11.3首次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1.2首次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11.1首次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1.首次响应文件编写10.3单独密封的首轮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但首轮报价一览表有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所投同一个包中,两个或以上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视为投报多个方案,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接受备选方案外,均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10.2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方案和响应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报价作出优惠的,其响应文件及唱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唱价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
12.首次响应文件签署11.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7供应商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英文对照,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供应商的中文翻译本与英文版明显不符的,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6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与制造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有可能导致其技术响应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5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白皮书或制造商对外公布的宣传彩页或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1.4供应商须如实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如必要,应说明其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并提供原厂技术资料(DataSheet)并盖章,作为最终认定证据。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采购文件中参数及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14.首次响应文件装订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供应商应准备的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3.首次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首次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及盖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2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5.1★属于应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16.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1本项目报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6.报价有效期
19.首次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8.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1本项目只接受书面形式的报价,其他形式的报价不予接收。18.首次响应文件签收17.3代理机构不接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7.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磋商会议仪式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会议、磋商和评审过程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五、磋商会议仪式、磋商与评审19.3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9.2首次响应文件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9.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21.磋商小组20.4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如本项目首轮报价公开,唱价员将宣读首轮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公开唱价记录现场签字确认;如本项目首轮报价不公开,主持人宣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后,首次响应文件将直接送至磋商小组审阅。20.3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拆封首次响应文件。20.2磋商会议过程中,供应商代表共同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现场宣布检查结果。磋商会议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为默认磋商会议结果。20.1本项目举行磋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审慎性原则:评审小组独立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慎评审。评审小组的评审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2公正性原则;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统一方法、同一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响应文件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21.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22.评审原则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3磋商会议仪式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4.2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24.1初步评审是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24.初步评审本项目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评审方法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文件的;★24.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4.4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没有重大偏离。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下一步的评审。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除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8)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首轮报价、再次报价、最后报价中的任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6)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未响应标注有“★”的,在磋商过程中不会实质性变动的条款;5)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采购文件未明确说明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投报了进口产品的;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9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8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首轮报价、再次报价、最后报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24.7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24.6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磋商经初步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继续评审。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除外。24.11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进一步的磋商和谈判且具有再次报价的机会。★24.10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属于串通报价、被视为串通报价、以他人名义报价、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各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效。
25.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予以退还。25.7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按最后总报价比首次响应文件报价(第一轮总报价)浮动的比例进行同比例的浮动调整。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5.5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本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7.报价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26.1在最后报价提交后,磋商小组将对已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评分细则,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审报告,按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综合评审
28.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8.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报价。28.响应文件的澄清★(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9.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9.1.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9.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9.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2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9.1.7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9.1.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9.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29.1.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的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格=报价×(1—扣除比例);供应商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29.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或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9.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认证产品,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一定的评审加分。29.4.2节能环保产品优惠办法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报价表中注明),否则可能会导致所投报的节能环保产品因无法认定而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29.4.1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9.4环保节能产品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经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除外;1)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终止:30.采购项目终止的情形29.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一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由评委在评标时依据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所占比重给予加分。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
32.成交公告31.1供应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串通报价或影响政府采购的违法行为,其报价无效,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31.串通报价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4)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3.询问和质疑六、询问和质疑32.2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成交公告。
3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3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7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3.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33.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双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5.签订合同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1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4.成交通知书七、授予合同
九、履约担保按规定执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合同公告八、合同公告3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紧随其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解释权38.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成交服务费九、成交服务费37.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除非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说明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担保金额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履约担保
一、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分办法其他补充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其他39.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39.解释权
2.本细则只针对有效响应文件予以评分,评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注:1.上表中涉及加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报价时需提供原件供校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二、评审细则1.2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磋商报价(3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100。 |
商务部分 | 供应商业绩(4分) | 根据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体现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清单、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商务部分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每项得1分。 |
技术部分 | 对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的评价(38分) | 对本项目“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三、设备技术及配置要求”中每项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代表重要指标,共36项,满分27分,每一项负偏离扣0.75分,扣完为止;#代表一般指标,共20项,满分11分,每一项负偏离扣 0.55 分,扣完为止。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指标,均需在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纤维板、油漆等需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没有应答或不满足。 |
技术部分 | 产品评价(8分) | 评价各产品的配置,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满足采购要求,款式完全符合使用需要,颜色搭配、布置合理,得6分;B、较好满足采购要求,款式较好满足使用需求,颜色搭配、布置较为合理,得4分;C、基本满足采购要求,款式基本符合使用需要,并且颜色搭配、布置一般,得2分;D、响应要求有所不足或未提供相关材料,得0分。 |
技术部分 | 产品评价(8分) | 评价各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供应商生产设施、设备配套齐全,能够提供核心专业生产设备购置发票,现场设备照片清晰全面,得2分;B、供应商生产设施、设备配套基本齐全,能够提供部分核心专业生产设备购置发票,现场设备照片比较清晰全面,得1分;C、供应商生产设施、设备配套不齐全,不能提供核心专业生产设备购置发票,现场照片不清晰不全面,得0.5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安装服务实施方案(6分) | 评价各供应商的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安装交付时间等,分三个评价等级打分:A、产品安装服务实施方案详实明确,安装交付时间短,有承诺,送货安装人员安排合理,如期完成安装交付的保证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得6分;B、产品安装服务实施方案比较详实明确,安装交付时间较短,有承诺,送货安装人员安排比较合理,如期完成安装交付的保证措施比较完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4分;C、安装交付时间相对较长,或无安装交付承诺,或安装交付保证措施粗陋、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实施人员及培训(2分)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产品维护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A、配备的人员技术力量雄厚,产品维护经验丰富,证明材料详实,得2分;B、配备人员齐全,有相关产品维护经验,有证明材料,得1分;C、配备人员较少,无相关产品维护经验,证明材料粗略或缺失,得0分。 |
技术部分 | 售后服务(4分) | 评价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技术人员配置、培训方案、服务标准承诺、质保期内的产品维护措施、质保期后的维修价格优惠方案等),方案详实,证明材料齐全得4分;方案比较完整,证明材料基本齐全得2分;方案简略或缺失得0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价格可给予联合体__4_%的价格扣除。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__10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4.特别说明:对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说明或说明内容不具有说服力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_10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_10_%×(监狱企业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否则不予认定。(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最后报价×(1-扣除幅度).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价格评审分值=报价得分分值+报价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报价*加分比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1)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1.节能产品优惠办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的环保、节能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报价表中注明,未按要求提供和注明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四)节能、环保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4)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节能产品,请列明节能产品并提供认证证书;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加分的政策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要求填报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技术评审分值=技术评审得分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报价*加分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请列明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认证证书;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加分的政策优惠;具体计算方式为:环保产品的技术评审分值=技术评审得分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报价*加分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可以对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具体计算方式为:环保产品的价格评审分值=报价得分分值+报价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报价*加分比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1)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1.本次采购的货物,供应商不得对所投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一、说明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3.若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4)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1.交货(交付)期:二、基本要求5.采购文件所列出的货物配置及技术、性能要求为采购人正常使用必需的配置和要求,各供应商在投标时所报方案,必须满足上述要求。4.供应商所报价格应该包括项目设备及其他配件,供应商应按照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供货,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为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全新产品,并以此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在提供验收报告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合格证。3.本技术部分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设备独有的参数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货物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都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本项目报价范围包括货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卸车交货、供货安装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1本项目要求5年质保。3.质量保证期:3.交付要求:交付货物规格、数量等与提报需求一致,货物质量标准应等于或高于技术参数简介,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验收不合格产品,供方应当7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家具安装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所购货物的搬运、安装及安装后家具和房间的清理、保洁,以及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原有家具进行拆运。2.交货(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青岛港奋进北路2号),并负责搬运至指定楼层及办公室。自合同签订之日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检测验收合格。供应商可竞报安装交付完成最短时间。
货物发生损坏时,报修响应须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修期外的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5.售后服务培训:4.2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手册。4.1货物运抵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当日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两者都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4.安装调试验收:3.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格式三、设备技术及配置要求:6.产品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序号 | 参考图片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尺寸(单位:mm) | 技术参数 |
1 | 多媒体学习桌 | 张 | 49 | 1000*600*780 | 材质要求: △1、基材:采用18mm环保E1级中密度纤维板,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外贴实木皮(橡木),木皮厚度≥0.6mm,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整体颜色为胡桃色。 △2、桌面:厚度≥25mm,桌面前木挡条凸起≥20mm实木线条,桌面有走线孔;采用黑色环保皮覆面,甲醛释放量≤1.5mg/L(需提供检测甲醛释放量合格报告)。板材密度≥0.74g/cm²,吸水厚度膨胀率≤3.9%,含水率为8%-12%,表面结合强度≥1.6Mpa。△3、组框前板面上装饰条厚度≥12mm。#4、面板下有抽洞,抽洞中间有竖向吊板分隔,防止抽洞板下垂。 △5、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水性漆底漆甲醛释放量≤15mg/kg。面漆,色泽均匀,主次分明,木纹清晰,硬度≥2H。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采用5底3面的油漆工艺;油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403g/L。△6、采用环保胶粘剂,甲醛释放量≤0.05g/kg #7、五金配件:采用优质静音五金配件。 | |
2 | 多媒体学习椅子 | 张 | 60 | 780*660*1100 | △1、基材:采用实木(橡木)制作;不接受指接材及集成材,原木要求经过干燥、防虫、防腐、防潮处理。 △2、实木含水率为8%-12%。 △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采用5底3面的油漆工艺;油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403g/L,甲醛、二甲苯、乙苯含量≤7.8%,面漆,色泽均匀,主次分明,木纹清晰。 #4、优质环保皮软包坐垫。 | |
3 | 衣橱柜 | 组 | 62 | 900*550*20002门 | 材质及结构: △1、基材:采用18mm环保E1级中密度纤维板,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外贴实木皮(橡木或楸木),木板厚度≥0.6mm,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整体颜色为胡桃色。 △2、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采用5底3面的油漆工艺;油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403g/L,甲醛、二甲苯、乙苯含量≤7.8%,面漆,色泽均匀,主次分明,木纹清晰。 #3、五金:通用静音五金连接件。#4、内置挂衣区、叠衣区,上方为叠衣区,中间为挂衣区(挂衣区尺寸不低于1.3米),最下方为物品摆放区。 | |
4 | 单人床 | 张 | 62 | 1200*2000*1280 | △1、材料:床头、床尾及框架采用55mm胡桃木原木、床尾立脚采用40x50mm胡桃木实木,纯实木含水率控制在8%-12%,材料使用非指接材等集成材、非人造板材料;床板采用12mm樟子松直拼板非指接材、非集成材、非人造板,床帮采用25mm厚实木多层板四周实木封边。△2、结构:床头、床尾采用榫卯结构一体结构,非螺丝连接、非预埋件连接,床体连接采用高档月牙四合一连接件,采用预埋合金螺母,螺杆直径≥8mm。△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采用“五底三面”工艺处理,环保等级达到E1级以上,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硬度达到4H硬度以上。#4、五金:通用五金连接件,横梁采用1. 2壁厚方钢上贴静音条。方钢做静电、防腐、防锈、磷化处理。#5、设计:床头床尾采用防撞圆角设计。△6、环保性能:多层板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 | |
5 | 单人床垫 | 张 | 62 | 1050*2000*80 | △1、材质:采用240g针织面料,采用整网精钢弹力弹簧,加1.6cm舒适海绵(密度≥35kg/m3),加全棉面料表层,针织面料:伸缩自如,柔软体贴,简洁明快,风格别致。受力平衡、硬度好、弹性好,经久耐用,具有抗菌、抑螨、无甲醛、无异味和良好的透气性能、面层为75密度天然乳胶,厚度≥2.0cm。△2、五星级中凹型密集弹簧,钢丝直径≥2.2mm | |
6 | 双人床 | 张 | 1 | 1800*2000*1280 | △1、材料:床头、床尾及框架采用55mm胡桃木原木、床尾立脚采用40x50mm胡桃木实木,纯实木含水率控制在8%-12%,材料使用非指接材等集成材、非人造板材料;床板采用12mm樟子松直拼板非指接材、非集成材、非人造板,床帮采用25mm厚实木多层板四周实木封边。△2、结构:床头、床尾采用榫卯结构一体结构,非螺丝连接、非预埋件连接,床体连接采用高档月牙四合一连接件,采用预埋合金螺母,螺杆直径≥8mm。△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采用“五底三面”工艺处理,环保等级达到E1级以上,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硬度达到4H硬度以上。#4、五金:横梁采用1. 2壁厚方钢上贴静音条。方钢做静电、防腐、防锈、磷化处理。#5、设计:床头床尾采用防撞圆角设计。△6、环保性能: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 | |
7 | 双人床垫 | 张 | 1 | 1800*2000*200 | △1、材质:采用240g针织面料,采用整网精钢弹力弹簧,加1.6cm舒适海绵(密度≥35kg/m3),加全棉面料表层,针织面料:伸缩自如,柔软体贴,简洁明快,风格别致。受力平衡、硬度好、弹性好,经久耐用,具有抗菌、抑螨、无甲醛、无异味和良好的透气性能、面层为75密度天然乳胶厚度为2.0cm。△2、五星级中凹型密集弹簧,钢丝直径≥2.2mm。 | |
8 | 桌子1 | 张 | 19 | 1600*600*780 | △1、基材:采用18mm环保E1级中密度纤维板,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外贴实木皮(橡木或楸木),木皮厚度≥0.6mm,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整体颜色为胡桃色。 △2、桌面:厚度≥25mm;甲醛释放量≤1.5mg/L(需提供检测甲醛释放量合格报告)。板材密度≥0.74g/cm²,吸水厚度膨胀率≤3.9%,含水率为8%-12%,表面结合强度≥1.6Mpa。△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 #4、桌面下设抽屉:屉面与抽屉盒连接采用定位孔连接。#5、五金:选用优质静音五金连接件。 | |
9 | 桌子2 | 张 | 23 | 1200*600*780 | △1、基材:采用18mm环保E1级中密度纤维板,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外贴实木皮(橡木或楸木),木皮厚度≥0.6mm,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整体颜色为胡桃色。 △2、桌面:厚度≥25mm;甲醛释放量≤1.5mg/L(需提供检测甲醛释放量合格报告)。板材密度≥0.74g/cm²,吸水厚度膨胀率≤3.9%,含水率为8%-12%,表面结合强度≥1.6Mpa。△3、油漆:采用优质水性漆喷涂,漆面平滑无颗粒,无气泡,耐磨度高,透明度高,颜色均匀。 #4、桌面下设抽屉:屉面与抽屉盒连接采用定位孔连接。#5、五金:选用优质静音五金连接件。 | |
10 | 隔断桌 | 张 | 42 | 1200*600*1150 | △1、结构:采用32mm厚屏风,下板上钢化玻璃设计,屏风框架由优质铝合金框架,厚度≥1.5mm;为了确保内部可以容纳大量强弱电线,做到可选择性上、中、下位置出线,屏风高度1150mm。 △2、桌面:25mm厚三聚氰胺刨花板,符合GB/T4897-2015标准。△3、封边:采用封边条,应无龟裂、无鼓泡,磨30r后应无露底现象。#4、热熔胶:采用环保热熔胶。#5、五金件:通用静音五金件。 | |
11 | 办公椅 | 把 | 42 | 560*645*1050 | △1、面料:椅背为高级网布;椅座为高级弹性伸缩布面料;△2、配件:黑色PA塑料座背框架,PA塑料可调节腰枕;△3、扶手:黑色PA塑料固定扶手+PP扶手面板;#4、机构:同步倾仰机构,后仰弹力调整;#5、泡棉:高密度一体发泡成型PU泡棉;#6、椅脚:优质尼龙椅脚;#7、椅轮:60MM优质尼龙椅轮 | |
12 | 三抽活动柜 | 件 | 42 | 400*470*645 | △1、台面:采用优质E1级以上环保型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甲醛释放量≤1.5mg/L。板面厚度为≥25mm;其余≥18mm ; △2、采用优质PVC封边条,封边处理采用EVA封边热熔胶颗粒,粘接力强,封边平整,绿色环保,且热熔胶苯含量<0.01g/kg,甲苯、二甲苯总和<0.04g/kg。 #3、配件:采用优质五金配件,滑轨采用阻尼式三节无声轨道,伸缩性长、抽拉顺滑、流畅,灵活方便、噪音低,抗疲劳抽拉测试达50万次以上,能承重30KG。锁具采用高防盗性能折叠锁扣,锁匙可弯曲紧贴面板,不易损坏,互开率1/2000,经10000次开启仍能正常使用。门铰采用阻尼式铰链,开合灵活无声,开合次数可达10万次以上。 |
(甲方)所需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目(货物名称)经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本合同非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乙方:甲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一)本项目采购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三、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六)本合同附件(五)成交通知书
五、付款途径帐号:开户银行:乙方开户单位: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详见附件一)。四、合同金额
2、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2号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货并安装。七、交货日期、地点、质保期所有家具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所有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六、付款方式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九、包装3、其他要求:。2、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标准及响应文件承诺的相关事项方为合格。若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3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5日内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的防疫物资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采购人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对合格货物应签署无异议的验收单;不合格货物退回供应商。八、质量标准和验收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一、售后服务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运输方式及线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十、运输要求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日千分之一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十二、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2、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十三、争议解决6.如国家政策或消防救援队伍政策、规定或其他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十六、合同保存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五、其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甲方:乙方:
响应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报价函格式一:报价函年月日电话:_____地址:________供应商:(盖单位章)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份。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包)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6、我方同意本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5、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传真:
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此授权。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首轮报价一览表格式三:首轮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 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质保期 |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
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声明(是否完全认同) |
项目编号:_____分项报价表格式四:分项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2、总报价须与首轮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一致。注:1、本表可按相同形式扩展,每包一张,单独填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总报价(元)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单位:元报价明细表格式五:报价明细表年月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详细配置) | 制造商商号/商标 | 制造商及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生产 | 备注(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应标注) |
合计 | 小写: | |||||||||
合计 | 大写: | |||||||||
其中 | 1)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合计: | |||||||||
其中 | 2)节能产品报价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4、本表可按相同形式扩展。3、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品目,应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上述合计报价必须与首轮报价一览表的总报价一致。注:1、若该包内包含多种设备,则需将各设备报价明细按此表要求逐一填报。
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编号:主要设备及配件报价明细表格式六:主要设备及配件报价明细表(如有)年月日
序号 | 设备及配件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详细配置) | 制造商及产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计 | 小写: | ||||||
合计 | 大写: |
格式七:质保期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2)本表可按相同形式扩展。说明:(1)所投产品中所列的主要组成部分及配件需明细报价,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说明:本表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质保期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
序号 | 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名称 | 生产企业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 位 | 单 价 | 总价(元) | 备 注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质保期满后长期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格式八:质保期满后长期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名称 | 生产企业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 位 | 单 价 | 总价(元) | 备 注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商务响应一览表格式九:(商务、技术)响应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说明:本表费用不包含在总报价中。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②请供应商在填写本表时,对应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并必须用具体数字或文字来表述,不能复制采购文件要求或仅填写“(不)偏离”或虚假应标。若供应商自行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与此表不一致的,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说明:①请填写采购文件已列明并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如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培训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并逐一作出承诺。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 | 偏差内容 | 备注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技术响应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的页码及条目号 | 偏差情况 | 佐证证明材料页码 |
格式十: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②此表后还须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制造商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说明:①供应商请按采购文件中各包的技术要求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自行增减或删除、修改任何指标,也不能直接复制粘贴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必须填写真实数据,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请在此表后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分办法,具体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合同内容 | 合同额 | 完工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十三、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参考)注: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采购人名称):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注: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2.供应商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注: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上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人名称):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7、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年月日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注: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10、联合体协议书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8、符合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工作,占合同金额的%;(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占合同金额的%;……。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中附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十五: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格式十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评审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年月日……
4、该承诺书系我单位自愿承诺,对因成交服务费所涉纠纷,我方和贵公司双方均认同由贵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均由违约方承担。3、我公司承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指定账户汇入成交服务费,如未能按期缴纳该中标服务费,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自愿每日按照中标服务费的千分之三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2、我单位承诺将我单位的____________电子邮箱作为接受贵公司关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有澄清、答疑、成交服务费催收、告知函等相关材料的唯一指定邮箱,贵方对该邮箱的送达、告知既视为对于本供应商的送达,告知!1、我单位承诺,如若我单位在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项目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服务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计取标准从我单位账户以电汇或经贵方认可的付款方式提交至贵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海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格式十六:首次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参考格式20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我方递交了本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即意味着接受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成交服务费的计费标准和缴纳方式等条款。如我公司未履行本承诺或未按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贵公司及相关部门可以据此作为对我方信用评价的依据。
附件:海逸恒安申请电子发票流程封口格式:首次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参考格式
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 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
首轮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含担保函原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二、扫面下方二维码填写单位的开票信息填写注意事项:①缴款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及服务名称、开票金额、接收电子发票邮箱为必填项。②请提前准备好相应信息。③提醒:项目编号格式为:HYHAQD2021-****(采购文件中)。一、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相关项目信息
口口
I
海逸恒安
1口
口:
H
企业开票码
口
1
4、以上提交的信息经财务确认后,于月底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送至登记的接收邮箱,申请单位可于次月月初登陆邮箱查收。3、以现金方式交款的单位需要将原收据寄回我公司(此方式少用),收据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财务部,联系电话:0531-82667500。2、以电汇方式交款的单位可直接通过扫码完成申请。1、两个码都需要按要求填写,且填写信息需完整。三、温馨提示:填写注意事项:①抬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为必填项目。②请提前准备好开票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
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
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购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业务培训基地改造家具采
购项目,属于制造_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志远家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2,营业收入为2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丰远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实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志远家具有限公司
11月
日期:2022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后附我公司所投产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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