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2021年第51号)-新购自动平衡去重机(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2
公告正文

因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新购自动平衡去重机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现诚邀拥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1台自动平衡去重机,包括完整的主机、刀具、夹具、随机附件和选配件(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以及初、终验收使用的辅具、工具及辅助材料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在不需要增加其它装置的条件下(招标人责任除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书及图纸要求,投标人负责完成设备、夹具、刀具及附属装置的配置,确保设备能够稳定地批量生产,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实行交钥匙工程。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货物到达招标方生产现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3、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在质保期内负责“三包”,质保期为12个月(从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80万元整。

5、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5%;

第二次支付:初验收合格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三次支付:终验收合格后,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四次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评价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中标方开具本次支付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付招标方。

二、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需提供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的一般纳税人发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设备制造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须同时提供投标方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方鲜章)或者经审计后的2020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所有报表上审计事务所的印鉴应清晰可辨(复印件有效)并加盖投标方鲜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止,中国境内具备应用业绩5台及以上(同档次或以上),且使用良好。并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须为成熟的、全新的、非试制品;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提供5台设备合同主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有效页复印件、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实施范围等),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1年10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前均可到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后,到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缴款,并凭缴款凭据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及评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设备部。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4:00。招标人于开标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单位必须在2021年10月22日14:00时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单位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4、开标及评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4:0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庆铃汽车机加部品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井弘路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2-65182738

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www.qingling.com.cn/content/?244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