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结果公告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临床检验设备RNA质控分析核酸样本多重PCR产物分析智能互联系统PCR产物原管原液可直接上机检测PCR管区分小RNALIMS系统软件可输出电泳图电脑常规检测RNA试剂仪器配套检测标准品仪器配套检测卡夹医疗器械节能产品伴随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装卸费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全自动化上样方式可自动连续运行分析96孔板上样分析谱多个运行结果二代测序文库质控分析条带峰图试剂盒即用型缓冲液中文操作界面仪器运行软件环境标志产品序号审查运输保险安装材料测试现场技术培训维修指南技术指导支持维护手册其它类似的义务原材料燃料硬件专用器具文件资料技术资料使用指南操作手册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配件公共服务样件图纸经营相关信息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产品目录使用说明服务指南防潮防锈防野蛮装卸启动运行监督保养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软件系统电子邮件现场服务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新零件部件更换服务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运送操作培训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电路原理图压力容器配置单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024-22859316
中标公司汇佰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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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43ca22de1850aeb0d71-6a42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文件货物类竞争性谈判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二总则10一供应商须知表5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采购公告1目录编制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2七确定成交20六谈判及评审16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5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2三采购文件12
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9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8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7格式3目录26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25格式1封面、封口格式24
格式12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35格式11报价一览表34格式10响应函33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32格式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0
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42格式16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41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40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38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36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52附件1资格审查表51第五章评审办法48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7第三章货物需求45格式19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44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采购公告合同格式60合同条款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3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文操作界面仪器运行软件。一主要技术参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技术参数(国产1套,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0元包组名称:临床检验设备
★7采用全自动化的仪器清洁方式,无需机外手动维护微流体芯片,无需使用特殊的毛细管维护液。6采用全自动化上样方式,可自动连续运行分析≥96个样品,无须更换卡夹等任何人工操作。★5无需混合样本,可直接吸取样本上机检测,仪器具有≥12根毛细管检测通道,可平行分析处理≥12个样本。★4采用全自动灌胶方式,无需人工制备凝胶染料混合物和组装毛细管。3检测方式:高能LED光源激发结合荧光染料的核酸片段产生荧光信号,PMT检测器收集荧光信号。2运行软件即开即用,无需使用软件钥匙,RNA质控分析时提供被ISBER认可的RNA完整性评估指标。
13分析片段范围:DNA片段15bp-50kb;RNA片段15nt-6000nt。12分辨率:对于500bp的DNA片段,分辨率≤3-5bp。11RNA检测灵敏度:≤50pg/μL。★10DNA检测灵敏度:≤5pg/μL。★9运行时间:3分钟可分析≥12个核酸样本(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8兼容0.2mLPCR管和96孔板上样。
19软件具备专门用于多重PCR产物分析的分析谱,能自动判定特定目标条带组合是否存在(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18智能互联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控实验进程,了解仪器的使用预约情况。★17上游PCR产物原管原液可直接上机检测,无需额外添加其他试剂。16使用标准PCR管直接上机时,上样体积≤10μL,上样后原样品不受影响,可直接用于下游应用。15原始样本消耗体积≤0.1μL。14采用RNA完整性分数(0-10分)来评估RNA样品质量以及区分小RNA。
25支持LIMS系统。24原厂可提供15bp-10kb的已优化、可直接配套使用的检测标准品,试剂盒配有即用型缓冲液,无需人工稀释。23软件可输出电泳图、条带峰图等,以Excel、PDF、Word、JPG等格式输出报告。22检测样本分子量时,若检测标准品条带丢失,软件会有自动报警提示。21软件可分析条带分布情况,用户可按照需求设定可接受的摩尔浓度比率标准,软件自动化判定样本是否满足标准(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0软件可同步分析多个运行结果,具备专门用于二代测序文库质控分析的分析谱。
5电脑1台(显示器≥15.6英寸,CPU主频≥2.6GHz,内存容量≥4GB,硬盘容量≥1TB)。4常规检测RNA试剂1套。3仪器配套检测标准品2个。2仪器配套检测卡夹1盒(2400次)。1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主机1台。★二配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三售后服务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
收件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710517799收件人:李丹疫情期间,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不要用跑腿形式,没有记录,文件过多不能及时拿取),请各位供应商考虑邮寄时间确保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疫情期间,供应商不到现场参与谈判,请按邀请通知参与在线观看相关网络直播。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联系方式:024-22859316-607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3282858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项目联系人:李丹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21050137000800000428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4-22859316-607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24-83282858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联系人:李丹电 话:024-22859316-607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第二条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R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 | 资金 | 采购计划编号:JH22-210000-64389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包号:001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组织者: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无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货币 人民币 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谈判保证金 |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2.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账 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4.保证金退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于谈判当日提供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1份)送过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2859316-6076.其它:无(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纸质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打印胶装,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介质形式投标文件:一份, 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形式响应文件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
18.1 | 递交原件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的要求:详见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18.1 | 递交原件截止时间、地点 |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18.1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10:30-2022年12月15日10:50 |
20.1 | 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
21.2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2、演示评审标准: |
27 | 最后报价 | 提交最后报价的截止时间:通知最后报价20分钟内。 |
29.1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同合格供应商数量。 |
34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家R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
34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
38.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支付开 户 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账 号: 4220 1010 0100 5892 90汇款请注明字样:“(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项目代理服务费” |
42.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联系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024-22859316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谈判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 | 重要提示 |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并完成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提交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等环节。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的供应商于谈判当日必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建议供应商自带办公电脑及上网设备。我司亦可免费提供无线网络及办公设备但不对所提供网络及办公设备安全性、及时性负责。评标(评审)过程中,介质(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介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谈判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货物需求
★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报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3.2谈判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谈判保证金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9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7.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1份)送达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条中的规定,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介质响应文件(U盘)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谈判会议六谈判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继续进行谈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谈判小组20.4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谈判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4.样品及演示23.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谈判25.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1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9.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29.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30.终止本次谈判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5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33条规定情形除外。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确定成交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20.1条、22.1条、23.1条、27.1条、30条第(3)项、31.1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33.特殊情形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
3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候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4条。3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7.4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3采购文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候选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候选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1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签订合同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0.廉洁自律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9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采购代理服务费38.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1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8.履约保证金
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人员回避4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3.履约验收4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2.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响应文件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 19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13 | 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函 | 10 |
2 | 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正本应放入保函原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11 |
4 | 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5 |
8 | 报价产品的技术资料(在市面上正式发行的标注详细技术指标的最新彩色样本或产品说明书)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
序号 | 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8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封面、封口格式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供应商名称(公章) |
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目录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性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包号:)响应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公章):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的采购公告JH22-210000-64389、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份;介质响应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人民币)为元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10响应函
(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报价一览表格式11报价一览表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货物名称 | 响应总价 | 谈判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格式12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价 |
填表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包号/品目号:001产品名称:临床检验设备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技术参数(国产1套,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 主要技术参数1中文操作界面仪器运行软件。2运行软件即开即用,无需使用软件钥匙,RNA质控分析时提供被ISBER认可的RNA完整性评估指标。3检测方式:高能LED光源激发结合荧光染料的核酸片段产生荧光信号,PMT检测器收集荧光信号。★4采用全自动灌胶方式,无需人工制备凝胶染料混合物和组装毛细管。★5无需混合样本,可直接吸取样本上机检测,仪器具有≥12根毛细管检测通道,可平行分析处理≥12个样本。 6采用全自动化上样方式,可自动连续运行分析≥96个样品,无须更换卡夹等任何人工操作。★7采用全自动化的仪器清洁方式,无需机外手动维护微流体芯片,无需使用特殊的毛细管维护液。★8兼容0.2 mLPCR管和96孔板上样。★9运行时间:3分钟可分析≥12个核酸样本(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10 DNA检测灵敏度:≤5 pg/μL。11 RNA检测灵敏度:≤50 pg/μL。12分辨率:对于500 bp的DNA片段,分辨率≤3-5 bp。13分析片段范围:DNA片段15 bp-50 kb;RNA片段15 nt-6000 nt。14采用RNA完整性分数(0-10分)来评估RNA样品质量以及区分小RNA。15原始样本消耗体积≤0.1 μL。16使用标准PCR管直接上机时,上样体积≤10 μL,上样后原样品不受影响,可直接用于下游应用。★17上游PCR产物原管原液可直接上机检测,无需额外添加其他试剂。18智能互联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控实验进程,了解仪器的使用预约情况。19软件具备专门用于多重PCR产物分析的分析谱,能自动判定特定目标条带组合是否存在(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0软件可同步分析多个运行结果,具备专门用于二代测序文库质控分析的分析谱。21软件可分析条带分布情况,用户可按照需求设定可接受的摩尔浓度比率标准,软件自动化判定样本是否满足标准(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2检测样本分子量时,若检测标准品条带丢失,软件会有自动报警提示。23软件可输出电泳图、条带峰图等,以Excel、PDF、Word、JPG等格式输出报告。24原厂可提供15 bp-10 kb的已优化、可直接配套使用的检测标准品,试剂盒配有即用型缓冲液,无需人工稀释。25支持LIMS系统。★二 配置1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主机1台。2仪器配套检测卡夹1盒(2400次)。3仪器配套检测标准品2个。4常规检测RNA试剂1套。5电脑1台(显示器≥15.6英寸,CPU主频≥2.6 GHz,内存容量≥4 GB,硬盘容量≥1 TB)。三 售后服务★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序”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填表说明: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包号:项目名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 |||
★2 |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送到交货地点,经供方安装、调试,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免费质保期: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 |||
★6 | 设备售后:要求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及专业工程师及时响应(2小时内);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
★7 | 质保期内,对质保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供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均由供方承担。维修涉及到的配件要为原厂配件,24小时发货,质保设备维修范围内的配件均由供方免费提供。 | |||
★8 | 供方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保证设备使用人员完全独立、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培训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 |||
★9 | 质保期内供方提供原厂系统和安全必需的免费软硬件升级。 | |||
★10 | 供方应自中标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采购合同电子版初稿、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发至邮箱ydyysbht@163.com(采购合同模板附后)。 | |||
★11 | 投标活动中供方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核实,需方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
★12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所有设备/软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净化部分等。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供应商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位的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在此向贵单位郑重承诺:我方提供的参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位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89)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格式19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日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交货时间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采购人应对采购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第三章货物需求注:此函单独密封,与介质响应文件分别封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介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日期:
安装调试: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备品备件: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付款方式:货物送到交货地点,经供方安装、调试,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
1中文操作界面仪器运行软件。一主要技术参数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技术参数(国产1套,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验收标准及方法: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及培训: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
★7采用全自动化的仪器清洁方式,无需机外手动维护微流体芯片,无需使用特殊的毛细管维护液。6采用全自动化上样方式,可自动连续运行分析≥96个样品,无须更换卡夹等任何人工操作。★5无需混合样本,可直接吸取样本上机检测,仪器具有≥12根毛细管检测通道,可平行分析处理≥12个样本。★4采用全自动灌胶方式,无需人工制备凝胶染料混合物和组装毛细管。3检测方式:高能LED光源激发结合荧光染料的核酸片段产生荧光信号,PMT检测器收集荧光信号。2运行软件即开即用,无需使用软件钥匙,RNA质控分析时提供被ISBER认可的RNA完整性评估指标。
13分析片段范围:DNA片段15bp-50kb;RNA片段15nt-6000nt。12分辨率:对于500bp的DNA片段,分辨率≤3-5bp。11RNA检测灵敏度:≤50pg/μL。★10DNA检测灵敏度:≤5pg/μL。★9运行时间:3分钟可分析≥12个核酸样本(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8兼容0.2mLPCR管和96孔板上样。
19软件具备专门用于多重PCR产物分析的分析谱,能自动判定特定目标条带组合是否存在(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18智能互联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控实验进程,了解仪器的使用预约情况。★17上游PCR产物原管原液可直接上机检测,无需额外添加其他试剂。16使用标准PCR管直接上机时,上样体积≤10μL,上样后原样品不受影响,可直接用于下游应用。15原始样本消耗体积≤0.1μL。14采用RNA完整性分数(0-10分)来评估RNA样品质量以及区分小RNA。
25支持LIMS系统。24原厂可提供15bp-10kb的已优化、可直接配套使用的检测标准品,试剂盒配有即用型缓冲液,无需人工稀释。23软件可输出电泳图、条带峰图等,以Excel、PDF、Word、JPG等格式输出报告。22检测样本分子量时,若检测标准品条带丢失,软件会有自动报警提示。21软件可分析条带分布情况,用户可按照需求设定可接受的摩尔浓度比率标准,软件自动化判定样本是否满足标准(需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0软件可同步分析多个运行结果,具备专门用于二代测序文库质控分析的分析谱。
5电脑1台(显示器≥15.6英寸,CPU主频≥2.6GHz,内存容量≥4GB,硬盘容量≥1TB)。4常规检测RNA试剂1套。3仪器配套检测标准品2个。2仪器配套检测卡夹1盒(2400次)。1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主机1台。★二配置
……1、技术要求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三售后服务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合同草案条款……2、服务要求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最低评标价法。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办法
3、样品及演示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0条第(3)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7、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谈判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2在谈判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7.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8.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6%(4-6%)。(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0%(10-20%)(1)非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清单中所报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最后报价的3%。(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8.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三、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情况,由谈判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符合”或“不符合”附件1资格审查表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4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电子响应文件和介质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3 | 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符合”或“不符合”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产品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9 | 报价产品的技术资料(在市面上正式发行的标注详细技术指标的最新彩色样本或产品说明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应商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争端的解决
18.适用法律: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成交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采购文件;
乙方开户银行:(必填)乙方(供货单位):(必填)甲方(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计划编号:(通过招标公司招标的设备必填,不可手写)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
第一条医疗设备购置信息(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按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填写)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签约地址:沈阳乙方单位电话:(必填)乙方帐号:(必填)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国家 | |
通用名 | 注册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国家 |
※严格按照注册证的型号 | (必填) | (格式:1,234,567.00) | (所有金额都按照财务格式) | xxx/中国 | ||
合计 | (必填) | (必填) | ||||
金额大写 | (必填) |
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货物保证有(不得小于6年)年使用期限。4、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质保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或澄清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质保等服务。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及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乙方在辽宁省内应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部及专业的维修服务团队;乙方应提供固定的、技术优良的维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更换配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直至甲方设备使用人员完全独立、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提供操作手册。备品备件要求:乙方需列出设备运行常备主要易损件的名称和规格型号,质保期内免费供应。乙方在中国境内设有备品备件库,存放所有设备运行必需的备品备件,并保证使用期限内的备品备件充足供应。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终身维修,备品备件按投标人成本价充足供应,维修技术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3、到货设备整机免费质保三年(可按项目实际情况增加约定细节),质保期计算起始时间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免费质保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三次及三次以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应于15日内更换同类新的设备,质保期重新计算,否则合同终止,责任由乙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如果出现三次以上质量问题,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予付款或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货款。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存在无法改进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或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货款。2、到货设备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全新原装产品,否则按退货处理,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第二条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产地来源、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B类(按工作日计算):开机率=(1-停机小时数(累计)÷实际工作日÷8小时)*100%)□A类(按自然日计算):开机率=(1-停机小时数(累计)÷365÷8小时)*100%(注:开机率计算方式为:8、乙方应保证设备全年开机率为95%,如果未达到上述标准,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必填、具体百分比数大于或等于1%即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设备开机率未达到95%次数达到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7、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导致医疗事故或患者纠纷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承诺予以赔付。6、如果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形式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到达现场时双方应书面签到确认。如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达,每延误一小时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2个小时仍未能到达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划。
1)单证齐全:货物验收时乙方应出具采购合同、设备配置单、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4、验收标准: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货物可以正常使用并且甲方使用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负责提供货物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必填)个月内;交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2、结算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0%(即xx元)。1、结算依据: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第四条货款的结算4)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不出具验收报告且甲方有权不结算货款。3)压力容器提供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质量检测报告。2)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4、在货物使用期限内,乙方无法保证备品备件充足供应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未使用期限折旧剩余价值及剩余未使用期限内的经济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七日仍未能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为了减少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同意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诉讼阶段均按上述标准确定实际损失。2、乙方所交货物及其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沈阳)相应级别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货物使用期限内,甲乙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1、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附则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无效合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必填)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必填)(甲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6、附件:配置单。5、本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及本合同约定的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相抵触的内容,均以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4、提交合同时,应同时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约时间:单位电话:单位电话:(必填)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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