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相关标准
二、相关标准:
1、配送食材要求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服务标准: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在 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4、送货质量:
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按时送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6:3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成交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成交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7、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8、退换货处理
对于质量及重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10%扣款。
9、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成交供应商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10、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11、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详见相关标准
二、相关标准:
1、配送食材要求
食材类别 | 执行标准 | 备注 |
大米、米粉、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类 | 大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 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03 | 1、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生产日期均应在保质期三分之二日期以内; 4、大米和食用油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其中食用油不得提供调和油。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
鲜肉类、肉制品 | 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GB9959.1-2001 | 1、生猪等定点、当日屠宰,同时屠宰证(猪肉类必须提供)齐全,提供动物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非疫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肉制品,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自非疫区。 |
蔬菜类、禽蛋类 | 蔬菜执行国家标准; 鸡蛋国家标准SB/T10277-1997 | 1、蔬菜:保证新鲜,并承诺所提供蔬菜类具有农残检测报告,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禽蛋类: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
冻品类 |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6869-2005 |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
鲜活水产品 | GB2733-2205 |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来自非疫区。 |
调味品 | GBT20903-2007 | 1、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接近。 |
鲜牛奶、酸奶、乳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 | 1、 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乳制品国标要求;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 |
水果 | 有害物质(农药、重金属等)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1、无检验检疫局不允许的虫害和微生物; 2、果体紧实饱满,水分充足,果皮完好平整无皱缩; 3、无果柄但梗洼处完整无破损无发霉; 4、果皮有光泽,手感硬实果形端正,果体完整无龟裂,口感清爽无苦涩感,具有该品独特风味,无异味; 5、果萼及果梗处无发霉。 |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服务标准: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在 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4、送货质量:
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按时送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6:3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成交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成交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7、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8、退换货处理
对于质量及重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10%扣款。
9、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成交供应商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10、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11、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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