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3773759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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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盛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地下空间、地上建筑(客运综合体、商务楼、酒店、智慧停车楼)、地面广场等项目,工程总投资约9.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亿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三、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需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现场踏勘、成果汇报、概算编制、方案优化设计、工程测量、物探勘察、岩土勘察、人防设计、绿建设计、初步设计及扩初设计、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防雷、室内装饰、外装饰(含幕墙深化)、景观绿化、配电房、正式供电、供水、管线综合、交安设施等。

2)编制符合规定的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初步设计概算必须经招标人审核认可。

3)地质勘察达到详勘要求,满足本工程后续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满足审图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及甲方的要求。

4)其他工作包括:设计必需的调研考察、现场察看、效果图及多媒体汇报材料制作、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会审直至审查通过、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求的增补设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如有)

其余详见设计任务书。

备注:实施时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准,若中标单位无其他相关专项咨询资格,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格的单位并经招标人认可后,完成相关任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必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

4、业绩要求

20189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类似规模工程[类似规模工程是指:造价不小于58000万元(或设计合同费用不小于800万元)的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酒店(或者公寓))项目设计业绩或造价不小于58000万元(或设计合同费用不小于800万元)的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金额、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酒店)或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公寓)或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内容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若该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时间、金额、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酒店)或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公寓)或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时间、金额、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酒店)或商业综合体(包含商业和公寓)或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8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9 27日至202310279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0270930,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免收)。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国盛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180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801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

高丽

电话

0513-89087329

电话

0513-5508350513773759775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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