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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三月三”特别直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名称:“三月三”特别直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促进黎族、苗族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去年4月视察海南五指山重要讲话精神为内核,策划 “三月三”特别直播,生动展现我省在推动黎族、苗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展示我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要举措,为第十二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贡献力量。
为保障选择高水平技术单位高效如期完成直播需求,对此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海南新闻频道一起共同打造“三月三”特别直播。以“五指山”、“乐东”两地为直播主场,辐射陵水、保亭、东方、白沙、琼中、昌江、三亚等9市县,全面覆盖民族地区,全程记录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盛况,全面展示海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全省各级干部群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动新时代海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供应商优势及宣传矩阵的唯一性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海南省区域内唯一的省级电视台,依托于海南省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7个电视频道,5套广播频率,1份报纸,1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39个,粉丝量916万;头条、抖音号15个,粉丝量509万;IPTV用户超过100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120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800台。
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海南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影公司、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和下属15家公司进行整合。集团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总台负责集团公司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是海南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海南广电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电影发行放映、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海南IPTV业务和APP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
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120个。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13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注册资本金4.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亿元。目前,总台(集团)在职员工213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34人,占29.7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753人,占82.2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53人,占16.56%。中共党员1303人(含离退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之规定。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韦先生 0898- 6534036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6533274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98-66729439
采购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名称:“三月三”特别直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促进黎族、苗族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去年4月视察海南五指山重要讲话精神为内核,策划 “三月三”特别直播,生动展现我省在推动黎族、苗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展示我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要举措,为第十二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贡献力量。
为保障选择高水平技术单位高效如期完成直播需求,对此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海南新闻频道一起共同打造“三月三”特别直播。以“五指山”、“乐东”两地为直播主场,辐射陵水、保亭、东方、白沙、琼中、昌江、三亚等9市县,全面覆盖民族地区,全程记录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盛况,全面展示海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全省各级干部群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动新时代海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供应商优势及宣传矩阵的唯一性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海南省区域内唯一的省级电视台,依托于海南省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7个电视频道,5套广播频率,1份报纸,1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39个,粉丝量916万;头条、抖音号15个,粉丝量509万;IPTV用户超过100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120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800台。
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海南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影公司、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和下属15家公司进行整合。集团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总台负责集团公司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是海南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海南广电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电影发行放映、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海南IPTV业务和APP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
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120个。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13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注册资本金4.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亿元。目前,总台(集团)在职员工213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34人,占29.7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753人,占82.2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53人,占16.56%。中共党员1303人(含离退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之规定。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韦先生 0898- 6534036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6533274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98-6672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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