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体教融合育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体教融合育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体教融合育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2 交易编号:SJ-GC-20241128-01 2.3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2260㎡,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包含室内体育用房和机动车停车库功能,室内体育用房面积共10060㎡,其中地上面积9170㎡,地下面积890㎡,地下停车库面积2200㎡;室外建设构筑物垃圾暂存间一间,地上一层,建筑面积80㎡;建设室外运动场地17个,包括8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和6个篮球场。 2.4 工程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泮河大街7号。 2.5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7 设计周期:按照招标人总体进展要求确定设计方案,勘察报告审查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8 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农业大学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人:曹科长 电话:0538-82498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工业南100号枫润大厦A座505 电话:18264821773 9.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珍 联系方式:18264821773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8-533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