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凯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JZ-20201019005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都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电子技术综合实训考核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1019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电子技术综合实训考核设备 教学专用仪器见设备参数3699000
 合计金额小写: 699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电子技术综合实训考核设备项目

包号: /金额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电子技术综合实训考核设备

三向

SX-WSC16

广东三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小型

233000

3套

699000

包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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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000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699000.00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汽车直达

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4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财政资金下拨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9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自验收交付并正式使用之日起 一 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的前提下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都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515617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项目整体质保期3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须提供设备合格的检测报告。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6.1.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2甲方义务

6.2.1 及时、足额、依约支付合同款项。

6.2.2 按时进行签收、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并及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约获得足额货款的权利。

6.4乙方义务

6.4.1保证

6.4.1.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6.4.1.2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4.1.3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4.1.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2货物包装要求

6.4.2.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6.4.2.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4.3运输和保险

6.4.3.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4.3.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7.违约责任

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一、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售后服务及相关事项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2、 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 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中路60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号爱地林苑A栋602房
法定代理人: 罗伟光 法定代理人: 戚显建
委托代理人: 张凯 委托代理人: 戚显建
电话: 0731-88692317 电话: 0731-82826001
传真: 0731-8869231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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