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2449-3 |
项目名称 |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莱州掖港线新建工程路灯、一体化雨污水泵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内 |
采购人 |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响应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莱州掖港线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需要采购路灯(灯具及安装)一批、一体化雨水、污水泵站(含安装)各一套。 |
2.2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拟采购1包件路灯(灯具及安装)一批,2包件一体化(雨水、污水)泵站(含安装)各1套。供货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供应商选取数量:各包件各选一家。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谈判采购方图纸要求,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同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工作。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采购。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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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能根据报价清单内容提供相对应的税率13%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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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三年来销售业绩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至少2个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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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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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⑥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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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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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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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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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_个包件,且允许中__1_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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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zbcg.sdhs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4.3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_0_元,其他文件费用_0_元 |
4.4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请在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员注册。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
5.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汇源大街3号520会议室。 |
5.3采购文件费用 |
1.响应文件应为密封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 址举行谈判,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3.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
5.4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汇源大街3号520会议室 。 |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
7.补充信息
7.1、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或者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到场:是 7.2、购买采购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费用,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7.3、采购顺序按类别或包段前后,依次进行 7.4、递交响应保证金后,未参与采购的单位,我单位有权不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7.5、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相应保证金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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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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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汇源大街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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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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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郝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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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06346761/1896342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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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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