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110fj-020002001
预算金额20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恩学027-856013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2
公告正文
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二次招标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二次招标(HBQC-202110FJ-020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110FJ-02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1】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豁口居委会、大河口居委会与八斗地村交界处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26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216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栋、综合楼1栋、实验楼3栋、学生宿舍楼6栋、食堂1栋、体育田径场、地下停车场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26609 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 191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72160 平方米,(1)、地上建筑面积 69840 平方米,拟新建四层教学楼 13000平方米,四层实验楼 12680 平方米,五层综合楼 8000平方米,五层宿舍楼 16680 平方米,三层食堂 10800 平方米;(2)、地下建筑面积 11000 平方米。修建运动区27580 平方米。房屋采用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填挖土方、基础处理、土建主体、水电安装、装修装饰、消防、节能、环保、防雷、门窗、公共基础设施、附属附建(含配电、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建设等)等工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配合跟踪审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30合同估算价:20800.00万元
2.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近五年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的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为15000万及以上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1.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② 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③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④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⑤拟派本工程的各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景观等各专业负责人。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显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财务报告年度内未出现亏损。 3.1.5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且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设计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第一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豁口路126号
地址:
江汉区香港路261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0022
联系人:
曾恩学、翁连生
联系人:
陈壮
电话:
07137242615
电话:
027-856013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49925078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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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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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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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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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42001258172059588888
2021年11月30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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