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
1.2采购人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西南路1号
1.3采购联系人:林先生
1.4联系方式:0531-82435223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崔先生
2.5联系方式:0531-82428080
3.采购项目
3.1项目内容
包件1:C4修轮驱检修及更换轮饼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采购数量(台车) |
规格型号 |
C4修轮驱检修及更换轮饼 |
济南西机务段 |
14 |
HXD型 |
注:本次采购包件内不允许拆包,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3.31。
3.3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4.采购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度“一下”财务预算的通知》(济铁财〔2023〕12号)。
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采购编号:JTZB2023FW-021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潜在承修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响应包件项目的维修。
(4)潜在承修商须满足营业范围要求:所修理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相关标准执行。
(5)潜在承修商需满足相关机车配件、设备设施修理要求:潜在承修商须具有齐全、先进的生产(维修)、检测设备,具备本项目充足的修理、供货能力。
(6)属于国铁集团评审资质项目应具有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科研机函〔2018〕41号”公布的维修资质证明或国铁集团组织评审通过的证明。
(7)不属于国铁集团评审资质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应有主机厂或集团公司级评审通过的证明。2具备铁运〔2003〕93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验收资质。3具备铁总运〔2015〕155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监造资质。
(8)潜在承修商具备1.1.(7)中第2、第3条资质的,应出具响应配件的验收(监造)方式及证明材料。
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1)潜在承修商为一般纳税人,在与采购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潜在承修商须满足财务能力要求:潜在承修商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
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1)为保证配件的修复质量,确保铁路行车安全,首次参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的潜在承修商,需提供包件内维修配件在国铁集团下属机务系统至少两年(2015年以来)的维修业绩证明材料。
(2)机车重要件目录范围之外的配件维修,维修企业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提供向主机厂供货证明材料。
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潜在承修商应有良好信誉,承修、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西机务段通报整改期限内,并提供相关声明。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如发现潜在承修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虚假或实质性方面失实,采购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取消其修理资格,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潜在承修商责任,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2)潜在承修商须满足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维修项目相应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可靠;主要原材料、外购物资来源清楚、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合理有效。
(3)维修发生的来回运输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全部由潜在承修商承担。
(4)潜在承修商在报价过程中,所响应包件的报价如果明显背离市场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或价格预算,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所响应包件的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修复的机车配件需有集团公司验收管理办法(济铁办机〔2020〕38号)所要求的有效合格证明,同时提供合格的检修、试验相关记录或材料,并在检修记录中注明更换配件的型号、厂家等信息。"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9.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6日8时00分至2023年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9.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9.3.1报名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31-82424301
9.4.购买采购文件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采购编号(例:2023FW-021),因各银行情况不同,为保证信息传递成功,备注、用途、附言、摘要等处均要注明),以个人名义支付的不予受理。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缴费凭证按所投包件分别提交(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须为正式银行电子回单或纸质回单扫描件,企业内部缴款凭证无效),由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参与的项目→招标文件)。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项目总编号未变),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备注:详情请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docs.qq.com/pdf/DRWxQQXpjWnZXaGRu)
收款单位: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37001615502050148195
9.5.采购文件费用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按以下格式(word文档)发至邮箱z29806@126.com(此邮箱为接收开票信息专用,请勿发送其他信息),邮件主题为XXX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请务必发送word格式文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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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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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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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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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前往以上邮箱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可更改或作废。
10.采购日程安排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4:00~14:3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第四评标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
10.3开标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4:30。
10.4开标地点: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第四评标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