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林市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工程№3标段(上吕大桥)施工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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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灵川县交通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04日 11: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1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10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2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太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5848888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交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川县交通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文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太勇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县交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工程№3标段(上吕大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工程№3标段(上吕大桥)施工
项目编号:GL(H)GCZB-2016-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太勇
项目联系电话:073-5848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川县交通局
地址:灵川县交通局
联系方式:文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太勇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工程№3标段(上吕大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灵川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桂林市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工程№3标段(上吕大桥)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境内大圩至草坪(灵川段)公路K0+200处跨越潮田河,采用9-20米的预应力结构连续箱梁;桥长191.92米,桥面宽9.5米,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速度60km/h;本项目设计投资约1000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招标的范围为:桥梁上构、下构、桥面、安全设施及设计图纸上的其他内容等。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如下表:
合同号 |
中心桩号 |
长度(延米) |
结构类型 |
№3 |
K0+200 |
191.92 |
装配式预应力箱梁 |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为:GL(H)GCZB-2016-3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单座长1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4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4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报名时须出具企业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投标单位为该代理人缴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金凭证)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含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gljtj.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灵川县青泽区
邮政编码:541299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7736861753
传 真:077368611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邮政编码:541001
联系人:张维
电话:0773-5853909
传真:0773-5848888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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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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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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