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党校保洁安防等招标公告
党校保洁安防物业保洁文体活动区建有正言厅室内停车场正行厅体育馆健身房乒乓球室台球室瑜伽室更衣室淋浴室棋牌室休息区后勤保障楼餐饮住宿区宿舍楼新华书店会客室自来水二次加压站库房洗衣房换热站高低压配电间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冷冻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校区保洁安保监控物业工程物业园林绿化养护各类标识牌路标果皮箱休闲椅巡回保洁保养处理打蜡冲洗地下室环境设施保洁各楼外立面定期清洁蜘蛛网的及时清理校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室外场地各建筑物外围道路除正常定时清扫积雪清理校园水系清污清淤专业养护动植物高空设施楼内各类地面瓷砖不锈钢去污抛光上光高位管道高位照明设施高位墙身建筑物屋面出风口玻璃幕墙各类功能用房公共场所垃圾收集预防灭杀相关费用厨房排污给排水系统校园秩序维护清洁卫生木栈道环卫工具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物业清洁服务会议服务安防服务安检货物出入管理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区域巡查各岗位建立互动安全巡查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对消防隐患及时整改突发事件处理字画物品花卉安全保障消防安全防范对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对现场认真巡查交通秩序的维护车辆疏导停放停车场管理物业安防消防员监视控制系统治安器材服装强弱电设备日常运行高低压电气设备巡视维护重点检测设备档案配送电配电房维修保养电梯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锅炉污水处理系统强排水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运行正常使用经济运行节能减排日常管理避雷接地系统设备设施发电机设备每周检修空调过滤网空调设备冷冻水冷却水系统杀菌灭藻处理除浮锈化学清洗高压电气设备防雷设施年检强弱电系统办公教学通信网络设备电脑音像计划性修理饮水设备二次供水系统水泵房水箱阀门每季消毒机电设备检查维护维修排水管下水道清通清除污垢室内外排水系统门窗桌椅柜架每日巡检供电运行电器维修中央空调冷却塔风管设备用房通讯供气管道专项改造管理党校校产大型设备高压电系统低压电系统备发电系统供暖供热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强排站系统门闸系统党校家具绿地养护植物养护树木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整形修剪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补植植物防护农药肥料各类材料补种绿植绿地管理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安全保护饲料鱼药物业消杀物业管理用房资金使用计划决算报告物业维修养护设备巡视物业费物业服务服务用品高压清洗机榨水车安装技术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服务物业用房餐饮服务客房住宿安防管理卫生保洁资料管理消防栓灭火器消毒液灭蝇剂安全保卫各楼层内外墙面天花板应急照明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维护检修餐厅管理个人卫生客餐保证按时就餐客房服务走廊三巾床单被罩宿舍垃圾房间休息看电视洗澡洗衣服洗涮拖布抹布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100-02709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鹤腾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党校保洁安防等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1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2023年党校保洁安防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党校保洁安防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2709
项目名称:2023年党校保洁安防等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80,000.00
最高限价(元):2,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物业项目概况地理位置及面积:
市委党校坐落于辽东湾新区荣兴街道荣兴湖东南岸,总占地面积85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800平方米。校区东、南侧两处公园面积20124平方米,校区东、南侧木栈道3000米。
 
物业建筑结构形式:
市委党校校区整体设计为园林式建筑群,单体建筑主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装饰为沙岩干挂、玻璃幕墙。
物业主要设施设备:
 
 
 
 
 
 
 
 
 
1、中央空调机组
2、空调机房
3、高压变配电设备
4、低压变配电设备
5、消防泵房
6、消防水池
7、燃油(气)锅炉房
8、泵房
9、柴油发电机房
10、储油间
11、污水处理站
12、雨(污)水强排站(2个)
13、空调冷却塔
14、安保监控室
15、消防监控室
16、网络中心
17、洗衣房
18、自来水加压泵
 
物业功能分区:
市委党校新校区集教学、科研、服务、办公于一体,划分为教学、办公、展示、文体活动、餐饮住宿等功能区域。
教学区建有教学楼4栋,每栋高3层,内设教室、讨论室、办公室、网络中心等;厢房3座,每座高1层,内设阶梯教室和微机室。
办公区建有办公楼1栋,高3层,内饰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等;图书馆1栋,高3层,内设借阅室、电子阅览室、书库等;厢房1座,高1层,内设阶梯教室;安保监控室1间;消防监控室1间。
展示区建有正门1座;迎宾厅1座,高1层;校史馆1座,高1层;茶室1座,高1层;景观亭1座,高1层。
文体活动区建有正言厅1座,高2层,其中二层为报告厅,一层为室内停车场;正行厅1座,高2层,内设体育馆、健身房、乒乓球室、台球室、瑜伽室、更衣室、淋浴室、棋牌室、休息区等;后勤保障楼1栋,内设员工宿舍。
餐饮住宿区建有宿舍楼5栋,每栋高4层,北侧宿舍楼一层设大堂、餐厅、厨房、新华书店、超市、会客室、自来水二次加压站、库房、洗衣房等,地下一层设燃气(油)锅炉房、换热站、高低压配电间、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冷冻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设备运行空间。
★二、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校区保洁、安保、工程、绿化等服务)
(1)负责校区室内外(含停车场、道路、各类标识牌、路标、果皮箱、休闲椅等)巡回保洁。所有房间的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玻璃窗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对相关场地、材料和设施进行保养处理(抛光、打蜡、清洗、冲洗等)。地下室环境、设施保洁由工程部人员负责。针对各楼实际情况,每季度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楼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疏。负责各楼外立面定期清洁,重点是蜘蛛网的及时清理。负责校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负责冬季室外场地、道路的积雪清理。对校园水系负责清污、清淤,养护水系动植物。各种保洁耗费品由物业公司提供。
(2)在校区放假期间,对楼内高空设施进行巡回清洁、养护。巡回对楼内各类地面(石材、瓷砖等)进行打蜡及清洁养护处理。巡回对各楼内各类特殊材质(不锈钢、石材等)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养护。对高位管道、高位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
(3)巡回建筑物屋面相关设施(出风口、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洁、保洁。
(4)每天对各类功能用房及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清洁及垃圾收集。
(5)定期对各场所蚊、蝇等进行预防和灭杀并负责相关费用。
(6)对厨房排污、排水系统定期清洁维护,保持卫生。
(7)每天对校区东、南侧两处公园、木栈道进行保洁、清洁及垃圾收集。
    物业保洁具体要求:
(1)有常用的环卫工具和设施,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卫生间除定时清洁外,还应根据人员流量巡回保洁,保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2)各建筑物外围道路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容貌整洁。
(3)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5-7分钟。物业公司负责在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费用,并且上述消耗品要保证质量,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
(4)在上课前完成教学楼保洁工作。公共区域、教室、卫生间必须每天清扫两次以上,拖洗1次,并进行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
(5)保证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墙面、天花板无污迹、无脚印,无蜘蛛网;踢角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公共的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讲台、课桌无灰尘、污迹、无乱画、乱刻;各种设施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卫生间无臭味,无污垢;垃圾实行袋装并及时清运至校区垃圾中转站;楼宇周围绿化带无杂物、垃圾,
责任范围内地面和道路:路面整洁、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脏物、积水。
物业清洁服务工作标准:
(1)石材、瓷砖:有较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
(2)墙壁:无蜘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角线洁净。
(3)玻璃门:通透、洁净,无水迹、污点。
(4)各类镜面: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5)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
(6)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
(7)果皮箱、垃圾箱等: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
(8)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
(9)其它器材设施: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不良影响。
物业会议服务工作标准:
(1)会议服务人员形象端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会场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干净无瑕、放置恰当、整齐美观。
(3)会场清洁卫生,地面和其它物体表面无破损、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
(4)会场设备无故障隐患。
(5)会场照明灯和空调开关适时,亮度和温度适度,既能满足需要,又能节约用电。
(6)各项会议服务及时、热情、周到、细致,无脱节断档和其它影响会议效果等情况。
(7)对使用的茶杯和毛巾逐次消毒,对会场环境和设施设备定期消毒,有效防止传染病传播。
(8)使用的茶叶和饮用水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泡茶叶加开水要及时、适量,添加开水半小时内不少于一次。
(9)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服务人员不打听、不传播重要会议内容。
(10)随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会场内无安全隐患。
物业校区安防服务(安保、消防)安防服务内容
(1)全天24小时对校园各出入口实施监管,密切关注人员进出情况,对不明身份人员需要时实施问询、检查。
其中:各消防出入口在紧急状况下或应使用方需要时开放。各个出入口在开放状态下须配置相应保安岗位。监控室要特别留意各楼功能区(教学区、活动区、办公区、餐饮区、住宿区、停车场等)之间人员活动情况,确保各功能区人员不混淆。
(2)全天24小时对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红线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以及安保监控值班。负责校园的治安及安全状况,在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30)内应设流动岗进行不间断巡查,其他时段内每间隔1小时巡查应不少于一次。
(3)负责安检,主要采取人力的检查方法,无任何危险品带入,确保校园安全。
(4)负责货物出入管理,出入货物必须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登记,现场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货物出入的安全。
(5)负责校园秩序维护,确保校园秩序井然有序,在人流高峰期人员各出入口正确引导,使通道畅通,人员能迅速疏散。
(6)负责校园区防盗、防火、防洪、防破坏、防事故工作,采取不定时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各岗位建立互动的方法,以保障校园安全。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确保遇有突出情况能及时处置。
(7)负责楼外公共区域巡查,注意可疑人员,各岗位建立互动,以保障楼外公共设施不遭破坏。
(8)校园内安全巡查,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对消防隐患及时整改,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各岗位建立互动,以保障校园安全。
(9)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低。
(10)负责校园内摆设的字画、物品、花卉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
(11)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根据预案,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对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和对现场认真巡查,确保大型活动圆满完成。
(12)负责校园管辖范围内交通秩序的维护,车辆疏导、停放,停车场管理,做到车辆出入安全、有序。
物业安防具体要求:
(1)到岗保安员、消防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
(2)要求熟练并灵活运用监视控制系统,充分发挥本校区的技防优势,实行全天24小时对重点部位、监控点进行监视及录像工作。
(3)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
(4)负责各楼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否则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后果。
(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物业工程服务管理内容:
(1)对强弱电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高低压电气设备每天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设备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建立电梯、空调系统、锅炉、消防、污水处理、强排水、发电机组等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电梯、空调系统、锅炉、消防、污水处理、强排水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和节能降耗措施,提出节能减排的合理化建议;每天日常管理和维护好避雷接地的设备设施;每月对发电机设备试运行一次;负责对空调系统、锅炉等进行定期检修保养;每年清洗空调过滤网一次,保证空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每年对冷冻水、冷却水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及除浮锈化学清洗一次;协助做好电梯、高压电气设备、消防、防雷设施年检工作。
(2)对弱电系统(办公、活动、教学、通信、网络、电脑、音像、会议、监控等设备)性能状态进行每周检查、检测和计划性修理,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3)保证给排水系统及饮水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每周检修;水箱、水池保持清洁卫生并每季消毒;每月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每季度对排水管、下水道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4)每周对楼内的门窗桌椅柜架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建立和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并做好记录。
(5)每天对校区东、南侧两处公园、木栈道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建立和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并做好记录。
物业工程具体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供电运行和电器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第一,热情服务。照明、用电、用水等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一般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以上。空调运行中应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零修合格率100%以上。一般电气故障不过夜,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日常教学和使用需要。
(2)中央空调开机阶段要求:每月清洗冷却塔塔盘一次,并进行排污。冷冻水系统每季度、冷却水系统每月取水样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省检测标准)。水泵、水箱、阀门等应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风管风机每月清洁,每月检测加油。各种设备用房整洁干净无杂物。
(3)在周六、日期间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修。
(4) 电梯应每天定时开关、定时检测,保证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每年通过质监部门的检测并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
(5)确保办公、教学、通讯、网络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6)确保供水、排水、排污、供气管道及设施畅通完好无损。
(7)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过程中所产生行政性事业收费和工作中使用的常用工具、服装等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8)专项改造项目由甲方进行单独设计招标,物业服务单位对施工进行监管、配合。
(9)维修管理应充分采取信息化手段,透明管理,群众监督。
物业校产维护、保养、维修管理:
(1)物业公司必须具备对党校大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能力并承担对党校大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国家规定的各项检测任务。大型设备包括:二次供水系统、高压电系统、低压电系统、弱电系统、备发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暖供热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强排站系统、电梯系统、门闸系统等。
(2)物业公司必须具备对党校建(构)筑物进行内外维护、保养、修缮的能力并承担对党校建(构)筑物进行内外维护、保养、修缮的任务。
(3)物业公司具备对党校家具和文体活动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能力并承担对党校家具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任务。
(4)上述维护、保养、维修任务,党校视情况审核报销大额主材费用,辅材、人工和其它费用均包含总物业费内,党校不另行支付费用。
物业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范围:
市委党校校区位于荣兴水库南侧,校区所属区域属寒温带季风性气候。
校区内绿地养护管理范围:
(1)  东至校区东围墙;
(2)  北至荣兴水库大堤,包含大堤向南坡面;
(3)  西至荣兴水库大堤和党校专用路,包含大堤向东坡面和专用路两侧;
(4)  南至校区南侧党校至中华路的专用路,包含专用路整体(至中华路)两侧、大停车场、正门前南北大道中间及两侧、南围墙及延长线外至稻田;
(5)  校区东、南侧两处公园,木栈道;
(6)  室内摆放的绿植。
 物业植物养护:
党校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包含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
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等。
对枯死的植物要进行同等标准补种。养护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农药、肥料、各类材料、补种绿植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物业绿地管理:
包括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安全保护等
由于校区内水系与校园外部水系不连通,水源补给受限,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护和管理,保持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水系内有锦鲤等观赏鱼和草鱼等养殖鱼,需定时喂养及防治鱼病。下一步计划在水系内栽种观赏和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并进行养护管理。绿地管理过程中的设备费以及饲料、鱼药、肥料等均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物业消杀服务内容:
因校区内外水体比较多,深受季节性蚊虫滋生的困扰,因此物业公司须根据季节情况及时对校区进行除虫消杀。
物业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具体要求:
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87-2018)执行,不低于三级养护管理标准。
物业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内容:
(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物业维修养护计划等,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甲方。
(3)物业公司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和保密制度。
(4)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故障、维修、保养、设备巡视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5)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
物业具体要求:
(1)必须保证市委党校交给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2)合同期满物业公司应及时将整理好的新物业档案资料原件统一移交给市委党校档案室,进行分类、立卷、编号、归档,输入计算机便于管理。
物业党校对项目服务的管理规定及项目岗位设定
物业行政管理部不少于2岗,保洁部不少于14岗,安防部不少于18岗,工程部不少于15岗,客服3岗,园林绿化不少于5岗,共计不少于57岗。
任何岗位变化必须依据如下原则:
(1)向党校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
(2)下列情况可申请增加岗位:物业公司为提供更高水平服务;服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服务需求。
(3)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上述规定岗位。
(4) 对于增加的岗位,党校不另行支付费用,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物业项目人员管理:
(1)党校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全部交中标公司承担,中标公司按党校要求和工作性质合理分工定岗,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保证随时能够集中人力物力完成党校赋予的常规、临时、紧急和突发等各项服务保障任务。
(2)上岗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人员入职、离职、实习均必须书面报备党校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人员任何情况下不能到岗上班时,无论因病、因事、因公或其它原因,均必须向党校物业管理部门请示并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要第一时间销假。
(5)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水平实施监督并要求乙方更换违规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6)必须合法用工,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并保证岗前的培训。
(7)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和检查。
物业项目财务管理:(以下所有内容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根据党校规定执行)
(1)物业费及其它费用由财政拨付,党校按时申请,但具体拨付以财政拔款时间为准,不存在物业经费违约问题,党校不负责支付相应滞纳金、违约金等。支付货币:人民币。付款方式:项目服务质量按合同的要求达到采购人认可后,按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一次。拨付物业费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物业费发票,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如服务不能达到党校监管要求,扣除部分物业费或其它费用直至服务水准达标。因财政拨付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物业费或其它费用不能及时到付时,物业公司必须有能力、有责任保证物业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按标准平稳运行,不受任何影响。
(3)物业公司必须确保党校项目部职工工资按标准及时全额发放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克扣、拖欠;物业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员工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
(4)物业项目部必须按月向党校物业管理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能够提供原始凭证。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报表、人员保险报表、采购报表等。党校根据物业项目部提供的、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服装采购等报表和原始凭证申请并拨付物业费,未能提供上述报表和原始凭证的费用,不予申请、拨付。
(5)如项目实际在岗人数少于合同要求人数时,党校按实际人数与合同要求人数的比例申请并拨付物业费。实际在岗人数以在党校物业管理部门建档备案人数为准。
物业项目经营管理
(1)保障党校教学、科研、办公、会议、活动等工作任务为物业党校项目部存在之唯一目的。项目部为达到上述目的,在党校授权许可下使用、维护、维修、管理党校校产,并负责保证校产完整、安全。
(2)物业项目部不得私自利用党校校产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比如餐饮、住宿、教室、会议室等方面的经营和出租(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3)物业项目部不得私自利用党校校产进行非营利性活动,比如任何目的下未经允许:使用党校校产、向外人或外单位提供无偿使用校产(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4)经党校授权或要求,物业项目部可开展规定范围内营利性活动,比如经营超市等。此类经营活动,具体细节由双方另行协商、订议。
(5)物业项目部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违反党和政府政策、方针的言行和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不得开展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得利用员工进行与党校物业服务项目无关的营销活动等。
(6)物业项目部必须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协助甲方实现节能目标,在存量不变、未发生增量的情况下达到甲方现有节能水平与承诺的服务水平。
物业项目服务用品管理
(1)物业项目部在党校服务期间所需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办公耗材等均自行准备。
(2)物业项目部为完成党校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标准具有配备大型服务设备和专业工具的能力,根据党校需要按时到位,否则不予支付已发生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公司可以将本款所要求设备工具收回。
设备包含但不限(少)于:不低于12米高空作业平台1台、10T以上绿化洒水车一台、吸尘吸水机1台、智能助力洗地机1台、多功能偏心刷机2台、干风机1台、超宁静吸尘机4台、抽吸式地毯机1台、高压清洗机1台,多功能清洁工具车20台、榨水车20台。
(3)所需低值易耗品由中标物业公司自行配备。
(4)物业项目部员工工作中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按季节和需要更换工装样式,样式选定后报党校后勤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准后采购换装。
(5)上述各项均包含在总物业费内,党校不另行支付费用。
物业项目监管管理
(1)依据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制定物业服务监管办法,党校物业监管人员按照《物业服务监管办法》对物业公司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2)物业服务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扣分项设置固定分值,监管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扣1分按50元标准予以处罚,每月扣分累计达到或者超过1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未达到考核标准,同样问题随着发生的次数,扣分值翻倍。扣分项如《党校物业监管办法》所示但不局限于办法所列项目,党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考核项目和标准。
(3)党校对服务安全事故进行问责管理。服务安全事故指物业服务中发生的,或引发严重人员伤亡,或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后果,如:食品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党校对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对物业公司每次事故处以当年物业费总额3%的罚金。中标公司负责所有事故损失的赔偿。
物业特别委托事项
(下述甲方指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乙方指中标人。)
1、鉴于新校区处于待验收状况,甲方要求乙方参与相关物业管理标的物的竣工验收(涉及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及安装技术等),并与甲方签署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文件。
2、在物业管理标的物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验收项目进行约定的维护及保洁服务,同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予以维修,并按与甲方的约定验收修复结果。
3、对于未列入质保范围或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对物业管理标的物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服务,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呈报给甲方并进行修缮。
4、乙方对甲方以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及重要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
物业违约责任
1、物业监管考核每月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0分的予以警告1次,每年3次警告约谈物业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超过5次警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物业服务公司向甲方支付当年物业费总额5%的违约金。
2、物业项目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含设施设备运行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转让管理权,如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利用所管物业牟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甲方可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
6、在合同期内,乙方欲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额外支付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赔偿金。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归属权在甲方的财物及时完整地交还甲方,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服务期限
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如果中标人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合同在服务期内按年度续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如上一年度服务未达到招标人要求且整改不力,则次年不再续签合同。中标公司如不能履行需求书规定要求,党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中标公司若提前解约或者期满不续约,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至少30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配合即将接管的物业公司对管辖区进行的一切承接查验,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
附1:中共盘锦市委党校物业服务监管办法
 
 
附1:中共盘锦市委党校物业服务监管办法
 
为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的一流市级党校环境,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服务职能,切实保证党校各项服务工作高品质高标准有序进行,根据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与中标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物业合同》)相关内容,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机构
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党校)成立物业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管中标公司在党校园区内各项服务项目。物业监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后勤校委
副组长:总务科长
成员:党校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教务科负责人、学员务科负责人、对外联络培训科负责人、副县级班主任、科级班主任、总务科相关责任人
二、监管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则;根据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原则。
三、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客房住宿,安防管理,卫生保洁,建筑、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资料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委托事项等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详见表1)。
四、监管方式
监管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党校物业考核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制,每扣1分按50元标准予以处罚。
(一)定期检查
1.每月25日之前,物业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成员与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提交物业监管领导小组进行核定。
2.每次联合检查结果均由专人整理、登记,将须维修或整改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物业公司项目部须及时将维修结果或整改情况反馈至物业监管小组,物业监管小组负责做好统计、存档等工作。(检查登记表详见表2,维修记录表详见表3,监管汇总审核表详见表4)
(二)随机检查
物业监管领导小组及成员有权以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对物业公司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当日报至物业监管小组,考核情况纳入每月定期检查结果。
五、监管结果运用
每月监管情况由物业监管小组成员考核汇总后上交物业监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物业公司每月在结算费用时,必须持有物业监管小组开据的核定同意书后方能结算,否者党校财务科将不予办理。
1.每月扣分累计达到或者超过1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未达到考核标准,同样问题随着发生次数的,扣分值翻倍。
2.扣分项如《党校物业监管办法》所示但不局限于这些项目.每月扣分超过10分的予以警告1次,每年3次警告约谈物业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超过5次警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物业服务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党校对服务安全事故进行问责管理。服务安全事故指物业服务中发生的,或引发严重人员伤亡,或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后果,如:食品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党校对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对物业公司每次事故处以当年物业费总额1%-3%的罚金。
本办法由中共盘锦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本办法经校委研究审议后实施。
附:党校物业监管考核标准
 
 
 
附表1 党校物业监管考核标准
序号
要求
扣分标准
一、综合管理
1
物业员工仪表整洁、着装统一、并要求挂牌,要有健康证明和合法身份。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
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在工作时间内无聊天、看报纸、吸烟,无打电话、睡觉、上网、喝酒、赌博等不良现象。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
工作电脑严禁安装游戏、视频、聊天软件。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
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并要及时更换人员
5
保证每个岗位在岗工作人员人数,严格执行作息制度。
迟到、早退、空岗一次扣1分
6
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包括总平面图,管网图、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7
各服务项目日常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内容准确、完整、保存完好。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8
注意节水、节电、节能,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要及时关闭。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9
物业人员对党校相关部门领导的询问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党校物业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0
工作中出现安全隐患,需及时整改。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1
保障校内各功能安全正常运行,严禁出现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火灾、洪涝等事故。
不符合规定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1分
12
员工、学员及其他宾客有效投诉。
一次有效投诉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13
工作人员流动需经党校相关部门备案,主管以上人员调整需经党校相关部门同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4
分管所有物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更换。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丢失物品按原价赔偿,并扣1分。故意损害物品按原价赔偿并扣5分
15
账本、出入库记录等完备并填写完整。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6
未经党校许可严禁擅自动用党校资产。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7
积极配合党校各部门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8
党校有权监管、检查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经费使用情况,党校物业项目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市委党校有关部门汇报相关工作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19
开展非正常工作事项需经党校相关部门批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二、卫生保洁
20
室外公共区域、道路无垃圾,室内大厅、楼梯、走廊地面无明显积尘、无污迹,楼内外及空房间无卫生死角。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1
卫生间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便池内无污垢,水箱干净,整洁明亮。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2
门窗玻璃无污迹、无水珠、无手印,光洁明亮。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3
照明灯具等设备无积尘,指示牌、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等无积尘。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4
教室和活动室室内整洁,保持教学器材和活动器材等物品整洁无灰尘。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5
保障校区内路面整洁、镜心亭湖面干净、无杂物、水位达到标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6
物业公司按党校指定的品牌提供洗涤剂、消毒液、除臭剂、灭蝇剂及各种低值易耗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并要求更换
27
雨雪停后及时清理路面,确保校区道路畅通。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三、安全保卫
28
配备的保安人员数量及器材应当符合《合同》的相关规定。
器材不充足或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29
保安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保证校区内公共安全秩序,坚守岗位,做到按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及时报告。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0
保安员应把好校门、楼门出入关,做到“有登记、有询问、有解答、有检查、有汇报”。
发现门岗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情节不严重的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次扣2分
四、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31
对建筑主体各个部分(各楼层、门、窗、玻璃、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应急照明等)有维护保养计划,每日巡检、定期维护、检修,做好工作记录。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2
对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中央空调、消防设施设备及锅炉等系统设备设施要有年度、季度、月度维护检修计划。有每日巡查记录及运行数据记录。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3
各设备间管理要严格规范,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无积尘和油渍,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功能正常使用,严禁烟火标示醒目。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4
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发现接到报修后,相关技术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3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相关人员进入地下室应做好登记,详细记录出入人员单位、姓名、时间、事由。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五、餐厅管理
36
严格遵守食药监局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卫生,按党校指定品牌购买原材料,严禁购买变质原料、严禁餐厅、超市供应变质食品及原材料。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5分
37
个人卫生、餐具消毒达到卫生标准,操作间、餐厅、库房等无垃圾、无异味、无蚊蝇、无老鼠无乱摆乱放。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8
党校学员餐厅保证每餐饭热、菜热、汤热,每餐主食不少于两种,副食不少于四种,保证质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9
学员餐和客餐应根据党校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及时、足量,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营利,不得出现饭菜供应不足情况,必须达到标准,保证质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5分
40
保证按时就餐,服务热情周到,餐厅及厨房内外清洁卫生,餐具干净卫生,各种客人自用调料标识清晰,供应充足。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六、客房服务
41
保持学员宿舍、走廊等地面墙面卫生,定时更换三巾、床单被罩等,定期清理学员宿舍垃圾,空房后及时清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2
给学员提供热情、周到、细致服务,对于学员的询问和要求要积极给与答复。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3
在有学员入住的情况下,未经学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学员房间。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4
无学员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房间休息、看电视、洗澡、洗衣服、洗涮拖布抹布等。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45
发现学员遗留的物品要立即交给前台,并由前台及时通知党校相关部门。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备注:
1.扣分项月累计,经党校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后,从物业费中扣除。
 
2. 党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考核项目。
 
 
3.本考核项目和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党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如果中标人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合同在服务期内按年度续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如上一年度服务未达到招标人要求且整改不力,则次年不再续签合同。中标公司如不能履行需求书规定要求,党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5时00分至2023年05月19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9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委党校
地  址: 荣兴镇荣兴湖南
联系方式: 0427-282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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