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LED电子显示屏幕及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JHSJHW-WC4009-信息)
金额
4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部对LED电子显示屏幕及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LED电子显示屏幕及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SJHW-WC4009-信息 三、公示期限: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52062.50
(元)
;
第二名: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50190.00
(元)
;
第三名:舰船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28000.00
(元)
;
第四名:葫芦岛奥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01500.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452062.5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357号4幢115室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递交的质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20461900
地 址:辽宁省 葫芦岛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98943058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29-273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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