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宿集”建设项目-西街457号、523号等公房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4-
1.招标条件
“西街宿集”建设项目-西街457号、523号等公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1181-04-01-849881,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2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范围面积约2507平方米,共四个区块,分别为原574-576-578号楼、原523号楼、原519-497号楼、原工商银行宿舍楼-457号楼-九村大院。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范围内的装饰、水电、弱电、消防、热水系统、软装工程、绿植工程、通风、采暖、厨房设备等,建设地点:龙泉市西街。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包括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装修设计(全部装修)、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室外)、门窗深化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等)及导示设计、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
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评审、图审等所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2.2.2 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2.2.3工程施工: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包括本项目所有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装修(全部装修)、弱电智能化、安防系统、高低压配电、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室外附属、围墙、大门、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管线接入、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工作。
2.2.4 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水证、排水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但不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等服务工作。
2.2.5 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2.2.6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工期及质量要求
2.3.1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图报审)。
2.3.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3.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3.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5.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厅。
5.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9月06日至2024年9月1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龙翔路206号 地址: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78-7756711 电 话:0578-7121468
邮 箱:/ 邮 箱:/
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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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招标文件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