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设计施工承包管理综合楼教师宿舍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测量勘察设计工程验收通过现场整体组织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一切险竣工图结算编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书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工程初勘详细勘察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简本外水外电设计后续服务勘查设计单项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开启保密信封工程建设采购投资文件工程监理施工设计图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验线消防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许可证其他项目实施所需的合法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各单项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用地征地拆迁拆迁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和工程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措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检验试验工程质量检查钻孔探测隐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救助物资和器材输送电线路火工器材危险品工程地下工程工程停建缓建缺陷修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工程档案投融资资产清册工程竣工资料维护资料检测评定资料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剩余材料残物垃圾临时工程设备的移出补偿全面管理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和遗址历史艺术珍品地质和历史文物国防电缆移动电信设备自来水管输油管线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财务文件施工文件清理现场超大件超重件修建维修临时道路交通设施养护场外设施初步设计修编地质勘探初测定测施工图审查概预算文件管线物探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配合工程勘察成果设计文件资料工作效果图总结报告价值工程优化设计规划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地形图市政设施初步设计文件各种设计图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简本测绘设计交底技术规范电脑图纸打印交通工具加密勘探现场及后续服务会议纪要装修住房工程分包劳务电气管线起重建筑登高架设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治安保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卫生间防渗漏给排水管道绿化种植路面特种工程道路工程教学楼宿舍校教师宿含楼相关设备设施工程助察
金额
9515.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098
预算金额9515.31万元
招标公司信宜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淼梅0668-65577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0
公告正文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609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 0时0分~2022年10月2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①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市(岩土)资格; ②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④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受限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明确项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详见附件一),明确联合体组织牵头单位后,投标登记及投标等均可由牵头方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代表联合体完成。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①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市(岩土)资格; ②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④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时30分 - 2022年10月2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时0分 - 2022年10月20日 11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信宜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广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先生
- 代理联系人:陈淼梅
- 联系方式:0668-6557768
- 代理联系方式:13692536276
- 招标监督机构: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668-881302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钱职招标公告.pdf钱职招标公告.pdf
- 9.26定稿=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2)(2).doc9.26定稿=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2)(2).doc
附件: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
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信宜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
第五章项目的内容和要求9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三章评标办法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综【2022】162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信宜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通过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资金和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投标。1.招标条件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0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2.3招标范围:范围以项目建设红线为基准,包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等工作。2.2建设地点: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招标控制价为9515.31万元,其中勘察费73.28万元,设计费281.63万元,依据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应标准并结合信宜市财政局高财综[2018]52号文进行计算,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金额为准。建安工程费暂定为9160.40万元,投资规模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的结算最终以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所核定的金额为准。本项目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项目暂定规划占地面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其中,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等。2.1建设规模和内容:
(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2.4勘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设计后续服务等。
(2)设计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⑤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④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②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①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市(岩土)资格;(3)施工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⑴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受限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明确项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详见附件一),明确联合体组织牵头单位后,投标登记及投标等均可由牵头方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代表联合体完成。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3.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4.3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未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4.2本项目投标登记手续网上办理,招标文件于招标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9月日至2022年9月日。4..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注意事项5.5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开标时间:2022年9月日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9月日~2022年9月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7.发布公告的媒介6.4项目结算方式须按实结算,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并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清单单价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合同单价,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工程合同总价,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并以此作为支付依据。6.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6.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址: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一区四单元新里路34号招标代理:广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668-8862086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招标人:信宜市教育局8.联系方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022年9月日信宜市教育局监管部门: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668-8813024联系人:梁小姐电话:0668-6557768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登记文件、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的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某某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B、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A、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书,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就中标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5)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勘察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
牵头单位名称:(全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5、本协议书一式份。送交招标文件正本载入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份。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只需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均认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约定分摊。C、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分别承担各自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姓名)(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二章注:本格式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进行编制,本格式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进行编制,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姓名)(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信宜市教育局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668-886208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广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一区四单元新里路34号联系人: 梁小姐 电话:0668-6557768 |
1.1.4 | 项目名称 |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 |
1.1.6 | 建设规模 | 项目暂定规划占地面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其中,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等。 |
1.1.7 | 本项目投入资金范围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515.31 万元;其中勘察费73.28万元,设计费281.63万元;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金额为准,依据2002 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应标准并结合信宜市财政局高财综[2018]52号文进行计算。建安工程费9160.4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投资规模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的结算最终以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所核定的金额为准。 |
1.2.1 | 资金来源 | 通过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解决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等工作。 |
1.3.2 | 建设期要求 |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 15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勘察设计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 |
1.3.4 | 承包方式 | 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资质要求: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财务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人员要求:见附录5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幅度 。 |
2.2.1 | 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 1.招标人澄清、修改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
2.2.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3.1.3 |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1张,U盘1个),内容包括:(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电子版;(2)技术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 |
3.2.2 | 投标报价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只对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在规定的范围内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或超出此范围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中勘察设计费下浮率 20%<A<4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B>4.5%。报价下浮率作为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调整系数。 |
3.2.3 | 工程建安费 结算价计算 方法及合同 价内容 | 结算方式:项目结算方式须按实结算,以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工程结算价。 本项目合同价以最高限价建安费及中标下浮率计算作为签订合同的暂定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格式自定)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时单独提交核定。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注:采用保函形式开具给招标人(需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无出具保函的业务,可由其上级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并提供关联证明),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20日历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不计利息。 |
3.5.2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允许备选方案 个。 |
3.7.3 |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非特别标明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的须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内容中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牵头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提供,投标文件中由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料可只由牵头人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1张,U盘1个)。 |
3.7.4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4.1.2 |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00 分止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
5.3 | 开标程序 | 5.3.1(4)密封情况检查: 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1.1条规定检查外层封套密封情况。(5)开 标 顺 序: 随机启封。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5人构成:业主代表1人;其中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设计(A0401)1人、工程造价(A0601)1人、工程施工(A0801)2人。抽取专家类别:工程类。抽取方式: 开标当天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6.3 | 评标方式及标准 | 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保函;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期满后将此担保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注: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
9.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尚路4号联系电话:0668-8813024 |
10 | 补充条款 | 10.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中标人应按照施工合同总造价的5%(最低不小于10万元,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支付及销户等应严格执行及其有关规定。10.2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茂府办[2015]14 号)的要求,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 28 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10.3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及交易中心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本项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施工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财务要求 |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全部成员)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第二节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人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
勘察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市(岩土)资格; |
设计负责人 | 1 人 |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技术负责人 | 1 人 | 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
专职安全员 | 2人 | 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勘察、设计、施工)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在注册有效期内。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如果在工程施工报建时在人数上需要调整时,则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增减。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2022年6-8月社保证明。 |
1.2资金来源(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标段的计划建设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建设期、质量要求、承包方式、投入资金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5)本项目投入资金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还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1招标过程通过网络平台发送招标信息,招标人将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存有要求澄清的疑问,须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通过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答疑专区”。提问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1.10投标预备会(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发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招标人作予澄清,并通过网络发出澄清通知。该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2.1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答疑通知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点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提问)。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文件格式;(5)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3.投标文件2.3.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修改或补充通知(补遗书)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2.3.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均以网上发出的修改或补充通知(补遗书)为准。当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的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补充通知(补遗书)告知潜在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通知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
2、投标书附录1、投标函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以A4纸幅装订成册,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第一册)3.1.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由①商务投标文件;②技术投标文件;③保密信封;④投标报价文件信封等四部分内容组成。3.1投标文件的组成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投标担保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投标一览表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3、类似建设项目情况表12、企业资信、荣誉情况1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情况10、企业信誉情况表9、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如需要A3纸幅则折叠为A4装订,如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但需要注明册编号。技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第二部分技术投标文件(第二册)。16、诚信投标承诺书15、投标人自评分表
3.1.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1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文件信封一个,信封内容应包括投标报价书原件和其Word版以及PDF格式的电子版。第四部分投标报价文件信封技术投标文件(第二册)当中的有文字或图表内容的任意一张(A4规格),应带页码并与对应页码的技术投标文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保密信封一个,保密信封袋内的内容应能准确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不递交保密信封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保密信封包括如下内容:第三部分保密信封
3.2.1投标人可先到现场勘查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投标报价注: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应与文本内容一致,电子版内容用于信息公开,不作为投标文件评审内容。(2)投标报价文件的Word版以及PDF格式的电子版。(1)商务投标文件的Word版(可无随附复印件);商务投标文件及其随附复印件所有内容的PDF格式的电子版,该内容应按投标文件纸质版(含随附复印件)的顺序排列。3.1.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正本光盘1张,副本U盘1个),电子版内容包括: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4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预算审批后,以经审定的设计费、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设计费、施工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3.2.3基建程序要求: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04]54号)要求,该项目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设计、边施工;坚持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概算,用概算控制预算、用预算控制结算(决算)的原则。3.2.2投标报价应满足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3.5.3“企业信誉情况表”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如实填写,简述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信誉方面的相关情况,并对陈述企业信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3.5.2“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3.5资格审查资料(3)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7.1商务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署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5招标人有权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进一步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报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5.4“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情况”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配备人员,并应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商务投标格式相应表格备注说明。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各成员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资料均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章。商务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果商务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及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格式、签署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组成商务投标文件的内容应按A4纸规格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签字栏必须是亲笔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商务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商务投标文件要求附页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封面统一使用背景为白色或只能有暗纹的白色软皮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页面设置“竖向”,封面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技术投标文件不得有任何的盖章或签字(不得有可辨识投标人身份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图案、符号、标识等以及禁止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组成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容应按A4纸规格(有需要的插图可用A3纸打印并在装订时折为A4纸幅),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并单独装订。3.7.2技术投标文件(第二册)的编制及签署(5)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商务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书”格式进行编写,并正确签署和盖章,签字栏必须是亲笔签署,不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7.4投标报价文件保密信封中的内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盖章,不按要求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7.3保密信封的签署(5)技术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目录不编制页码)。(4)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名称:(1)招标人名称:1、第一个包封: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在封套上写明: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分四个包封,分别为: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2)(工程名称)技术投标文件(1)招标人名称:2、第二个包封:技术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加贴封条,且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并在封套上写明:(5)(工程名称)商务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投标人联系电话:(3)投标人联系人: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按封套上标明的投标人名称原封退回投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应符合要求。4、第四个包封:第四个包封为投标报价文件信封,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原件”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电子版为本章3.1.3款要求的内容,单独用1个信封装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标人名称标记附在“第三个包封”的密封袋内。(1)开标时第三包封“保密信封”单独提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人员保管于密封箱,揭晓评标结果前,任何人不得开启保密信封。3、第三个包封:第三个包封为保密信封,内容为本章3.1.1(三)保密信封的内容,第三包封袋除了标明“保密信封“的字样外,密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能分辩出投标人的任何标记。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修改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并要求投标人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情况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宣布开标纪律;5.3.1在第一阶段评审前,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开标:5.3开标程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保证保险原件及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派员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没按要求递交资料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视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外封套密封情况;(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到场;
(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可以选择不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3.2在第一阶段评审结束、第二阶段评审前,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技术投标文件在开封编号时的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代表确认后,宣布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8))第一阶段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由监督人员在监控室对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副本密封袋开封进行编号,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正本原封由监督人员保管于密封箱。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原封由监督人员保管于监控室内。
5.3.3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督人员确认后当场宣布为无效投标:(8)第二阶段开标结束。(7)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外封套密封情况;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4)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在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未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或虽出席但未能提供身份证原件证明其身份的;(2)商务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称、资质和从事专业等应有利于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其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3、利害关系人以自然人名义异议(投诉)的,该自然人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表等),并能如实提供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否则,受理单位可不予受理。2、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招标人在公示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示。7.2.1信息公开7.2信息公开及中标通知书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3.3.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评标委员会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1)中标确定。7.2.2中标通知书
7.3.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可全部返还或者解除履约保证金。7.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或者解除最后不低于保证总金额40%的履约保证。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6项、第7.3.2项或第7.4.3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4.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3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3.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责令改正并。7.4.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签订合同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6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中标人应按照施工合同总造价的5%(最低不小于10万元,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支付及销户等应严格执行《茂名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茂府办〔2016〕28号)及其有关规定。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4)法律规定的其他规定。(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M=30分)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备注: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有一项不能满足初步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初步审查不能获得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1.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l、评审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或包括联合体成员)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含联合体各成员)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有效的签署和单位公章。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内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资料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实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3资料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2 资料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4 资料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料审查条件(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同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3.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3.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3.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企业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每项得0.5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得 0 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①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③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金额为准,作为业绩金额评审。 |
2 | 工程获奖 | 2分 |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国家级质量奖项每项得2分,省级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市级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最多得 2 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得 0 分。注: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 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②国家级质量奖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质量奖指省级优良样板工程等;市级质量奖指市级优良样板工程等。 |
3 | 项目经理业绩 | 1分 | 拟委派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质量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 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得 0 分。注:①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需要显示项目经理名称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③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金额为准,作为业绩金额评审。 |
4 | 信誉得分 | 11分 | 1、投标人获得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6年以上(不含6年)评定为“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的,得8分;2)连续4年以上(不含4年)评定为“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的,得4分;3)连续2年以上(不含2年)评定为“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的,得2分;4)连续1年以上(不含1年)评定为“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的,得1分;连续年限需包含2020年,不符合以上要求,得 0 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 :“ 纳 税 信 用 A 级 纳 税 人 ” 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查询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A 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须提供“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2、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获得省级或以上协会(学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得3分。注: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5 | 荣誉得分 | 12分 | 1、投标人获得过:1)连续25 年以上(不含25年)获得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 8分;2)连续 21 年(含 21年)至 25年(含25年)获得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4分;3)连续 16年(不含 16年)至20 年(含 20年)获得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 2分。4)连续 16年(含 16年)以下获得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 1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备注: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市级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为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市级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2、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工程类国家级QC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4分。备注: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 ②奖项以国家、部以及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认可或地级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可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投标人的奖项为行业协会颁发的,则要求投标人提供该协会在国家(或省)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③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企业资质 | 1分 | 投标人具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5分。注:须提供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 |
7 | 项目管理人员 | 1分 | 拟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为准。 |
2.评标办法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1经济报价60分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费下浮率【20%<A<40%】、工程建安费下浮率【B>4.5%】进行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指勘察设计费金额与工程建安费报价金额之和,或以下浮率修正分项报价并合计后的金额】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36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36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97%至101%之间(每0.5%一个级差)随机抽取第二阶段经济报价评审的K1值和合理低价法评审的K2值;第三步:计算P×K1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3.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S=100分×[1-(×C)](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经济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取0.2;经济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取0.1;4.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60%。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1经济报价60分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费下浮率【20%<A<40%】、工程建安费下浮率【B>4.5%】进行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指勘察设计费金额与工程建安费报价金额之和,或以下浮率修正分项报价并合计后的金额】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36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36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97%至101%之间(每0.5%一个级差)随机抽取第二阶段经济报价评审的K1值和合理低价法评审的K2值;第三步:计算P×K1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3.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S=100分×[1-(×C)](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经济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取0.2;经济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取0.1;4.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60%。1.4经济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F=60分)注:1.技术部分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本项得分。各项得分汇总总分乘于技术分占比权重(10%)为技术得分。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N=10分)注:1.以上评分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范围(100分) | 评审标准 |
1 | 总体概述 | 15分 |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分:15分。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得分:14分。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分:13分。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得分:12分。 |
2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 15分 |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分:15分。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分:14分。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分:13分。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得分:12分。 |
3 |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 9分 |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分:9分。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得分:8分。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分:7分。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得分:6分。 |
4 |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 8分 |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得分:8分。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得分:7分。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分:6分。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得分:5分。 |
5 |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7分 | 优: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分:7分。良: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分:6分。中: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分:5分。差: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分:4分。 |
6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 15分 | 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分:15分。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得分:14分。中: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分:13分。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得分:12分。 |
7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0分 |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得分:10分。良:针对项目实施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得分:9分。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得分:8分。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得分:7分。 |
8 | 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 15分 |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分:15分。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分:14分。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分:13分。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得分:12分。 |
9 | 新技术应用与违约责任承诺 | 6分 | 优: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予见充分,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分:6分。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予见,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分:5分。中: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予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得分:4分。差: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得分:3分。 |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初步评审标准3.评审标准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分得F,然后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总得分=商务得分M+技术得分N+经济报价得分F,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五名次的投标人进入最终的合理低价法评审。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N个投标人并列第一名,下一名按N+1名计算名次,依次类推),但如果出现并列第五名总得分相同时,则全部并列第五名的投标人均进入最终的合理低价法评审。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对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商务技术综合得分(商务技术综合得分=商务得分M+技术得分N)。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得分汇总后,由评委、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签字确认。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汇总并完成签名确认后,评标委员会不得再修改第一阶段的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
3.2.1.2技术投标文件部分分值:N,满分30分;3.2.1.1商务投标文件部分分值:M,满分30分;3.2.1分值构成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4.评标程序3.2.2.3经济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本章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4经济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3.2.2.2技术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详见本章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3.2.2.1商务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详见本章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3.2.2评分标准3.2.1.3经济投标报价分值:F,满分40分。
4.2评审顺序(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4.1评标准备
②详细评审;c.响应性评审。b.资格审查;a.形式评审;①初步评审;(1)商务投标文件评审
②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①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技术投标文件评审④计算商务投标文件得分M③投标文件的澄清a.商务详细评审。
②经济报价评审(计算经济报价得分F);①K值抽取。第一阶段评标结束(确定并完成签名),第二阶段开标完成,评标委员会对经济报价文件完成符合性审查后,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97%至101%之间(每0.5%一个级差)随机抽取第二阶段经济报价评审的K1值和合理低价法评审的K2值;(4)第二阶段评审(3)第一阶段得分合计④开启保密信封。③计算技术投标文件得分N;
5.1初步评审5.商务投标文件评审(6)编写评标报告。(5)推荐中标候选人。④合理低价法评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③计算投标文件总得分=M+N+F(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五名的进入合理低价法评审)。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5.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5.1.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内容进行响应性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1.2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最低标准条件,对已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按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有不明确的内容或存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资格审查最低标准有关资质要求、财务实力、企业信誉、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有一项未能达到最低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5.1.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本章评审标准前附表之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1.1形式评审标准”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不能按“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签字和盖章或有仿伪的情形;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现明显偏离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按本章第1.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分得M;5.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5.2详细评审(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6.技术投标文件评审5.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6.3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已编号的技术投标文件副本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如技术投标文件副本的封面及正文出现有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6.2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技术投标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由监督部门的监督人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暗标进行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标码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待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评审后,监督人员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技术投标文件暗标编码记录。6.1技术投标文件编码
7.2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得分M和技术得分N之和。7.1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各项评审后,由监督人员在评标室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经评标委员会核对暗标编码揭晓投标人的身份,对应编码文件的评分表登记各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的各项得分,计算其综合得分。7.计算综合得分6.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评审后,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技术投标文件暗标编码记录。6.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按本章第1.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分得N。
8.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8.1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在商务投标文件开标的同一地点,按照第二章的第三节“投标人须知”5.3.2款规定的开标程序,对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以选择不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本次开标结果。8.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评审7.3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招标代理代表签署第一阶段得分汇总表后,第一阶段评审结束,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综合得分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得分=M+N
(6)按照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的;(5)投标报价未能按工程量清单内标明的暂列金额或材料暂估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报价的。(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进行报价;(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的;(2)投标报价书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1)投标报价书没有填写投标报价的;
8.5评标结果①将总得分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经济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去掉(视同低于成本价投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值)。②根据第二章的第三节“投标人须知”第5.3.2款规定确认的K2值,计算P×K2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③投标人的经济报价最接近(含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经济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序为前,若出现经济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抽签确定排名。8.4合理低价法评审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本章第1.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报价部分进行评分得F。计算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总得分=商务得分M+技术得分N+经济报价得分F,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进入最终的合理低价法评审。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N个投标人并列第一名,下一名按N+1名计算,依次类推),但如果出现并列第六名总得分相同时,则全部并列第六名的投标人均进入合理低价法评审。8.3经济报价评审(7)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的。
合同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5.3招标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并可要求投标人再次提供相关资料查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8.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两阶段评标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经授权,信宜市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引进满足条件的单位以EPC模式建设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鉴于:二О年月日乙方:甲方:信宜市教育局(以联合体形式中标为例)
第二部分施工合同条款第一部分EPC合同协议书本《EPC合同》包括如下内容: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以及本合同各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履行,并确保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基于本项目以EPC方式建设,本EPC合同系由甲方和中标人签署,中标人承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甲方于2022年月日发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依据招标文件递交了有效的投标文件。经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投标人的名称)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其中(投标人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投标人的勘察单位)为本项目勘察单位,(投标人的设计单位)为本项目设计单位。(单位名称,甲方)作为勘察设计合同条款、施工合同条款的甲方,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鉴于甲方为实施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乙方担当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现由甲方和乙方于202_年月日在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如下。乙方(EPC项目承包人):甲方(EPC项目发包人):信宜市教育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三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勘察设计合同条款;施工合同条款;投资合同条款;EPC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补充协议);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模式:EPC是英文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4、勘察单位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信宜市教育局,甲方)及其被授权方的建设管理,保证勘察工作成果的质量、保证按期完成勘察任务。保证按照本EPC合同协议书及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完成勘察任务。3、施工单位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信宜市教育局,甲方)及其被授权方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按照本EPC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合同条款完成施工任务。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
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日历天。项目建设期: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50亩,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饭堂、实训楼、图书馆(含学术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游泳池及相关设备设施。7、工程概况、项目建设期及项目质量目标:6、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协助,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管理。5、设计单位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信宜市教育局,甲方)及其被授权方的建设管理,保证设计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按期完成设计任务。保证按照本EPC合同协议书及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完成设计任务。
9.1本合同勘察费签约合同价=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9、合同价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项目质量目标: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勘察设计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其中:(小写):签约合同总价(大写):9.3签约合同总价=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9.3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建安工程费用的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9.2本合同设计费签约合同价=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
10、工程款支付9.5项目结算方式须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并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清单单价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合同单价,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工程合同总价,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并以此作为支付依据。9.4本项目以签约合同价作为暂定合同价款,完成预算审核备案后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同价款,并作为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为准。建安工程费(签约价):元,中标下浮率:。设计费(签约价):元,中标下浮率:。勘察费(签约价):元,中标下浮率:。
⑤乙方凭有效发票收取费用。④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甲方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费的100%。③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价中勘察费的97%。②乙方在完成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甲方14天内支付本合同中勘察测绘费的80%(含全部勘察预付款);①预付款按合同价30%支付作为勘察预付款;(1)勘察费款项支付:
④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价中设计费的97%。③乙方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的90%(含2/3设计预付款)。②乙方提交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设计费的40%(含1/3设计预付款);①预付款按合同价30%支付作为设计预付款;(2)设计费款项支付:⑥经双方协商,如上支付时间可以进行调整。
11、乙方承诺(4)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按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不对财政的审核方式和付款时间作实体规定,甲方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在收到进度付款证书(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办妥资金集中支付申请手续。(3)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该工程预付款在应支付的建安工程费进度款中抵扣。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在支付的前三期工程进度款中均等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当累计付款至审定造价建安工程费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乙方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完整的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合格的被告和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定后,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⑦经双方协商,如上支付时间可以进行调整。⑥乙方凭有效发票收取费用。⑤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甲方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费的100%。
14、如果双方无法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达成一致,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但修改或补充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经甲方、乙方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甲方向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12、甲方承诺(2)乙方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签订本合同10天内乙方应在茂名市内商业银行专户缴交施工合同总造价的5%(最低不小于10万元,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支付及销户等应严格执行《茂名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茂府办〔2016〕28号)及其有关规定。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1)向甲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保证进行限额设计和施工,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3、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订立合同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1、订立合同时间:202年月日16、合同生效本合同书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双方各执肆份。15、合同份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联合体成员):(公章)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包括其后签订的有关补充合同、协议。1.1合同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第一条定义与解释一、总则第二部分施工合同条款
1.4单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模式:EPC是英文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1.3EPC模式下的施工总承包指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本项目所涉及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环评、可研、勘测、设计、概预算编制、投资、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结(决)算等,均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的,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1.2本项目
1.6乙方指1.5甲方指本合同项下的各个独立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支付期指本项目合同签订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7建设期及支付期指
指本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取得备案证书之日。1.10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人民币单位“元”。1.9“元”自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8工程施工期
指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合同,这些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3单项工程的建设合同指本工程涉及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资、监理等单位。1.12工程相关单位指本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1.11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
(5)施工设计图纸;(4)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3)本合同施工条款;(2)单项工程施工合同;(1)EPC合同协议书;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乙方免费协助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验线、施工、消防等报批手续。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实施需要的有关文件,包括项目的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项目实施所需的合法文件。第三条项目许可文件二、项目前期工作(7)约定的其他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各单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有关地方矛盾,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以共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手续。甲方依法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照本项目的整体建设计划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其他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甲方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和协助。第四条前期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选择5.3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按照商定的进度支付。本项目工程按EPC模式实施,相关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本项目监理单位由甲方依法选定,监理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五条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三、工程相关单位的选择
乙方应对本项目合同书项下的施工总承包负责,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建设管理负责。第七条乙方建设管理责任6.4如乙方违约分包或转包,一起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乙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应征得甲方同意。本项目由乙方总承包,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监理机构发出修改文件,乙方组织实施。任何设计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变更费用增加超出已批准施工图预算的,须取得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已批准的工程施工图、技术标准等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设计修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变更引起增减费用列入工程结算造价。第八条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四、项目建设
乙方应确保依照已核准的设计并按已签订和生效的各单项工程合同所列标准和规格实施各单项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必须达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预算书均应按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规定的审核程序核定预算造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由乙方提出,由监理单位核准,经甲方书面同意,由设计单位出修改通知,由乙方编制该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预算书。设计变更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建议提出的,由设计单位出设计修改通知,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该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预算书。8.5变更程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9.1质量标准
9.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9.1.3乙方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等文件、资料。即使乙方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7)承担其他工程质量责任。(6)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5)参加合同工程的所有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验收工作;(4)负责合同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返修工作;
9.3.2乙方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单位确认,并由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供货。9.3.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除另有约定外,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保管。9.3乙方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乙方、其他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乙方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甲方的上述检查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在单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制定由乙方和其他承包人(含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送甲方备案。
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包括见证取样和不见证取样两种情形: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代表可进入施工场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车间等场所参加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乙方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及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9.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使用前,应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验试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做好检验书面记录,并要求指定人选及时办理签认手续,未经检验或者不合格的禁止在合同工程中使用。乙方需要使用替换材料的,应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报甲方核准,按信宜市相关规定的审核程序核定合同价款的增减后方可实施。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应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将其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2)不合格的,甲方供应的,再次检验试验费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费用;乙方采购的,再次检验试验费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1)合格的,再次检验试验费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监理单位对乙方自行检验试验结果有疑问的,或重新查验检验试验结果的,可要求乙方共同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再次检验试验。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检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标准与规范没要求或合同没约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乙方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乙方和监理单位应事先协商确定检验试验的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到场参加检验试验。如果监理单位或其委派的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的,监理单位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出延期检验试验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延期不得超过48小时。如果监理单位或其委派的代表未发出延期指令也未能按时到场检验试验,乙方可自行检验试验,并认为该检验试验是经监理单位同意下完成的;检验试验完成后,乙方应立即向监理单位提交检验试验结果的有效证据,监理单位应予认可。(1)标准与规范、涉及结构安全有要求或合同有约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乙方应在取样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参加,并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同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
监理单位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检查,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应向甲方、监理单位发出书面改正通知;监理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否则乙方有权提出并得到补偿。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乙方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为止。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包括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在内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提交监理单位核实并由其报甲方审批。甲方应通知监理单位及时对合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迅速向乙方发出书面指令,通知乙方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即使经监理单位检查,也不能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以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并为监理单位的检查(包括监理单位到施工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等)提供便利和协助。9.5工程质量检查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质量有争议的,所需的检验试验费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9.7重新验收和额外检查检验乙方未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工程覆盖的,监理单位有权指示乙方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的,监理单位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形成验收文件,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合格24小时后,监理单位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单位已认可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果监理单位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出延期验收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延期不得超过48小时。如果监理单位或其委派的代表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到场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认为该验收是经监理单位同意下完成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验收完成后,乙方应立即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记录,监理单位应予认可。监理单位事后对验收记录有疑问的,可按规定重新验收。9.6.1没有经监理单位验收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隐蔽工程覆盖前或中间验收部位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通知的内容包括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乙方应准备验收记录,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9.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甲方未能监测、检验,不应解释为甲方放弃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也不应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各单项工程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对任何不符合本合同(或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材料或设备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乙方对此进行适当解释或纠正或撤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甲方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适当情况下对工程进行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各单项工程中约定,属甲方承担的计入工程款项,属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进入现场,以使甲方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9.8建设过程中的监测、检验及异议当监理单位指示乙方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检查检验,以核实合同工程某一部位或某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是否有缺陷时,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检验。存在缺陷的,分别按照第9.4.4款、第9.5.3款规定处理;没有缺陷的,检查检验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当监理单位对已经覆盖的隐蔽工程有疑问,要求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照要求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验收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重新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定期对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甲方承担下列责任: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乙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等规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2)由于甲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由于甲方的原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3)甲方应负责赔偿下列情形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2)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国家、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1)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的;
(5)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4)应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3)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险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应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1)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与规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10.4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监理单位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书面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未能按时开工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另有约定外,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乙方开工申请书7天内报甲方批准并向乙方发出开工令;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7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竣工为止。工程开工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已经领取了施工许可证。11.1开工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进度(6)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2.4(1)施工、安装、试验以及其他分包人工作等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说明;(2)材料、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制造商名称、地点以及进入现场情况;(3)索赔情况和安全统计;(4)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如果监理单位指出乙方的实际进度和经确认的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乙方不但无权就改进措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而且应向甲方支付由此产生的误期赔偿费。工程进度计划即使经监理单位确认,也不能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同时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结束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上述报告和修订计划一式两份。月施工进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乙方应按照经监理单位确认并由其报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乙方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11.2进度计划和报告因甲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开工令的,监理单位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监理单位未能提前7天通知乙方推迟开工的,由此造成损失的扩大由甲方承担。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停止施工。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因甲方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合同工程发生紧急情况,乙方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暂停施工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暂停施工报告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11.4工程暂停、复工11.3.3发生11.3.1款的停建或缓建,除本合同明确该支付的费用外,甲方不对乙方预期效益支付任何费用。11.3.2发生11.3.1款的停建或缓建,按施工计划订货的合格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组织退货,不能退货的价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必须提供采购合同或发票。11.3.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项目停建或缓建,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价款。11.3工程停建、缓建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顺延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由甲方根据有关定额及实际需要合理确定。11.5工期和工期延误由于本项目征地拆迁问题复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征地拆迁情况调整本项目的工程开工建设工期,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除此之外因甲方原因引起暂停施工导致增加的直接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在工程款中列支;因乙方原因引起暂停施工,造成乙方增加的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尚需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在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要求复工,甲方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具备复工条件时,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发出复工令,乙方应立即组织复工。甲方在收到复工要求后的48小时内未答复也未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应予认可。乙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增加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
(7)不可抗力(以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约定为准);(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5)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增加;(4)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含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的任何一项工作等);(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回复等;(2)甲方代表或施工现场甲方雇用的其他人员造成的人为因素;
在乙方延误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单位书面指出乙方实施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迟于进度计划或不能按期竣工,则乙方应按照采取改进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如果乙方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进度进一步延迟;或乙方虽然采取了改进措施,仍无法按期竣工,监理单位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抄送乙方。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解除合同,也可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即使乙方承担增加的费用,也不能免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11.6加快进度(11)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0)非乙方失误、违约,以及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9)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8)甲方风险事件;
11.7提前竣工甲方应在接到建议书后的7天内予以答复。如果甲方接受了该建议书,则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令,相应调整工期并调整合同价款。(3)加快进度所需的费用增加额。加快进度后的进度计划以及与原计划的对比;加快进度拟采取的措施;如果甲方希望乙方提前竣工,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交为加快进度而编制的提前竣工建议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天内完成编制并向甲方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该建议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由于甲方的原因(含征地、拆迁),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已完工部分同意实施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合格的部分工程投资,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乙方。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的违约赔偿金。11.8误期赔偿11.7.3非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甲方对该工程的提前竣工不予奖励,也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11.7.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夜间加班、节假日加班、增加机械等措施,但该部分费用不能超过建安费的2%。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提出、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并最终以财审单位审定的为准。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或乙方按照第11.7.2款规定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为甲方接受的,监理单位应与乙方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
12.2验收条件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具体标准及验收规范在各单项工程合同中约定。12.1验收标准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和验五、验收和移交延误工期的违约赔偿累计最高不超过建安费总额的。
(5)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4)监理单位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3)已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2)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1)除监理单位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检验和验收在内等有关工作均已完成,并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经自检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认为合同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2.3验收和重新验收如果乙方不按照规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认为合同工程尚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认为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验收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重复、重新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12.4验收费用12.3.4如果工程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根据未能通过验收的原因,完成或完善有关工作后,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的检验及其任何相关工程的验收。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组织及验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各单项工程合同中约定。乙方要确保完成该单项工程中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2.3.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单项工程移交(2)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以实际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不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外,实际竣工日期按照下列情况分别确定:正常验收并合格的,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日。12.5竣工日期
13.3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整的该项目所有工程档案、投融资资料、资产清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资料。按照移交一项工程移交一份文件的原则移交相应的工程文件资料。13.2移交文件移交时间:按照各单项工程合同所标定的进度计划中所确定的时间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并投入使用。工期顺延的要相应的调整移交时间。本合同中的移交是指对本项目某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备案合格后,就该工程乙方向甲方的移交。包括某单项工程合同约定的该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实体、资料(含工程竣工资料、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的维护资料和检测、评定资料)。13.1移交的范围和时间
13.4移交证书13.3.3除发生不可抗力外,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前,乙方应承担该单项工程的整体或部分受到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在颁发移交证书之后,上述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单项工程满足所有权移交条件后,甲方向乙方颁发移交证书。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甲方即享有该单项工程的所有权。(2)乙方移交全部项目文件。(1)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单项工程所有权移交应满足以下条件: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在本项目最后一项单项工程移交完毕之日起28日内,乙方应将拥有的与项目有关的有形资产移交给甲方。当最后一项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合同规定的文件后,甲方应接收全部工程,并颁发项目的整体移交证书,至此,项目整体移交完毕。第十四条项目整体移交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完毕14日内自费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乙方的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因单项工程后续建设或保修需要留下的除外。乙方应保持现场与工程处于相关规范规定的清洁和安全状态。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迁出前述物品,甲方有权将前述物品移至某一合适地点保存,运输和保存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乙方承担。13.5乙方设备的移出当该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移交了合同规定的文件后,甲方应接收该单项工程,并颁发该单项工程的移交证书。
(2)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照本款第(3)点规定办理。(1)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合同工程存在某项缺陷或损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承担缺陷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为2年。第十五条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期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已经甲方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共同签署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具体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和费用等事项。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甲方的保安和保密等规定。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乙方应按照规定重新检(试)验,重新检(试)验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监理单位应会同乙方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并核实由此发生的费用。经查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
甲方有权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16.1甲方的监管权项目监管七、项目监管乙方修复属于质量缺陷、质量保修以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甲方垫付。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16.3监理机构的监管甲方为执行检查,应通知乙方限期提出帐簿、表册、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供甲方查核。甲方对于财务报表内容及相关财务问题的查询,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16.2财务监管乙方若更换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须事先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甲方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赋予的权限内拥有对涉及工程标准等重大问题变更事项的审批权。
17.2工程量本合同书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预、结算编制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现行的相关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取费标准和相关计价文件、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设计文件等来确定具体的计价依据及标准。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参照《信宜市工程造价信息》执行;如果《信宜市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参照市场价;如果没有可参考的价格信息,由乙方提出、监理审核、甲方审批(认质认价部分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直接主材费等价格不再参与下浮计算,作为主材价计入总造价),并最终以有权审核的部门审定的为准。17.1工程价款计算总体原则第十七条工程价款计算八、工程价款甲方对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成本控制、安全监督及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7.4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对乙方超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为准;专业清单缺项的,可参照其它专业部门颁发的工程计价规范。套用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工程综合定额》等。17.3工程计量和计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合同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经有权审核的部门审定的单价的乘积,与中标下浮率进行调整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应包括由乙方完成的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其任何遗漏或错误既不能使合同无效,也不能免除乙方按照图纸、标准与规范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何责任。对于依据图纸、标准与规范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但未计量的工作,应根据实际计算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加额。
(4)费用索赔事件;(3)工程量偏差事件;(2)工程变更事件;(1)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且因执行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17.4.2调整事件应包括:17.4.1合同价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预算书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变更事件(7)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调整事件。(6)物价涨落事件;(5)现场签证事件;
(2)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第17.5.1款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调整。(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17.5.2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4)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3)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乙方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2)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施工期间若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较大,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乙方购买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单价发生涨落时调整:人工单价发生涨落时调整金额:按照合同履行期间的平均值调整。基准价格是指有权审核的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所采用的《茂名工程造价信息》及(信宜市)信息价、其他信息价所采用的基准期及价格。17.6物价涨落事件(3)凡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本款第(1)点情形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乙方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第17.5.1款规定的乙方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不利一方当事人未按本款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不利一方当事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C——工程结算材料价格。B——合同工期内《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信宜价的各月平均值,对于信宜市信息价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参照茂名市信息价或其他市的信息价。注:A——最高控制价预算中相应材料价格。②、(当A<B时)C=D+B-(1+5%)×A。①、(当A>B时)C=D+B-(1-5%)×A(1)、人工费按合同工期内工程建设所在地公布的信息价动态调整;(2)、水电暖通材料及设备、钢材、水泥、中砂、碎石、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装修材料等主要材料价格按如下方法调整:当合同工期内《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信宜价的各月平均价与最高控制价预算中相应材料价格对比增减在5%内时,材料价按工程量清单价不作调整,当合同工期内《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信宜价的各月平均价与最高控制价预算中相应材料价格对比增减超过5%时,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8.2施工图预算工程概算由中标的设计单位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由甲方委托有权审核的部门审定,由财政部门审批。18.1概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审核、备案D——承包人的投标材料价格。
18.3.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并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18.3.2竣工之后乙方必须提交竣工图及编制各单项工程结算后提交甲方,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初审,并送有权审核的财审机构审核。18.3.1本合同书项下的各单项工程的工程结算造价,以实际完成的经乙方、监理、甲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用×(1-施工中标下浮率)。建安工程执行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专业清单缺项的,可参照其它专业部门颁发的工程计价规范。套用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及相配套计价和收费文件,材料价格按相应的施工时期的《茂名市工程造价信息》执行,缺项的参照市场价,市场价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后签证确定(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确定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直接主材费等价格不再参与下浮计算,作为主材价计入总造价)。工程结算施工图预算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预算编制费由甲方负责,由甲方委托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合格的施工图纸。本合同书项下的工程施工图纸由中标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完成,并送由委托有资质的审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出具了设计审查合格书的,视为该设计文件合格。
本项目的建安工程价款包括建安工程费及双方认可的其它费用组成。19.1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计算及支付18.4.1工程决算由甲方完成。工程决算18.3.4结算审结前以经甲方审核确认的结算金额作为基础计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价款的调整19.2.3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按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不对财政的审核方式和付款时间作实体规定,甲方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在收到进度付款证书(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办妥资金集中支付申请手续19.2.2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函或现金、保险。保函的担保金额可跟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19.2.1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该工程预付款在应支付的建安工程费进度款中抵扣。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在支付的前三期工程进度款中均等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当累计付款至审定造价建安工程费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乙方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完整的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合格的被告和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定后,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19.2各单项工程的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相应的计价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茂名市、信宜市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工程结算。
①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延长的工期;此类立法指一切法律、指令、规章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细则。如果乙方由于此类在合同生效后所作的立法变更而遭受延误(或将遭受延误)和(或)承担(或将承担)额外费用,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同意或决定:如果在本项目合同生效日期之后,由于我国的立法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减,则工程款应作相应调整。税费政策改变:含国家主动改变或主动争取到的,税费按实际政策计算;除下列情况外,工程款不予调整。工程款的调整应于验收完成日至结算完成前进行。20.1工程款的调整
质量保证金用于乙方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担保。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20.2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因支付行为产生的税费与乙方无关,如果需要乙方代为支付,则列入工程款款内。④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引起增加的费用。③甲方同意认可的施工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②有关额外费用的总额,同时相应地通知乙方。
22.1遵守法律和合同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义务九、双方的责任24.4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21.3在质量保修期终止后的14天内,甲方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在竣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22.4协调和配合在乙方提出适当和及时的要求时,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从有权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所需的一切批准。甲方应在现行规定制度要求的可行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有关保持和延续这些批准的审批过程。22.3协助批准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办理完成款项支付的申请手续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2.2支付工程款甲方任何时候均应遵守有权部门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的规定以及为本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义务如果在本项目的合同生效后,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乙方的重大变动,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调整,以使甲方处于与其在这类变动前所处经济地位基本相同的地位,乙方不得拒绝。22.6法律和条例的变动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等相关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积极配合。22.5征地和拆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各方以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3.2全面管理23.1.4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有关款项,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乙方拖欠他方款项而产生了危害稳定的因素时,甲方为维稳需要而做的一切、乙方应认可、予以配合和承担责任乙方为本工程签订的工程文件、融资文件等所有法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始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乙方应经常取得与适用于本项目已公布的法律、条例和法令有关的一切必要的资料。并始终被视为对这些资料有充分的了解。23.1遵守法律
23.4法律和条例的变动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上设定担保物权。根据项目各单项工程进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交资金使用计划,以便甲方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23.3资金管理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统一安排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期节点合理协调、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下所有工程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与工程范围内各有关单位的协调等,甲方应全力支持与帮助,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1)单项工程合同生效日期或之前存在的;乙方责任的例外:对下述情况引起的空气、地上或水(项目建设用地之上、下或周围)的污染,乙方不负责任:乙方应保持各项工程的现场(包括土壤、地面和地表的水和空气)免受环境污染,保护现场和周围的环境,并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建设期间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建筑及住户的干扰。若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款不计入工程款。24.1环境保护第二十四条环境及文物保护如果在本项目的合同生效后,法律、条例和法令发生了有利于甲方的重大变动,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调整。
乙方应确保一切项目文件、融资文件、项目公司章程、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由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相关文件同本合同保持一致:25.1项目文件的协调第二十五条项目文件协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建设施工期间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和遗址、历史艺术珍品以及任何其它具有考古、地质和历史价值的物品。乙方应在任何这类发现后立即将有关发现及其已经或提议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类通知时,应迅速核准乙方采取或提议采取的保护措施或就要求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发出书面指示。乙方应以应有的小心谨慎实施要求采取的这些措施。采取这些保护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因采取这类措施而造成的项目时间表的任何延误,应适当延长施工期作为补偿,因时间的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4.2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2)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
在任何时候,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如拖欠工程款等的未完全履约情况且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时,甲方可以动用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代付有关款项,乙方不得有异议。当在支付工程价款且扣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如拖欠工程款等的未完全履约情况并引发不稳定因素时,甲方可以动用该笔资金代乙方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不得有异议。第二十六条工程担保十、担保、保险与风险如需就本次合作对外开展宣传,双方应事先达成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保修期最后一天之后的五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应影响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发布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出版物。本承诺在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后仍然有效。
甲方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风险。第二十七条甲方风险依据茂府办[2015]14号文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进度完成情况,并经甲方同意,最多分3次解除履约保证的责任: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解除履约保证总金额的30%;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解除履约保证总金额的60%;如乙方在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违约,甲方应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将余下履约保证总金额的40%全部解除。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函或现金、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应当为无条件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乙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一旦发生本条所述的甲方代付情况,所代付的金额在整个建设期不计算利息。
第二十八条乙方风险(5)由于地质、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和物价上涨等非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费用的增加。(4)由于甲方提供或甲方负责的设计造成的对永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害;(3)由于甲方提前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或其部分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由于甲方工作人员(除乙方外)的疏忽或违规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1)由于永久工程本身或施工而不可避免造成的财产(除工程本身、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外)损失或损坏;
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本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有国防电缆、移动电信设备、自来水管、输油管线等,施工前乙方应同相关部门做好管线迁改工作,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乙方风险为:除第29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单位和造价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乙方应按规定索赔工期。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相应措施。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7天内,乙方向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抄送造价工程师。(4)约定的其他情形。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误期赔偿费。甲方要求赶工的,乙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甲方支付。(5)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单位要求照管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施工场地内的人员伤亡和本款第(1)点、第(2)点以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2)乙方施工设备和用于合同工程的周转材料损坏以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1)永久工程本身的损害、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从办理保险30.1乙方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第三十条保险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因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其自身承担。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在发生不抗力前其因迟延履行合同应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适用法律十一、合同的争议(5)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3)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2)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双方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32.2变更本合同构成双方对本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合同或安排。32.1完整的合同第三十二条解释规则合同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3.1定期讨论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2)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1)其它部分仍应保持有效;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32.3可分割性
33.4诉讼期间的履约若无法根据上述33.2款友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有权在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3.3诉讼如果双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或对其中任何规定的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根据任一方提出的要求迅速举行会晤,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索赔。33.2友好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定期举行会议,原则上每个月一次,以讨论建设工作的进度,从而确保本合同的充分履行。
34.1协商一致解除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十二、合同解除、终止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应继续有效。33.5继续有效各方在将争议或索赔提交诉讼直至判决书公布之前,均应继续履行各自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的一切义务,但不影响根据该判决书进行最后调整。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连续停工超过3个月或累计停工超过6个月;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超过15天;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乙方向任何人付给或企图付给任何贿赂、礼品、赏金、回扣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引诱或报偿他人,但付给乙方相关人员的奖励则属例外;7、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有欺诈行为的;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的指令,经监理单位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5、乙方转包工程、违法分包或未经许可擅自分包工程的;4、乙方拖延完工且能偿付的误期赔偿费已达到本合同约定最高限额的;3、由于乙方原因,超过完工期限3个月不能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乙方留下的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和临时工程,直至永久工程完工为止。13、乙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12、乙方破产或清偿的,但以机构重组或联合为目的的除外;11、乙方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90天内仍未履行的;10、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9、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且又拒绝按照监理单位指令再进行修补的;
4、甲方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120天内仍未履行的;3、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连续停工超过3个月或累计停工超过6个月;1、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第11.1条规定期限内发出开工令,经乙方催告后7天内仍未发出开工令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34.4因甲方原因解除
第三十五条合同终止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保证现场安全,保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工程设备,尽快撤离现场,并将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施工文件、设计文件移交给监理单位。甲方应为乙方的撤离提供便利和协助。34.6合同解除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收到通知时合同即告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执行。34.5书面通知合同解除5、甲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在提前终止合同后,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20天内共同确定投资文件、财务文件、施工文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的价值,形成书面报告,甲方、监理、乙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第三十六条解除合同时工程价款的计算合同终止后双方的义务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的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不损害因一方当事人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而另一方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也不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35.1合同解除后的终止
36.4.1在终止合同之后14天内,乙方应将施工场地内的自有物品、设备、材料运走,并清理好残物、垃圾。乙方应保持现场与工程处于相关规范规定的清洁和安全状态。36.4终止后现场的清理36.3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照本合同第19条、第20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建安工程费用。36.2.2利息。不予与计算。建安工程费。只有当乙方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才能作为计量、计费依据。按照本合同第19条、第20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建安工程费,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甲方支付该单项工程的全部建安工程费;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甲方只支付该建安工程费的80%;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工程价款计算如下:
十三、其它36.5.3如果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其它方(违约方)违约并提供违约事实的证明,并且该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收到上述声明及证明之日起30日内就违约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如果非违约方因违约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本合同时,在不免除任何一方的其它支付义务前提下,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建安工程费的1%(百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36.5.2甲方有权调整建设规模、内容、工期,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若发生调整,甲方负有提前告知义务。36.5.1由于本项目征地拆迁问题复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征地拆迁情况调整本项目的工程开工建设工期,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36.5违约赔偿金36.4.2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清出前述物品并清理现场,甲方有权将前述物品移至某一合适地点保存,运输和保存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乙方承担。接到甲方自行转移前述物品、清理现场的通知后,乙方应派人见证,乙方不派人见证的,不得对以上物品的数量及完好程度提出异议。
5、由乙方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乙方负责人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考虑。4、乙方应负责修建、维修、维护和管理施工场地内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甲方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甲方使用。3、乙方应根据实施合同工程的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但修改或补充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经甲方、乙方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1、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手册及施工现场的指导性文件。第三十七条合同补充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在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中,甲方系指___________乙方系指___________第三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8、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甲方与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7、乙方需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线路接驳,水、电、通讯等线路接驳由甲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申请安装,且水、电、通讯等线路接驳、制安费用及水电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6、施工期内,乙方应为甲方和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第二条设计依据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中标通知书3.2勘察设计合同条款3.1EPC+投资合同协议书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3建筑设计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设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3.8投标文件3.7招标文件3.6技术规范3.5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3.4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2)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文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提交成果;(1)外业勘测报告: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提交成果;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15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测量、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评审及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评审及修编)。4.2勘察设计阶段本项目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项目暂定规划占地面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其中,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等。4.1工程概况
1、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特别是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4.3勘察设计质量(6)最终成提交果:【】(5)施工图设计修编:【日历天】(4)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文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提交成果;【】(3)初步设计修编:【日历天】
项目所涉及的地质勘探、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施工图设计(含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管线物探、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配合等)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资料(含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4.4勘察设计内容5、更新设计理念、采用先进的设计手段,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使本项目设计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通过甲方、政府的各阶段审查与专项审查和行政许可报批程序;3、勘察文件编制深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地下管线探测规范规程、测量规范等的规定;2、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如有)等;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复核,并对据此做的推断负责。5.2资料准确性5.1基础资料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立项批准文件 | 1 | 年 月 日 | |
2 | 设计任务书 | 1 | 年 月 日 | |
3 | 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 1 | 年 月 日 | |
4 | 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 | 1 | 年 月 日 | |
5 | 市政设施相关资料 | 1 | 年 月 日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工程勘察成果 | 天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天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天 | ||
4 | 概预算文件 | 各 天 | ||
5 | 各种设计图电子文件 | / |
(4)乙方向业主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2份,全部存档图纸的可编辑的*.DWG文件光盘2套;(3)为评审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施工图设计简本10份,评审通过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20份及电子文件光盘2份;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10份及电子文件光盘1份;(2)为评审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10份,初步设计简本10份。初步设计正式批复后出版的初步设计正式文件10份及电子文件2份(可编辑的*.DWG文件的光盘)。(1)工程勘察成果10份及电子文件2份(可编辑的*.DWG文件的光盘);2、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备注:1、以上资料及文件要求以报审为准。
(1)勘察测绘费:工程勘察收费结算按以下步骤计算:7.2勘察、设计费结算费用:完成勘察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勘察设计费以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扣除暂列金额)作为计费额,依据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应标准并结合信宜市财政局高财综[2018]52号文及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勘察设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以信宜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金额为准;其中,勘察测绘费为人民币元(大写:);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下浮率为(按中标下浮率)%(大写:百分之)。第七条费用及履约担保(5)乙方应保证存档图纸的可编辑的*.DWG文件内容与书面图纸一致,若可编辑的*.DWG文件的错漏或与书面图纸不一致,业主正确引用可编辑的*.DWG文件为本项目使用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③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基本设计收费为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金额。)②按收费基价表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①确定计费额(以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计费额);(2)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结算按以下步骤计算:②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为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所需完成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内容计算勘察收费基准价。①工程勘察收费(结算价)=勘察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支付方式本项目采取EPC模式,勘察设计不需单独递交履约担保,具体见第一部分协议书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7.4履约担保7.3在各设计阶段中,乙方有义务按照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相应的设计文件。对于获得批准的设计文件,甲方认为有部分工程需要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优化设计。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⑤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④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⑤乙方凭有效发票收取费用。④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甲方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费的100%。③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价中勘察费的97%。②乙方在完成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甲方14天内支付本合同中勘察测绘费的80%(含全部勘察预付款);①预付款按合同价30%支付作为勘察预付款;8.1勘察费款项支付:
④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价中设计费的97%。③乙方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的90%(含2/3设计预付款)。②乙方提交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后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设计费的40%(含1/3设计预付款);①预付款按合同价30%支付作为设计预付款;8.2设计费款项支付:⑥经双方协商,如上支付时间可以进行调整。
9.1甲方责任第九条双方责任8.3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按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不对财政的审核方式和付款时间作实体规定,甲方不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在收到进度付款证书(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办妥资金集中支付申请手续。⑦经双方协商,如上支付时间可以进行调整。⑥乙方凭有效发票收取费用。⑤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甲方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费的100%。
9.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4甲方用文字形式确定勘察、设计的开工时间。9.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9.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协商相关费用。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4乙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勘察错误/缺陷、设计错误、计算错误或设计缺陷,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设计变更而导致甲方增加建安费投入万元或以上的)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或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勘察错误/缺陷、设计错误、计算错误或设计缺陷导致该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9.2.3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完成办理规划报建手续。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乙方责任
9.2.11乙方应无偿负责施工期间的一般设计变更,如遇重大修改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偿设计费。9.2.10乙方应根据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其他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9.2.9乙方应保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全员到岗,否则按本合同及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9.2.8对于工程设计变更相关事宜,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甲方有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9.2.7乙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承担相关评审费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配合(包括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勘察设计驻场配合、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截止该时段已支付的定金。
在施工期间有实际需要时,设计人应按业主要求增加设计代表人数。设计人派驻设计代表时应一并配置其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设备,包括电脑和图纸打印、交通工具等设备。后续服务的时间长短应满足实际工程建设的需要,未获甲方同意不能撤离。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等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1名,工作生活费用由其自行负责。设计人在后续服务中如需更换设计代表需经甲方批准同意;设计代表在收到业主书面或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9.2.15后续服务9.2.14乙方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若由于乙方勘察深度不足(包括勘察不准确、地质地形不符等)、设计调查不全面或设计方案欠妥等乙方原因造成需要补勘、完善、修改或变更设计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必须2天内到达现场开展地质补勘或加密勘探、或修改完善设计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9.2.1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处理有关勘察设计及设计变更等问题(包括工程例会),提供对勘察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没有现场响应和服务且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每次应向甲方承担伍仟元的违约金。9.2.12乙方如达不到服务承诺要求,甲方可以给予经济罚款措施,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的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十一条仲裁、起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保密9.2.17乙方需为甲方和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考虑。9.2.16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
12.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2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二)依法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仲裁;
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8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共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其中双方各执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当项目的建设业主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商合同终止或变更事宜。
乙方(EPC项目承包人):甲方(EPC项目发包人):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合同、单项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同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甲方(EPC项目发包人):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第七条本责任书壹式贰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合同、单项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乙方(EPC项目承包人):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本项目EPC合同的附件,与EPC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壹式贰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同时止。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甲方职责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查检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吊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乙方职责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保证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乙方(EPC项目承包人):(全称)甲方(EPC项目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年月日年月日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路面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对于质量保修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如果因为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则属于乙方的保修责任;而对于非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如车辆撞击、雷击、人为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损毁),则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责任,但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有偿修复。1.质量保修范围
3.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5.绿化种植及维护工程为1年。4.特种工程(如有)保修期按照行业规定。3.道路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整体保修期期为1年。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质量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乙方应立即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优先在质保金中扣减。
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21条赋予的规定一致。5.质量保证金
一、项目概况第五章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本项目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项目暂定规划占地面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其中,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等。1.2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位于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地理位置
四、设计依据(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设计后续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三、项目内容:本项目设计范围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改、工程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编制;后续现场服务指导与监督和质量缺陷处理服务等工作内容。
(4)其他相关资料(3)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2)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工程项目建设书(如果有)4.1.1原始资料4.1建筑设计依据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下列举部分主要规范:4.2设计依据
10、《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9、《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7、《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1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15、《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3-2013;1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13、《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12、《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五、勘察技术规范21、其他相关现行的技术设计规范。20、《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1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17、《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DB11_689-20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勘察工作应执行下列标准和规范(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则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为准。以下列举部分主要规范供参考: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工程岩体分析标准》(GB50218-9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_T50279-201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20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本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和要求六、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202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GJ201-8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地基基础:《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砌体结构工程:《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2、混凝土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CJJ9-8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指令检测评定标准》CJJ3-9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94、市政管道工程:(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以上技术规范与施工图不符,则以施工图为准;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则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为准。(三)其他说明《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封面(以A4纸幅装订)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正本)/(副本)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投标一览表2、投标书附录1、投标函目录
1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情况10、企业信誉情况表9、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投标担保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投标函16、诚信投标承诺书15、投标人自评分表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3、类似建设项目情况表12、企业资信、荣誉情况
3.我方承诺: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2.我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百分之(小写:%)作为勘察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之(小写:%)作为建安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和合同的相关规定计算本项目的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1.我方承诺: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向贵方郑重承诺:我单位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始,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直对我单位具有约束力。在投标和评标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配合贵单位进行本次招投标活动。致:信宜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如我单位不能遵守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实施的任何处罚。6.我方承诺:(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日历天。(3)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5.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设计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派出(技术负责人姓名)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并保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履行职务。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达到;施工质量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达到。4.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担保。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书附录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事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 万元 | |
2 | 工期 |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4 | 工程质量标准 | 1、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勘察设计国家强制性规范及行业规范的要求。2、施工质量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 | |
6 | 履约担保金额 | 10%中标合同金额。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3、投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 | 报价范围要求 | 投标人填报 | 备注 |
1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 20%<A<40%) | %(如A%) | |
1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投标报价(元)金额 = 估算工程勘查设计费 元×【1-投标下浮率】 | 小写:大写: | 若本栏填写的金额与下浮率计费不符,则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金额。 |
2 | 工程建安费 | 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B>4.5%) | %(如B%) | |
2 | 工程建安费 | 投标报价(元)【金额 = 估算建安工程费 元×【1-投标下浮率】 | 小写:大写: | 若本栏填写的金额与下浮率计费不符,则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金额。 |
3 | 投标总报价(暂定)(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工程建安费投标报价) | 小写:大写: |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施工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勘察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施工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的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约定分摊,联合体(包含全部成员方)就投资部分合同约定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C、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分别承担各自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B、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投资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A、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书,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就中标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5)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设计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姓名)(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5、本协议书一式份。送交招标文件正本载入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份。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只需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均认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姓名)(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致:信宜市教育局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注:本格式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进行编制,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说明: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单位(盖公章):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致:信宜市教育局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签发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7、投标担保证明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核对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投标人从基本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凭据或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附在本页或次页,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帐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2、以上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1、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还需提供已办理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带标志的网页打印件(同时须包含拟派项目相关人员的网页打印件)。注:
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三年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日期:年月日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企业信誉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近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以来。
信誉内容 | 投标人陈述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填写)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是否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
1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列表1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情况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的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2、附人员2022年6-8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如有)等复印件。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分别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2人,质量负责人1人,财务负责人1人。(注: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招标时人员最低要求,如在工程报建时未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则按有关规定调整。)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本表后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提交有二维码的网上信息系统证明的打印件,未办理信息公开的则提交证书。]、2022年6-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注:11-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 年龄 | 公司单位职务 |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注册证书编号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主要业绩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个人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名称):承诺书附: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11-3、拟委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特此承诺。
姓名 | 年龄 | 公司单位职务 |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注册证书编号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主要业绩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个人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注 |
11-4、拟委任勘察负责人资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本表后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2022年6-8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注:
姓名 | 年龄 | 公司单位职务 |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职称证书编号 | |||||||||
注册证书编号 | |||||||||
任 职 经 历 | |||||||||
任职日期 | 任职单位 | 担任何职 | 主要工作 | 备注 | |||||
个人获奖情况 | |||||||||
备注 |
11-5、拟委任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本表后附:拟派勘察负责人职称证、2022年6-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
姓名 | 年龄 | 公司单位职务 |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职称证书编号 | |||||||||
注册证书编号 | |||||||||
任 职 经 历 | |||||||||
任职日期 | 任职单位 | 担任何职 | 主要工作 | 备注 | |||||
个人获奖情况 | |||||||||
备注 |
12、企业资信、荣誉情况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本表后附:拟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2022年6-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
内容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提供资料名称 |
13-1、类似建设项目情况表(施工)13、类似建设项目情况表本表后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总投资额(万元) | |
合同价格(万元) | |
承担的工作 | |
开工日期 | |
竣(交)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表只填写与商务评分相关的项目业绩,否则留空白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
16、诚信投标承诺书15、投标人自评分表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评分因素 | 满分 | 自评分 | 评分情况说明 |
合计 | - |
五、该工程的投标行为为本单位的真实行为,不存在转让和出借本单位的资质证书给他人的行为,也没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该工程;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竟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投标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负责,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单位一力承担且我单位对招标标人因此没收本单位投标保证金无异议。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_________________(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投标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盖章)本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九、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不扰乱茂名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七、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其他手段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技术投标文件(第二册)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技术投标文件格式,A4纸幅,竖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正本)/(副本)
根据技术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
改综【2022】162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信宜市教育局建
设资金为通过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资金和财政统等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FC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信宜市钱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项目暂定规划占地面
积约16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其中,
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校、教师宿含楼、饭堂、运动场、学校门楼、停车场及相关
设备设施等。
招标控制价为9515.31万元,其中勤察费73.28万元,设计费281.63万元,依据2002
年修订本(工程助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应标准并结合信宜市财政局高财综[2018]52号文
进行计算,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金额为准,建安工程费暂定为9160.40万元,投
资规模最终以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的结算最终以信宜市投资审核
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所核定的金额为准
2.2建设地点:信宜市钱排镇钱新村
2.3招标范围:范围以项目建设红线为基准,包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本
次招标确定助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等
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助、详细勘
察、施工阶段助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
设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
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
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
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
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2.4助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院责任期:
(1)助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助察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
(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24个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助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助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
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①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市(岩土)资格;
②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
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④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广东省外助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
及人员信息井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
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共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受限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明确项目牵头
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详见
附件一),明确联合体组织牵头单位后,投标登记及投标等均可由牵头方按联合体协议书的
约定代表联合体完成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9月日至2022年9月日,
4.2本项目投标登记手续网上办理,招标文件于招标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出,投标人自行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zy.cn/)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
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
4.3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未办
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4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9月日2022年9月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2年9月日时00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5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已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
务指南栏目。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医名方式进
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
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
席开标会,
6.4项目结算方式须按实结算,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并
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清单单价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合同单价,投资审核
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工程合同总价,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并以此
作为支付依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布,本公告
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官市教育局
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
联系人:电话:0668-8862086
招标代理:F东高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一区四单元新里路34号
联系后梁小姐电话:0668-6557768
盈管部门: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66
海
信宜市教育局
2022年9月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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