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供电段接触网检测装置(6C)改造工程2C安全巡检装置、4C检测监测装置改造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885)
一、 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供电段接触网检测装置(6C)改造工程2C安全巡检装置、4C检测监测装置改造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 TJ/GD004-2014 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2C)暂行技术条件、TJ/GD006-2014 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暂行技术条件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TG/GD302-2016 《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6C系统)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负责免费设备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应加强接触网检测装置(6C)改造工程中2C安全巡检装置、4C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的维护、检测,提供优质服务。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处理故障。
(2)应配合对设备质量、运用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监督。应定期提供真实完整的设备运行状态分析报告和故障分析报告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3)在规定的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且在接到用户通知3天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要求与原设备配套使用,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意一年,投标项目与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合作的业绩证明,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维修(服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未被中国国铁集团暂停接受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谈判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8:00时起至2021年11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3500元、A02:125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 、 报价 文件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 公布首次报价 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1年11月10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 、联系方式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长春供电段
技术咨询人:崔国文
联系电话:13644318126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13889861681 024-62080906
邮 箱:156745084@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 1: 业务外包项目 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2C)改造升级 |
|
项 |
1 |
176991.15 |
13 |
原厂家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 |
A02 |
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改造升级 |
|
项 |
1 |
628318.58 |
13 |
原厂家为北京鼎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供电段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及状态:检测装置正常使用,检测精度高,数据分析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