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代理联系人蔡老师0826-25560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安市】广安市政府裙楼门市背立面环境整治维修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裙楼门市背立面环境整治维修服务”公开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政府裙楼门市背立面环境整治维修

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广安市政府裙楼

(三)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11900元。

(六)本次整治维修范围如下表。

序号

用材及做法要求

1

墙面做粉水

m2

12.0

水泥砂浆粉刷两遍

2

仿瓷涂料刮白

m2

35.0

原墙面涂料剔除后涂料粉刷两遍

3

人工墙面植物铲除

m2

30.0

局部地方高空作业施工

4

一楼窗户防盗网局部拆除、安装

m2

4.0

与周边防盗网材料外观保持一致

5

一楼配电箱修复后喷漆

2.0

配电箱修复,打磨做漆

6

一层外墙瓷砖局部粘贴修复

1.0

与原外墙砖色调保持一致

7

垃圾清运、人工装车及运输

1.0

现场清理、转运、倒场费等

8

空调移机

1.0

甲方指定位置

9

空调管道胶布或油漆做白

m

25.0

白色胶带或油漆、完成与周围环境保持美观

10

空调排水管新做引流到花池或地面

m

20.0

PVC水管,施工后管道走向美观,现场干净整洁

11

空调管道定卡局部调整美观

m

25.0

卡丁固定空调管道,调整后管道固定、走向美观不杂乱

12

外墙雨棚、废弃空调架等局部拆除

10.0

拆除后墙面恢复与周边一致

13

成都银行外墙塑钢百叶窗局部更换

m2

3.0

与原塑钢百叶窗一致

注:成交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企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

(二)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足够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足2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做流标处理;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0.1万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采购合同》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八、项目要求

(一)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11900元,无预付款。

2)供应商完成广安市政府裙楼门市背立面环境整治维修,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方一次性付款;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状、充分熟悉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三)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四)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500元。

十、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www.ga.swuee.cn)、第四产权(www.dscq.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门户网(http://gafzjs.com)。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3163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附件:
公告.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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