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科学技术局宁乡市企业研发经费数据归集业务辅导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6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112001132
预算金额24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杜良忠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1911200113-2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科学技术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潇湘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企业研发经费数据归集业务辅导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120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企业研发经费数据归集业务辅导服务 财务报表编制服务 (一)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指导,负责开展R&D经费业务培训、政策解读、“一对一”精准指导、数据采集等服务; (二)组织合同任务区域内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培训,对每家企业每月至少进行1次上门指导。 (三)指导合同任务区域内企业完成每月研发经费填报以及R&D年度报表。 (四)经开区、高新区、金玉工业集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应为服务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服务机构应主动与辖区内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 (五)服务机构应在市科技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只能从事经市科技局批准的与R&D经费投入相关的业务活动: (1)指导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并做好研发经费辅助账; (2)每月须向市科技局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3)支持市科技局开展R&D经费投入相关活动。 1 600
 合计金额小写: 600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02 —— 2020-06-30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高新区(主体园区)、老粮仓镇、流沙河镇、青山桥镇、双凫铺镇、横市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3.4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指导的方式,组织开展企业研发经费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并指导企业进行研发经费归集、R&D经费数据填报等服务。

3.5至少组织合同任务区域内企业开展2次集中培训,对每家企业至少进行6次上门指导。

3.6乙方应主动与园区、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园区、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相应支持。

3.7乙方只能从事经甲方批准的与R&D经费投入相关的业务活动,并支持甲方开展其他R&D经费相关工作,每月报告工作情况和服务对象的研发经费数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金洲科技支行(湖南省潇湘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810000100032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甲方负责在服务期满后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按照《宁乡市促进企业研发经费增长服务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评价考核的相关材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此次服务工作以2019年全市R&D经费投入总量为约定任务量,总量超过24.2亿元则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方法

以服务对象为单位,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类和不分类企业。

(二)考核标准

1、评分标准。以百分制对每个服务对象进行评分。

序号 内容 评分标准 权重
1 日常工作 服务方案详细、符合工作实际,研发经费数据报送有序,对企业需要响应及时。 10%
2 组织管理 服务工作管理正规,严密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经常。 30%
3 服务效果 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一次,服务效果明显,研发经费增长明显。 40%
4 满意度 企业工作人员与服务机构配合默契,企业对服务质量、效果满意。 20%
2、分类标准。市科技局对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情况,以服务对象为单位进行打分,按照最后得分情况进行分类。得分低于70分的企业不分类,得分低于80分且高于70分(含)的企业为Ⅲ类,得分低于90分且高于80分(含)的企业分为Ⅱ类,得分高于90分(含)的企业为Ⅰ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对乙方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工作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组织评价。

6.2乙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的公众监督管理。

6.3乙方须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乙方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6.4乙方不能泄露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任何数据和研发项目等情况,服务对象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当主动配合。

6.5乙方应对服务期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相关安全事宜负责。

6.6乙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甲方开展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活动。

6.7乙方应派出的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名单附后),当服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6.8乙方应定时向甲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佐证材料,每月最后一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服务期满前报送工作总结。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负有保密义务,在未获得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得透露本合同的内容,否则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7.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致另一方通过诉讼程序维权的,守约方因此支出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律师服务费用、合理的差旅费、公证费用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01月0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附湖南省潇湘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研发经费工作服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备注
1 杜良忠 总经理
2 唐姣 副总经理
3 杨诚明 企业服务部助理
4 黄卉 企业服务部专员
5 粟本锋 企业服务部专员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二环路行政中心东一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州北路001号
法定代理人: 戴碧锋 法定代理人: 杜良忠
委托代理人: 桂建科 委托代理人: 唐姣
电话: 0731-88980055 电话: 0731-88852600
传真: 0731-88980057 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9563.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