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锅炉工程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 锅炉工程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BZF-ZY-2023-007)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经理部锅炉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主要施工内容包括6栋租赁住宅楼,1栋配套商业及对应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65360㎡。 2.2招标内容: 2.2.1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锅炉工程施工方案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系统、电气系统、给水系统、排烟系统等的全部工作内容。 采暖系统:锅炉房内采暖工程支架、管道(施工至出锅炉房外墙皮200mm处)、阀部件、仪器仪表、低氮直流式模块锅炉、炉前泵、一次侧循环泵、软水器、软化水箱、板式换热器、散热器二次侧循环泵、定压补水泵、旋流处理器等的安装、调试,管道除锈、防腐、保温等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给水系统:锅炉房内给水水表节点阀部件后的管道安装、支架安装、与设备连接及调试等。 电气工程:锅炉房内设备厂家配套配电箱及水泵控制柜安装,锅炉房内电源配电柜下端至各设备、阀部件、仪器仪表等的电源线敷设、桥架安装、支架安装等与锅炉工程有关联的所有工作内容。 排烟系统:燃气锅炉的烟道及烟囱安装、支架安装、阀部件安装等与锅炉工程有关联的所有工作内容。 2.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2.3最高投标限价: 工日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145元/工日;辅材、中小型机械费定额基价系数最高限价(不含税):90%;主材费信息价或认价系数最高限价(不含税):9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属于我集团合格分包名册内。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及以上资质以及从事类似工程的经历,且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专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情况;(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4.2.1不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4.2.2根据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往高进行排序,从高价往低价依次进行澄清; 4.2.3澄清后,根据投标报价的排序,合理最低价为第一名,得分为70分,依次往后排名,得分依次递减2分; 4.2.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3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5日8:30~17:30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响应信息,保证金及标书费用交纳后于平台上下载。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现金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分别电汇至以下账号,电汇时注明长春中韩保障房项目锅炉工程投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费用。 户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941 000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11月15日09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于洪伟 电 话:13050387130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文豪 电 话:17638597995 Email:1565726926@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2023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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